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生苗雖性情野蠻,起初與漢族並沒什麼仇怨,要不過是言語不通、裝束有別,生苗是沒知識的,見了漢族衣冠以為可怪,因怪生疑,恐漢人要加害他,他就先下手為強,似這樣的互相誤會,遂結成了世世不解之仇了。廣西沿苗峽居住的漢人,懂得熟苗言語的甚多,他們喜歡和漢族往來,賣買都極公平。熟苗在漢族的市上交易,大都腰上係有一條紅布,我們一望就曉得他是苗人,但懂得生苗話說的,百人中不獲一個,有熟諳生苗言語的人,改裝作生苗的模樣,帶了紅綠綢布等,偷進峽去和生苗相賣買,倘是碰著幸運,一次上可以發財,一生吃著不盡了。以是進峽去雖是危險,冒險的人卻是常有的。
生苗那個地方,山崗瘴氣極重,苗人是習慣的了,漢人觸著氣味便要身死的。那裏虎豹毒蟲又多,生苗進出都帶著刀,也不甚畏死的,唯見了漢人的紅綠綢布卻異常歡喜,往往有膽大的生苗到漢人市上來搶奪,被漢人打死了。將屍首擲進峽中去,這樣的事,一年中終有好幾十次。漢人乖覺的,揣知生苗的心理,學了苗語,裝作苗人,把紅綠綢偷進峽中。苗人不知賣買,隻拿寶石、珍珠、沙金、人參等東西來掉換,任他給與多寡不得爭執的。苗人有金珠無用,漢人得著可已發財了。漢人貪利,做這項賣買的大有其人。不過進峽去有好幾樣危險的事,一逢到了一樣就不得生還。譬如偷進峽去時,被峽中的苗搖知道,照苗例不得和漢人往還,違者並漢人一起殺戮。或是撞著了無理的生苗,把你殺死了,將所有細布搶個幹淨,那叫偷雞不著蝕把米,白白送了性命。又有一樣是觸著瘴氣,或是遇見猛獸毒蟲,自然是準死無疑了。有以上這幾個緣故,利雖優厚,害也不小。如果要和生苗做賣買,非將性命置之度外不可,故去幹這勾當的人,必是個無掛無礙的光蛋,僥幸獲利回來,便娶妻成家,置產構屋。不幸死在峽內,隻算是世上少生了這樣的一個人罷了。
生苗的居處習俗和漢族相去甚遠,男女不穿衣服,上身披個樹葉的坎肩,下體遮一圈紫葉就算是衣服了。居住的地方,大都是石穴洞府,並沒有房舍屋字,很有上古時風氣。男女進出佩刀,一言不合便用性命相搏,夫婦極和睦,倘婦與別個男子嘻笑押玩,本夫瞧見了也不以為意,唯不得碰著蓮船。苗人婦女的雙腳兒卻非常貴重,除本夫外不得撫弄,否則就是看輕她了。妻子和人有私,本夫在側並不禁止的。若一弄到她的雙足,本夫便指為通奸,即抽刀與妻一並殺死。父母死後,子女毫不悲哀,轉把屍首分解了,在火上薰一過,家人圍坐著大嚼一頓,名稱腹葬,將五髒六腑等給野獸吃,謂父母已仙去了。到了第二年的秋季,聽得杜鵑在枝高啼(苗中杜鵑,如漢人之燕子,春去秋來,以定時節),子女才痛哭道:“鳥已回來了,父母卻仙去不回。”於是在空地上豎一塊石頭,算是墳墓的意思。
女子到了春期(見天。癸至謂之春期),口吹蘆管,在草地上跳舞,男子幾十名跟隨在後,女的看中哪一個男子,便和那男子雙雙到僻靜的所在苟合,把蘆管插在路口,苗人瞧見這枝蘆管,就知道在這裏麵配合,必須繞道他去。如走入蘆管之內,是為破紅(敗人好事的意思),由男的趕出來,把誤走的那人殺死,不得索償。這樣的苟合之後,女的如其有娠,便由那男子迎歸配為夫婦;如不受孕的,女子仍須吹著蘆管另擇男子去苟合,終至腹大便為止。夫婦中男女不得再蘸,由親族人等把寡婦殺了,倘夫死了這樣,與男屍一並拋人海裏,叫作水葬。女的先死,丈夫即須自殺,自殺的法兒各自不同,有抱妻子屍首從高岩上躍下來跌死的,有擁屍投海的。又小孩生至五歲,便離了父母自入深山去找野食為活。友朋、親戚、鄰舍有不和睦發生齟齬的,便由武朗判斷是非(式朗是苗中的土官)。誰是理短的,把刀插在耳根,也算罪名最輕的。犯罪稍重的,拿刀割去耳目口鼻,犯奸的削去腎囊,頂重的盜犯(盜野獸等),就要誇”腹洗腸,把肚子剖開取出肝心肺飼犬,而且要自己動手的,如未曾取出髒腑,人已痛倒在地時,便算不得喀唎(苗語是英雄)。苗俗的奇特,諸如此類的,真有不可勝紀之概。
當時韓起鳳破了黃牛峽,次日就攻進大藤峽,擒住牛鼻子和獅兒,殺散苗瑤,砍斷峽口的藤梁,從此生苗不能再出。韓起鳳因生苗不服王化,未易處治,所以也不深入。隻封峽令漢苗隔絕,一麵知照高雷朱勇,荔浦王強,即日班師。
大兵一路北還,經過濟南,不見濟南府等來接,起鳳很覺詫異,便召附近保甲問話,保甲回說:“現值汪公來此開府,大小官員都經更調過了,如今布政司、按察使等方伴著汪公在妓館飲酒,以是沒有閑工夫來接待過往官吏了。”起鳳問汪公是誰,保甲叩頭道:“就是諱直字的汪公公。”韓起鳳聽了大怒道:“汪直是一個太監,怎地開起府來了?待俺親去拜望他。”說罷,命那保甲引導,吩咐雲夭彪將兵馬紮住,自己帶了那保甲直入濟南城中。到了望江樓前,保甲遙指道:“那邊紅樓高牆的,是汪公歌宴的地方。”起鳳見說,叫保甲侍候在那裏,便獨自向那高牆走去。遠遠聞得笙歌恥耳,雜著清脆的鶯聲,似在樓上彈唱,起鳳不由地心頭火起,就大踏步望著紅樓直奔上去。不知韓起鳳上樓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