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應該得從三年前說起。
黃士季是個孤兒,被他師父收養之後,和他師兄一起學藝,一起成長,情感算是相當深厚。
不過,自從他們學成出道,兩人便一直沒有機會碰麵,都在各自的行當裏忙著自己的營生。
三年前,因為一筆大買賣,讓分別多年的師兄弟重逢了。見了麵自是欣喜不已,當時,還有另一位故人同行,三人便一同去喝酒敘舊。
酒至酣時,話便多了起來。聊著聊著,便聊到了分別的這幾年,兩人各自的經曆。
那位故人本就對他師兄弟二人的故事好奇不已,趁著這個機會,便鼓動他們說說自己覺得最可怕最古怪的經曆。
那個時候的黃士季還沒有完成他最為波瀾壯闊的成名之旅,名氣也沒有現在這麼大。
他隻能從他當時有限的經曆裏,選取了一個他認為最為古怪的說了開去。
他曾受雇去到一個偏遠的山區,向山裏的人收購一種玉石,那玉石通身血紅,晶瑩剔透,故名“血玉”。
這種玉石的產量非常稀少,相傳,在吐蕃時代,鬆讚幹布迎娶文成公主的禮單中曾出現過這種罕見的玉石,被稱為“貢覺瑪之歌”。
在傳說中,貢覺瑪是當惹雍湖的女神,她住在當惹雍湖心底的寶石宮殿中,宮殿的四麵牆是不同的顏色,代表不同的寓意,其中,紅色是歌唱的意思。
所以貢覺瑪之歌有紅玉之意,也代表著當惹雍女神歌唱的意思。
更多的時候,人們隻是在書中,傳說中,聽到它的故事,大多,都帶著點恐怖的意味。
很多人認為這種“血玉”是不祥的,它剔透的紅色,是因為浸染了鮮血。
在一個偶然的情況下,黃士季的雇主得到了一條線索,知道了在某個偏遠的山區能找到這種失傳已久的傳奇之玉,於是派人前去收購。
可是,一連數次,派去的人總是莫名其妙的失去了聯係,這詭異的失蹤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恐懼感漸生的雇主便將此事束之高閣,不再提及。
那時的黃士季出道未久,所謂初生牛犢不怕虎,他仗著藝高,膽子也大,從旁人口裏聽到了這件事,便直接找上門去了,主動要求前去收玉。
那雇主本來就對“血玉”未死心,一聽有人願意主動請纓,自然是大喜過望,當即便同意了,開出了一筆相當可觀的酬金。
黃士季的目的並不是賺錢,他是想為人所不能,力爭一舉成名。於是,在收拾妥當之後,他便亟不可待地上路了。
那個山區偏遠難找,進山之前,也遇到了諸多麻煩,好在,都一一解決了。
等到他終於到了目的地的時候,已經快要天黑了。
這個小村落,看上去十分破敗。
在他進村之後,村裏的人都聚集在村口,用一種詭異的目光看著他。
黃士季被看的有點發毛,不過,這裏地處偏遠,一年到頭村裏的人也未必能見到一次外人,所以沒見過世麵的山裏人這樣看猴一樣的看他倒也可以理解。
不過,畢竟在他之前有那麼多一去不複返的炮灰,這讓他多多少少有些不安。
他一邊警惕的觀察著四周的環境,一邊將身上的背包用力拽了拽。
“請問,這裏有住宿的地方麼?”黃士季走向人群。
沒有人回答他,氣氛變得古怪又壓抑。天色越來越暗,黃士季抬頭看了看天,又重複了一遍自己的問題。
依舊沒人理他,大家還是用一種說不出的異樣目光看著他。
“咳咳。”他清了清喉嚨,從包裏拿出一張百元的大鈔,朝村民晃了晃,“請問!這裏有住宿的…”
“你可以住我家。”一個精瘦黝黑的小個子撥開人群走到黃士季身邊,帶著濃重的口音說道。
黃士季笑了笑,把錢遞給他:“帶路吧。”
小個子接過錢,伸手去拿黃士季的包。
“不用了,我自己來就行了。”黃士季警惕地將包往身後一甩,“不重。”
小個子咧了咧嘴,訕訕一笑,然後朝村裏走去。
黃士季跟在他後麵,那些圍觀的村民依舊保持著原先的姿勢,目送著黃士季走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