六十八(2 / 2)

於是,第二次訴訟筆錄又開始了。在一個細雨朦朦的上午。李水珠已經有好幾天沒見到方姨了,作為一樁人命案的嫌疑人,她們必須隔離審查。而此刻,她,李水珠又進入了訴訟筆錄員的審問之中,提審人開始讓她進入強逼似的回憶之中,這是一個茫然的開端,她必須按照提審人的提問逐一回答。

她回答了提審人的第一個問題;她到底是因為什麼關係與方姨認識的。她果斷地說因為鄰居關係。她以為這樣的巧妙回答務必會省略許多枝蔓。提審人的眼睛盯著她,這是一個富有經驗的提審人,他問道:“在之前,你在哪裏,任什麼職?”她想起了浸溢在剛剛逝去的時光中的輾轉,由此,她混淆似的聲音把時間完全顛倒了。她說她居無定所,到處在尋找發展和職業,到處在尋找希望和個人存在的空間,然而,直到現在,她依然在流浪,她屬於社會群體在那一類正正尋找生存目標和價值的年輕一代。提審員開始涉入正題,她一陣竊喜,在這裏,在目視她眼底的雲翳,力圖想把她的個人曆史深掘出來的提審員已正視她胡亂混淆的個人片斷。她的一切在這個時代已經很普遍。

所謂正題當然是與墜樓案有關的事,不過,她已經逃過了一劫,她害怕回到有關李水苗事件中去,隻要逃過這一劫,似乎她就再也不害怕什麼了。她必須從此刻開始省略,因為在她看來,哲學的任何一種思想都在暗示她說:越是簡潔的東西越能解釋清楚。所以,她繞開了一切,回到了22層樓,她說她完全是很竟外地進入這個世界。這時,提審人問她很意外是什麼意思,她說她並不想跟她上樓來,當時,她們上樓時她也在跑著上樓,三個人都沒有乘電梯,自從她們三個人相遇以後,世界就變了成了仇恨,而她是目擊證人,因為方姨同燈光師的關係,在這裏,她不得不真實地再現出方姨給她講述出的那段婚姻史,提審人對這段曆史很感興趣,不斷地詢問細節,所有她能回答的細節她似乎都已經回答了。包括燈光師的車禍等等。接下來,提審人再一次讓她回到了22層樓,在上麵,在一片看上去平坦卻布暗礁的平台上,她真實地證實了兩個女人因為情敵關係而導致的一場人命案,提審人讓她簽了字,然後對她說:“你可以走了,請你回到你生活的地方去,如果我們需要,請隨時聽從我們的傳訊。”

她噓了一口氣,現在,她真正地鬆弛開了四肢,她似乎已經很長時間失去肢體語言了。她走出拘留所往後看去,她想方姨也應該被釋放出來,不錯,方姨肯定會被釋放出來的。她在門口等了半個小時,並沒有見到方姨的影子。她突然感覺到愚蠢,這是一個多好的時刻啊,為什麼還要等方姨呢?為什麼要等下去。於是,她回到了她和方姨住的房間,她的東西還在那裏,她想收拾好東西盡快地離開,或者先到旅館住下來再說。後一個方案更合適她。所以,她收拾好東西,那不過是一隻箱子而已,箱子中裝著的永遠是衣服,方姨送給她的全部衣服。

她住進了一家旅館,她並不想逗留時間太長,她隻想好好閉上眼睛睡一覺,然後審視一下自己的處境,決定自己何去何從,黑夜像一項帳篷般地把她罩了起來,她睡得很香甜,醒來得也很晚。她拉開了窗簾,陽光明媚,天地溶為一體,她第一次感覺到自己肩負的替身已經從身體中剝離出去了。再也用不著與她的傀儡者方姨並肩作戰了。盡管如此,她不想即刻離開這座城市,她還是想等待方姨出來以後,與她告別以後再離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