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無言的結局(2 / 3)

淩雲便對方放表達了兩層意思:第一,他一直把房天驕當朋友,因此他不願和她形成對峙關係;第二,在公司和房天驕的矛盾上,他打心眼裏認為錯在公司,即使出庭,那他講出來的話,對公司也沒什麼好處。既然這樣,讓他出庭又有什麼意義呢?

方放對淩雲的想法十分理解,可他的觀點是:第一,請淩雲出庭並不是讓他為公司作偽證,而是讓他實事求是地講出實際情況,相信說真話對於哪一方都是無害的,因此並不是與房天驕對峙,而房天驕也不會因此怨恨他;第二,對公司來說,房天驕所提的賠付訴求,隻要建立在實事求是的基礎上,是可以接受的。對公司決策層來說,以法律途徑解決不一定是件壞事,因為對於房天驕離開應該給什麼樣的補償誰也不好拍板,甚至包括大老板在內。而一旦通過法律形式做出了裁定,公司裏的人,特別是董事會的那些人也就說不出什麼來了。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隻要按實際情況實話實說,反倒是在幫房天驕。

淩雲心裏為之一動,他原本堅定的想法開始動搖了。順著方放的思路,他想:房天驕是個率真之人,她所提的問題、要求肯定也是實事求是的,而自己出庭作證就應該是對實情的說明和印證。從這點上說,還真如方放所言:是在幫房天驕了。再說,反正他不會說一句房天驕的壞話,也就不可能傷到房天驕,相信房天驕最終也是會理解他的。

考慮了一番後,淩雲對方放說:“既然方總這樣說,我可以考慮去。但我要事先聲明,到時候我們的律師不能要求我非得按照他們的意思去表達。”

方放看淩雲已被說動,高興地說:“可以,這一點我可以保證。你就放心去吧!”

雖然答應了方放,可是淩雲還不知道確切的出庭時間,心想恐怕也就這幾天吧,正想著,喬波就進來了。

喬波說,淩雲同意去作證的事兒他已經得知了,他請淩雲準備一下,馬上出發。

淩雲問:“怎麼這麼急?”喬波說:“十一點正式開庭,現在快十點了,也不早了。”

淩雲這才恍然大悟,原來就是今天的事啊!

淩雲心中暗想:他們安排得也太急了吧,一點兒心理準備的時間都不給呀!要是自己拖著不答應,豈不是就誤了事兒?轉而一想,這或許是喬波怕夜長夢多,擔心他如果早知道的話,再與房天驕那邊通了氣,恐怕就會生出變故。

在路上,淩雲心裏還是有些打鼓,忐忑不安。在法庭上,究竟會是怎樣的情形呢?

他問喬波作證的內容。喬波籠統地說:“這個官司屬於勞動糾紛案,房天驕認為公司解除其勞動合同是非法的,她的訴求是要求公司收回決定,並給予補償。”接著他又寬慰淩雲說:“沒什麼,這個官司的核心問題就是你們在海天的工作上的那些個事兒。你實事求是回答,怎麼做的就怎麼說,結果是什麼就是什麼,盡管照直說,我們不會讓你為難的。”

淩雲和喬波來到法庭時,距開庭時間隻剩下一刻鍾了。喬波急忙領著淩雲到法庭的辦公室做了證人登記。由於是非公開審理,所以淩雲不能夠進入訴訟室旁聽,證人的身份本身也不允許這樣。喬波便把他領到訴訟室旁邊的候證室。一走進房門,淩雲一下子就愣住了。原來,屋裏麵有兩個他非常熟悉的麵孔。

房間裏的人一個是盛世安,另一個竟是唐名山。他們兩人都是來為房天驕做證人的。

三個人在如此特殊的場合遇到,這不僅讓淩雲大感意外,也讓他心裏有說不出的別扭。盛世安和唐名山見到淩雲,先是詫異,後來就明白過來了,也很不自然。

當淩雲明確告訴他們自己是來為公司作證時,唐名山立刻不客氣地說:“就這種破公司,把房總整成那樣了,你還幫它作證?”

淩雲說:“我是說公道話來的,並不是幫公司,反倒應該是幫房總呢。”

唐名山卻陰陽怪氣地說:“這個公司還有公道可言?你說來幫房總,我看是幫方總吧?”

淩雲看他有些偏執,便不再跟他談這個話題,轉而問盛世安的近況。

盛世安說他最近打算離職,因為他找到一家很不錯的公司。原本打算過年後再跳過去,可那公司的工程急著上馬,催他趕緊去上班,所以他近日就要離開了。

也許是意識到應該顧及一下淩雲的感受,盛世安便加了一句解釋說:“哦,本來早想跟你說說這事的,可你去海天一直沒回來,電話裏又不好說,也就沒來得及跟你打招呼。”

淩雲笑了笑說:“沒關係,這很正常。今天知道了也不遲。”

淩雲又問被冷落一旁的唐名山近況。唐名山說:“這要托房總的福啦!房總動用她的朋友關係幫我找了一個非常好的工作,比在漢騰不知道要好多少倍。待遇高不說,還離家特別近,所以說呀,房總這個人呀,那可真是菩薩心腸啊!隻可惜呀……”

淩雲沒想到,房天驕居然費那麼大勁兒給唐名山這樣的草包找工作,恐怕十有八九將來要遭人埋怨的,淩雲都替她捏著把汗。唐名山有奶便是娘,房天驕固然幫了他的大忙,可是當他在海天被錢東他們一腳踢開,猶如喪家之犬的時候,淩雲也實實在在幫了他的忙,才使他從海天走人時不至於狼狽到沒有褲子穿,可唐名山似乎早已把這些忘了。還在這兒明裏暗裏地說些不鹹不淡的風涼話,這讓淩雲感到很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