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項軼與王恒在跨年晚會上的這場衝突成為了公司上下茶餘飯後的談資。項軼為了一個遊戲人物而衝撞老板的“英勇事跡”成了大家百說不厭的笑話。項軼也從“天才遊戲工程師”、“公司的大功臣”變成了大家眼裏的“奇葩”、“怪胎”和“傻子”。就連平日裏跟項軼稱兄道弟,總是管他叫“項哥”的小劉,也有意的躲著項軼。
跨年晚會之後沒過多久,項軼就接到了調往分公司的指令。明麵上看,是一次進入分公司管理層的升職,然而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那是一個沒有職權的虛職。這是王恒在秋後算賬,打壓排擠項軼。既然公司能在沒有項軼的情況下接連開發出《萌寵百分百》、《史前危機》以及《角鬥士:生存之戰》這樣頂級的電子遊戲,項軼對於公司也就變得沒有那麼重要了。
同事們背地裏的嘲笑和事業上的急轉直下所帶來的打擊,讓項軼有些難以承受。他也開始覺得,自己跨年晚會上的行為是荒唐而愚蠢的。
項軼即將飛往深圳的前一天,天氣晴好。岑圓貞和項軼一前一後在西湖邊的南山路上慢跑著,兩人均是一身運動裝束。岑圓貞表情輕鬆,跑了那麼久依然遊刃有餘。反觀落在後頭的項軼,早已累得氣喘籲籲,每一步都是煎熬。
項軼:“老岑你跑慢點……”
岑圓貞放慢了腳步,回頭一臉嫌棄的對項軼說道:“看看你的體力,摸摸你的肚子。你是有多久沒鍛煉啦?”
項軼:“我明天就要走了,不應該給我開個歡送會什麼的嗎?拉我來跑步算怎麼回事兒?”
岑圓貞:“頂鐵,我想帶你去個地方。”
項軼:“什麼地方非要跑著去呀?”
岑圓貞:“不遠,南山路跑到底,再繼續沿著湖濱路,最後轉到北山街,爬上寶石山就到了。”
項軼苦笑著說道:“女俠,你就饒我一命吧……”
項軼一路跟在後麵吃力得慢跑著,整個人顯得又累又喪,沿途可見的西湖美景也提不起他的興致。到了寶石山頂,項軼往石椅上一坐,大口喘著粗氣。岑圓貞擦了擦自己額頭上的汗,遞了一瓶水給項軼,然後自己也坐了下來。項軼俯瞰著西湖的美景,而岑圓貞卻望向了另一側的城市。
岑圓貞伸手指向遠處一棟建築說道:“你看見那幢綠色的高樓了嗎?那裏以前是一家生物醫藥公司,我大一暑假的時候在他們公司的生物實驗室做過實習。我這一輩子都忘不了在那個實驗室裏見到的景象……”
項軼:“哎?還有你‘老鼠克星’岑圓貞岑女俠沒見過的大場麵?”
岑圓貞:“這家公司可不滿足於用小白鼠做實驗。狗、猴子還有黑猩猩都是實驗的對象。每天都有好幾隻動物在殘忍的實驗中死去,然後實驗室的工作人員會將它們做無煙焚化處理。”
岑圓貞又指了指山腳下的一塊位於景區最邊緣的空地,說道:“這些動物的骨灰都被埋在了那裏,還給它們立了一塊碑,上麵寫著類似感謝它們為了醫學發展做出的犧牲之類的話。”
項軼:“這麼說,這家公司還是有點良心的嘛。”
岑圓貞:“哈哈哈,連你都這麼說,這一手公關做得確實讓人佩服。可是我啊,從沒見過如此道貌岸然的事。”
項軼不解,問道:“這怎麼就道貌岸然了?”
岑圓貞:“如果你認為這些動物並不是和我們一樣平等享有生存權的生命,那在剝奪這些生命的時候是不會有什麼感情的吧?你會對一把敲壞了的錘子表示感謝嗎?”
項軼搖了搖頭。
岑圓貞繼續說道:“如果你認為這些動物和我們是平等的,那殺死它們就是罪惡的。理應懷有愧疚感,而不是感激之情吧?這些動物可沒有選擇犧牲自己呀,它們是被人強行剝奪了生命。一個罪犯對受害者表示感謝難道不是最道貌岸然的事情嗎?要麼沒有感情,要麼心懷愧疚,無論以哪種方式看待這些動物的生存權力,都不應該產生‘感謝它們的犧牲’這樣扭曲的情感吧?”
項軼:“嗯,確實是虛偽的公關手段。老岑,那你又是怎麼看待這些動物的呢?”
岑圓貞:“我吃肉,但狗肉我是堅決不吃的。我可以用昆蟲、青蛙和老鼠做解剖實驗,可是狗和黑猩猩這樣的動物我下不了手。我可不是什麼博愛眾生的聖母,可是在那家醫藥公司的實驗室裏,我所感受到的是泯滅人性的邪惡。我一直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對不同的動物有著雙重道德標準,直到一個年輕律師以謀殺罪名將那家生物醫藥公司告上了法庭。”
項軼:“喂喂等一下,說他們虐待動物我同意,這謀殺罪名又從何談起?”
岑圓貞:“頂鐵,我問你個問題。人為什麼不能殺人?”
項軼:“這算什麼問題,殺人是犯罪呀。”
岑圓貞:“那人為什麼不能犯罪呢?”
項軼一下愣住了,苦思良久卻也答不上來。
岑圓貞:“有人會回答‘犯罪是要被判刑的’,但我知道你是不會這麼說的。對犯罪最狹隘的認知是違反此時此地明文規定的刑法條款,以這種觀點來看,這家醫藥公司並沒有違反當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任何一條,同樣的行為在一些西方國家卻屬於虐待動物的犯罪行為。同理,如今拐賣婦女兒童是犯罪,但在過去的奴隸製社會,這隻是正常的物品交易,解救這些奴隸反而是侵犯了奴隸主物主權的犯罪行為。但罪惡與否真的會因為時間地點的改變而改變性質嗎?奴隸製的廢除無疑是人類文明的一大進步,解放奴隸的先驅絕不是罪犯,雖然違反了當時的惡法,卻遵循了一個更高的法律。”
項軼:“更高的法律?”
岑圓貞:“那是一種放之四海皆準的法律,人們憑良心就能判別是非的法律,然而卻難以寫成法典。古羅馬的法學家稱它為‘自然法’,後人又稱之為‘不言而喻的真理’,用咱們中國人的話說,就是天經地義的道理。自然法是一切法律的最高原則。”
項軼:“你是說,所謂的犯罪是違背自然法的行為?”
岑圓貞:“沒錯,然而‘自然法’的概念太過模糊。如何讓具象化的法律條文更符合這種不可言喻的‘自然法’,是所有立法者永遠的難題,而他們最能達成共識的一條就是‘造物者賦予人平等的,不可剝奪的生存權力’”。這就是為什麼謀殺在任何文明國家都是重罪。然而觸犯刑法所招致的嚴重後果並不是不能犯罪的原因。有些事不能做,做了要受罰,但不是因為會受罰所以不能做。隻有壞人才需要用‘不能犯罪,因為會受到製裁’這種本末倒置的邏輯。好人是不需要法律製約的,他們自己心裏遵循著不言而喻的自然法,即使因此違反了法律條款也不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