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怎樣說?如何聽?(1 / 2)

全球知名的通用電氣公司曾因溝通上的問題,輸掉了一場官司。

20世紀50年代,通過電氣在跟它最大的工會組織打交道時,態度強硬地拋出一份合同方案,而不給對方留出任何談判的餘地。雖然這份方案尚能為工人們所接受,但它以絕不通融的姿態亮相,為了爭取適當修改合同的權利,工會最終決定起訴通用電氣。法院判決工會勝訴,理由是,有誠意的談判需要雙方樂意接受改變,也就是說,一方在表達自己觀點的同時,也有義務傾聽對方的意見。

隻“說”不“聽”的單向溝通,生活中還有不少這樣的例子。丈夫們抱怨妻子在家裏嘮叨個不停,根本插不上話,隻好閉上耳朵做自己的事情。會議室裏銷售員滔滔不絕地描述產品的功能及優越性,沒有察覺客戶對自賣自誇式的吹噓並不感興趣。

當我們感覺良好的時候,很容易越說越來勁,興奮之餘難免忽視對方一些細微的反應。還有一種消極敷衍的做法更糟糕,溝通隻是為了完成任務,隻管把自己的想法告訴對方,至於其是否接受,以及接受程度如何,那就不關我的事了。

隻顧表達自己的觀點,忽略傾聽對方的意見,就喪失了互相學習和允許對方提建議的機會;別人感覺不到你解決問題的誠意,溝通就會出問題。

在交流中傾聽對方意見

問問你周圍的朋友或同事,他們是否覺得你總是說得太多,而聽得太少?試著記錄比較一下自己說話的時間和傾聽他人的時間,如果你的確經常成為談話的主導,不要以為這是你能力及魅力的表現。有效溝通應該是雙向的,不僅要善於表達,還要學會傾聽。

有員工說,自己跟客戶、同事說話時經常不過腦子,想到什麼就脫口而出,話一出口又覺得後悔,問我該怎麼辦。我的回答是:下一次當你忍不住開口的時候,強迫自己把已到嘴邊的話收回去,給自己三秒鍾冷靜,想想要說的話是否跑題,會不會引起誤會。想好了再說,如果拿不定主意,幹脆什麼都別說。

表達清晰、明確。雖然不能強迫對方理解,但我們可以想些辦法讓別人更容易明白自己在說什麼。比如使用簡潔的語言,表達上不要模棱兩可、詞不達意。還要避免長篇大論,滔滔不絕——話說得越長,產生誤解的可能性就越大。鼓勵雙方交換看法,並稍作停頓,讓雙方都有時間消化剛才所講的內容。

對於那些複雜的問題,不要著急一口氣說完,而是分成小塊逐個解釋,確認對方明白後再往下講。可以引導對方用自己的語言重複我們說過的話,以確認他們理解無誤。如果理解有偏差,一定要及時糾正。

措詞委婉。同樣一句話,不同的表達方式,溝通效果自有高下。“你聽懂了嗎?”與“不知道我是否表達清楚了?”這兩句話,雖然意思相同,但所傳達的信息,以及給對方造成的心理感受,卻有天壤之別。類似“你聽懂了嗎”的表達方式,質疑的是對方的接受和理解能力,“不知道我是否表達清楚了”則是在詢問對方是否對自己的表達滿意,質疑的不是對方,而是自身的表達能力。顯然,後一種表達會讓對方感覺更愉快,容易接受。

類似的例子還包括,同樣是揣測對方的動機或想法,但以對方的口吻說話,就比以第一人稱的主觀感受來表達,語氣更生硬。仔細琢磨“你忽視了我!”與“我感覺受到了忽視!”這兩句話,前者給人的感覺更生硬,抗拒性的感情色彩更強烈,會讓對方覺得沒有辯解的餘地;後者隻是在表達自己的所見所想,語氣較婉轉,“我感覺”“我認為”“我理解”這樣的說法,更多是在鼓勵對方說出自己的真實看法,有助於創造更加積極的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