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當時明月(1)花孔雀又開屏了(1 / 2)

原來一個人如果想在另一個人的生命中,脫身抽離,是真的可以幹脆利落,絲毫不留任何情麵的。

羅素素把洪夏叫出來吃冰,她知道洪夏還在惦記著那個不知死到哪裏去了的張小言,她安慰說這個世界上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三條腿的男人遍地都是。

洪夏斥責她不許在公共場合開黃腔。

羅素素說她就是想逗她一笑,但是話糙理不糙,“你看那個陳燦,不就考到咱們班上來了嗎?而且啊,他已經和他之前那個小女朋友分手了,你可以上啊,姐妹兒!”

“你這麼激動,你怎麼不上?”洪夏癟癟嘴道。

羅素素暗自歎了口氣,“那我當然是因為跟他表白,被他無視了唄……”

洪夏一陣無語:“合著你是把吃剩下的留給我了啊!”

羅素素連忙反駁:“別這麼說,我這屬於還沒吃到,犯罪未遂。”

關於洪夏的這個好閨蜜,可以說她是當代所有為情所困的女性都該好好效仿的光輝楷模。就如何迅速走出失敗的上一段感情這個問題上,羅素素具有絕對的發言權。

她的至理名言:沒有過不去的坎兒,沒有忘不掉的仔兒。

但是後來洪夏總結了一下,羅素素在十年間的每一段感情裏,好像確實都很認真,雖然每次認真的時間都很短,頻率卻很高。

不過聽取她的經驗之談,總歸是沒錯的……吧……

——————————

2016年2月14日,情人節,大學三年級的寒假。

洪夏對陳銘說:“我們分手吧。”

語氣平淡,不帶一絲波瀾。

陳銘氣急敗壞地跳腳,罵她拜金,罵她虛榮,罵她就因為自己在情人節隻送了一個925銀的戒指就要和自己分手。

如果這話出自別人之口,受此大辱,洪夏定然是要好好問候一下對方的祖先。

可是對方是陳銘。

她此刻的沉默,是她為這段持續了5個月的感情,留下的最後的體麵。

轉身走出了幾百米之後,洪夏發現自己其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大度,有些話實在是不吐不快,於是她又折返了回去,對佇立原地的陳銘義正言辭道:

“對!我就是拜金,就是虛榮!我原本以為我隻是貪色,現在才發現我這人不止貪色,我還貪財!怎麼著?你能把我怎麼著?反正你!沒!有!”

著重強調的最後三個字,讓陳銘的臉色變得異常難看。

洪夏怕他怒火攻心,當街揍人,連忙頭也不回地溜之大吉,回家的出租車上,她給羅素素打電話報告這個天大的喜訊,羅素素當即大喊了一句——

“可以啊洪夏!你的眼瞎終於治好了!”

由於聲音過大,前排的出租車師傅還暗搓搓回頭看了洪夏一眼,確定自己車上的真的不是個殘障人士。

羅素素在那頭繼續拍手叫好:“你說這陳銘有什麼好的?上次我去你們學校找你,三個人一起吃個飯還是你掏的錢,我當時就看不下去了好嘛!講真,你喜歡上陳銘那絕對是被下降頭了,也就是他長得有那麼幾分像高中,你那個花孔雀男神陳燦吧……”

嗯,陳銘很像陳燦,從名字到相貌,都很像。

五年過去了,她發覺陳燦依舊是她過不去的坎兒,倒不是因為她對陳燦的感情有多深,隻是她每每想到過去和他之間的糾葛,就讓她有一種像吃了蒼蠅一般,吐也不是,咽也不是的感覺……

可是陳燦這種人似乎就長在了她的審美死穴上一樣,哪怕是後麵看到一個隻是和他長得相像的陳銘,她都還是會不由自主地張口讚歎。

然後就趁著張嘴的功夫,啪,又一隻蒼蠅就飛進去了。

洪夏看著出租車窗外的無邊夜色,和夜色下牽手走過的一對對情侶們,眼前恍惚又浮現出五年前的光景……

——————————

2011年,高二上學期。

洪夏依然時常沉浸在張小言不辭而別的憂鬱裏,盡管她已經非常努力地在化失戀的悲傷為學習的動力,每天盡力營造一副“今天老子也是一台沒有感情的學習機器”的人設,可是羅素素還是說她的憂鬱實在太明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