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荒唐的訴訟(2 / 3)

項軼:“法律是為壞人編寫的,這點我同意。可難道好人中的法盲也不會犯罪嗎?”

岑圓貞點了點頭,說道:“在紐約發生過一個真實的案例。一個即將考取美國國家醫生執照的德國人行醫救了一個看不起病的小孩兒。結果吃了官司,麵臨無證行醫的指控,按法律條款來看,這是毫無爭議的違法行為,然而德國醫生最終無罪釋放。法官說:‘你確實違反了一項法律,但你遵從了一個更高的法律,所以無罪’。另一個眾所周知的案例就是我們國家的‘陸勇案’,也就是上上個年代的國產片《我不是藥神》的原型。代購洋藥救人卻被起訴賣假藥,違反了法律條款卻遵循了自然法,最終也是無罪釋放。”

項軼:“嗯,我聽明白了。犯罪與否並不取決於是否違反哪個法律條文,更不取決於是否受到製裁,是否違背自然法才是判定犯罪的標準。可是老岑,你說的自然法和那些在實驗中死去的動物又有什麼關係?”

岑圓貞:“自然法中,人平等的擁有生存的權利,不可被剝奪,其道理不言而喻。但這裏的‘人’指的是什麼?”

項軼:“人不就是指你我這樣的人類嗎?”

岑圓貞:“自然法中的‘人’是指生物學上的智人嗎?一個遵循自然法的好人出門,靠什麼來認定遇到的是一個享有平等權利的人呢?是觀察對方外部特征?還是出門帶一套DNA檢測設備?”

項軼被這突如其來的問題給問傻了,不知該如何作答。

岑圓貞繼續說道:“曾經有一群自認來自文明社會的西方人,根據外貌觀察法,認定了一群黑皮膚的非洲原住民不是‘人’,隨意剝奪他們作為人的權利。那時候你跟他們講要解放黑人,人家肯定說‘黑奴’是他們受法律保護的財產,你放走‘黑奴’是違法的。那黑人又是如何獲得解放的呢?不提南北戰爭,黑人得以解放的根本原因是一部分正直的白人意識到了黑種人跟自己一樣是人,應該享有平等的作為人的自然法權利。他們是如何意識到這一點的呢?是因為做了DNA鑒定,在生物學上證實了不同膚色的人種是同一個物種嗎?”

項軼:“這不可能,消滅美國奴隸製的南北戰爭發生在19世紀,而DNA鑒定技術是20世紀才出現的。”

岑圓貞:“嗯,我想這些白人一定是意識到了黑種人具備與自己毫無差別的情感,擁有一致的人性,所以才認定了他們一樣是被自然法保護著的人。自然法中的‘人’並不是指生物學上的人類。決定我們是‘人’的不是直立行走的外形特征,不是DNA,而是人性。”

項軼:“你是說,即使不是人類,隻要是具備人性的生物都應該被當做平等享有生存權的‘人’?”

岑圓貞點了點頭,說道:“比如狗這種動物就屬於自然法的‘人’,因為他們無數次的證明了自己具有人性,理所應當享有不可剝奪的生存權利。因此狗肉我是絕對不吃的,這與我個人喜不喜歡狗沒有關係,傷害他們是違背自然法的犯罪行為。在英國留學的時候,一個討厭養狗的英國同學告訴我,他們對中國人最大的‘偏見’就是‘Chinese eat dogs(中國人吃狗肉)’。”

一直被岑圓貞的觀點壓製著,項軼內心爭搶好勝的一麵被激發了出來。隻見他嘴角上揚,似乎抓到了反擊的機會。

項軼:“狗肉你不吃,豬肉、牛肉、羊肉你來者不拒。可你又怎麼知道豬、牛、羊都不具備人性呢?上個月有個新聞你看了嗎?一個落水的農場主被自己養的豬給救了上來。”

岑圓貞:“容我反問一句,如果你是那個農場主,會把那隻表現出人性的豬宰了做紅燒肉嗎?”

項軼:“這個……肯定是不會的。”

岑圓貞:“在你的觀念裏,昆蟲隻是動物界的機器人。踩死一隻蟲子對你來說不會有任何負罪感。可假如一隻螞蟻超脫了你的認知,突然表現出了人性,甚至奇跡般的開口向你求饒,你一腳踩死它是不是犯罪呢?”

項軼一時語塞,不知道該如何回答。

岑圓貞:“在我的認知裏,狗是普遍具備人性的動物,而豬、牛、羊都不是。然而像這樣表現出人性的個體我都是不會去傷害的。可是極個別的案例不足以說明整個物種普遍具備人性。當然,這也可能是我愚昧無知,如果你能說服我,讓我相信豬普遍具備人性,那我一定也不會吃豬肉了。目前在我的認知裏隻有人類、狗、黑猩猩、大象、海豚等極少數物種是普遍具備人性的。”

項軼顯得有些急躁,說道:“也不能說狗普遍具備人性吧,惡犬傷人的事件也常有發生啊。”

岑圓貞:“曆史上有那麼多臭名昭著的連環殺人犯,如果按照你的邏輯,也不能說人類普遍具備人性了。狗中也有惡犬,就像人類中有惡人一樣,不能因此否定狗普遍具備人性。”

項軼歎了口氣,說道:“哎,我向來都說不過你。”

岑圓貞:“你還是不服氣呀。那我們來做一個假想道德實驗吧。你看過《人類清除計劃》這個係列的電影嗎?”

項軼:“當然看過啦,今年要出第13部了,一部拍得比一部爛。”

岑圓貞:“影片中,為了解決人口危機,國家規定每年有一天法律會失效,那一天可以為所欲為而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於是有一派人平時被法律約束著裝了那麼久的好人,在這一天徹底爆發肆意殺戮。而另一派人選擇不參與殺戮,反抗這以全人類利益為名行使的邪惡。第一題,假如你處在《人類清除計劃》中法律失效的環境中,你會選擇:A.參與大屠殺,反正不用坐牢。B.不參與殺戮,這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