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羅蘭所知,在瓦雷斯世界似乎還沒有出現過類似“特許經營權”這種工程融資模式的先例。然而在地球上,這早已不是什麼新鮮玩意,比如很多收費高速公路就是采用的“BOT”模式,還在此基礎上開發出“BOO”、“BOOT”、“BLT”、“PPP”等等衍生模式。
關於“特許經營權”在交通建設方麵的成功案例,羅蘭印象最深的當屬英法海峽隧道。
這項特許權協議於1987年簽訂,該項目於1993年建成。政府授予承建公司55年的特許期,公司在此期間可以自行建設、擁有並經營隧道,55年之後隧道由政府收回。
從建成後的運營實踐來看,除了令過路的車主偶爾不爽,總得來說還算成功。
現在,羅蘭打算把這種在地球上經過實踐檢驗的工程模式應用到遠東的交通建設上,給予私人承包商一定年限的特許經營權,承包商可以以此特許權為抵押發行建設債券或股票,將來道路建成以後,通過出售車票或收取過路費償還債務並獲取利潤。
理論上車票和過路費的定價應該由承包商自行決定,但是考慮到收費過高會對過路者造成經濟負擔,政府也會在適當的時候對收費標準提出建議。
承包商通常不會把收費定得太高,否則會迫使行人選擇繞遠路,反而影響收益。另一方麵,政府雖然不會強迫承包商下調收費標準,但是公開批評也是一種有效的施壓方式,政府的態度將直接影響道路運營公司的股票走勢,促使投資者拋售該公司的債券,後果可想而知。
做生意的人誰又不明白“民不與官鬥”的道理?有些話羅蘭沒必要在內閣會議這種最高層次的決策圈裏細說——那是在侮辱與會者的智商。
經過一番簡明扼要的解釋,國王陛下和內閣都對羅蘭提出的“特許經營權”有了明確的認識,一致認同在交通建設領域嚐試推行這一模式。
為了促使民眾參與國家交通建設,少不了要在報上大肆鼓吹一番,解讀政策細節,這就是約翰·普利特先生的工作了。
內閣會議從上午十點一直開到下午三點才結束。散會後,羅蘭本來打算陪父親共進遲到的午餐,然而剛出官廳大門就看見“老山羊”瘦削的身影迎風而立,帶著絲絲小雨的冷風從他背後吹來,黑色大衣隨風鼓蕩,使羅蘭不由想起蝙蝠的翅膀……
他看出季諾維正在等候自己,大概是有些話想私下裏交流,就向父親歉然一笑:“陛下,我還有點事,您和熱妮亞阿姨先去用餐。”
魯道夫看了一眼遠處細雨中孑然孤立的蒼老身影,對兒子說:“看在一把年紀的份上,盡量給他點麵子,如果他不識抬舉,我會讓他滾蛋!”
“瞧您說的……我與季諾維先生隻是有些意見不和,遠不到無法共事的地步。”羅蘭輕輕一笑,告辭父親,轉身朝雨中走去。
綿綿春雨細若牛毛,打傘使人覺得小題大做,倘若不打傘,衣衫不知不覺便被細雨浸透,絲絲涼意沁入心脾。
季諾維手中有傘,但是並未撐開,充當拐杖隨意的夾在腋下。羅蘭注意到他的傘與眾不同,傘柄和骨架都是附魔精鋼鍛造,傘尖鋒利如匕首,在蒙蒙細雨中閃耀著冷冽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