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2006(1)(1 / 2)

孫曉華的兒子當然挺好。小家夥活蹦亂跳,一扭一扭地在地上跑來跑去。更多是爬,爬得渾身是勁,爬得滿身是泥,爬得日上三杆,爬得月落烏啼。此外,他對雞還特別有興趣。孫曉華她媽認為自己將來沒有吃到草雞和草雞蛋的機會了,所以通過老母雞孵了很大一群小雞,結果,有一半都被這孩子玩死了。如果剩下的那些小雞沒有在兄弟姐妹慘遭毒手之際迅速長大從而變得身手敏捷的話,大概也要被玩死。

對於這種兒童暴力,我們更多的理解是,這孩子真不賴!

李鋒確定自己不喜歡這個孩子,這倒不是眼見著他將一隻隻小雞給玩死,而是這孩子的相貌。怎麼說呢,李鋒總堅持認為他是蕪湖人的相貌。至於蕪湖人的相貌到底什麼樣,和葫蘆鄉人的相貌相比有何天壤之別?李鋒不得而知,但他就是這麼看的。或者說,蕪湖對於李鋒而言與火星無異。總之,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當孫曉華看著自己兒子露出那種看到美好未來的神色的時候,李鋒就覺得好笑。在他看來,這孩子無非是過兩年去上學,在學校無非是被老師訓斥,被同學欺負或欺負同學,等到他到了青春期,他也一樣要對師長進行對抗,同時像條公狗那樣對母狗們產生好感和欲望。然後,他要麼終於過上了與葫蘆鄉無關的生活;要麼依舊在葫蘆鄉這塊熱土上重複他們的生活。當教師、當流氓、當商人、當兵、當幹部……直到最後,在酒肉氣味中,當隔壁那個躺在門板上的死人。

所以最後,在孫曉華本人終於提出結婚時,李鋒沒有回答她。而是起身拿起了自己的帽子出了門。在路上,他沒有去想孫曉華的問題,而隻是悶頭騎車。多少年來,他總是在路上思來想去,所以一直勞累不堪,現在才發現,如果騎車時什麼也不想而隻負責蹬車,那將是非常牛逼的行為,大汗淋漓了還能精神煥發。

令自己沒想到的是,李鋒居然騎到學校來了。這是周末,李鋒不用上班。不過,學校裏還是很熱鬧,因為每個周末都有學生在補課。李鋒因為五年前被認為確實不適宜教英語這門主課而再次改教生物之後,就不用每周六也來上班了。也就是說,李鋒沒有注意到這是一個周末。這就說明他並沒有如自己所希望的那樣在騎車過程中什麼也沒想,而是想了很多,隻是因為太多,無從說起罷了。當然,說成大腦一片空白也行。

既然來了,他也不打算離開。而是打開辦公室的門,在自己的辦公桌前坐了會兒。他的辦公桌相當幹淨,沒有教材,沒有作業本,除了結滿茶垢的玻璃杯,就是同樣一個被作為煙灰缸使用的玻璃杯。他經常在不經意間會混淆這兩個杯子,也就是說,煙灰經常會被彈進喝水的那個杯子裏,而想喝水時,也端起過那個盛滿煙灰的杯子。每遇如上情況,他就發誓要改變一下,換一個杯子或換一個煙灰缸都行,但不知道為什麼,總是沒能實現。這有點意思,是說,人的這種境遇太普遍,所以有點好玩。所以,李鋒不免在空蕩蕩的辦公室裏笑了起來,甚至還笑出了聲;回聲讓他醒悟到自己在笑,這又讓他羞愧;羞愧又讓他覺得是多餘……他立即覺得自己傻不啦幾在周末跑到辦公室來坐著太他媽矯情,所以他立即起身鎖門要走。但就是這時候,外甥小清捂著腦袋跑了過來。可以確定,本來小清是沒有哭的,因為看到了舅舅,他一下子沒忍住,淚珠吧嗒吧嗒地掉了下來。小清被人打了。

說實話,外甥小清自打進中學以來,作為舅舅的李鋒並沒有過多地關心。他隻是知道小清在自己所任教的學校念書而且成績很普通而已,別的一無所知。剛進初中那會兒,小清還找過他,問舅舅要些新作業本和稿紙什麼的,李鋒也給過他一兩塊錢去校園門外那些花哨的攤子上買點什麼,後來就越來越少,以至於舅甥二人在學校很少遇到。現在,外甥陡然跑來找舅舅,因為是站著說話,李鋒還是第一次發現外甥小清長大了,比自己高了近一個腦袋,也就是說,外甥也算一個男人了。一個男人捂著正在汩汩流血的腦袋向另一個比他還矮上這麼一個腦袋的男人哭訴自己遭人毒打,這多少有點滑稽。李鋒因為教學成績不好,所以也沒當過班主任,更沒當過幹部,所以根本沒有處理過這種學生間的鬥毆事件。他一下子慌了神。如果不是後來他意識到自己是舅舅的話,他可能會繼續慌神一會,讓外甥多流點血。舅舅這個角色提醒了自己,也鼓舞了自己。他趕緊帶這小清出門招手攔了一輛三輪馬自達,送後者去鄉醫院。

在三輪馬自達封閉而狹小的空間裏,舅甥二人相對而坐,這讓李鋒不得不打量一下自己這位外甥。他長得不像自己,不像李家人,如果一定要說像,隻能說他像他爸爸,不過實際上也並不是很像。小清的穿著風格也與李鋒兄弟當年大大不同,腳上是那種在李鋒看來大得像船的運動鞋,然後是破了洞的牛仔褲,上衣是敞著懷的羽絨棉衣,露出了裏麵那件隻有夏天才穿的背心。確實,小清的胸肌很發達,這一點倒和弟弟李鋼相似,和當年一樣,隻能讓李鋒自愧弗如。總體看來,小清這樣的學生不是打別人就是被人打,這都在規律之中。但李鋒還是打電話給了姐姐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