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普瑞博士問:“林博士你的推測呢?”
林森說道:“從骨骼重塑的痕跡看,三到四個月。”
坦普瑞博士點頭:“我認同這個結論。”
在三四個月裏,死者經曆裏漫長的折磨。每當他窒息瀕死,凶手總會讓充分的感受缺氧的痛苦,然後才稍微放開一點讓他呼吸。
這個循環不斷的重複,直到死者的心肺腫大發炎,其他身體器官也跟著徹底崩潰。
即使是閱曆豐富的FBI資深探員也必須承認。這是他聽過最殘忍的殺人案例之一。
相比兩位FBI雇員的感歎唏噓,法醫實驗室的一眾人卻表現的都很平靜。不僅因為他們都很專業。還因為他們都曾參與考古發掘工作。
在人類的曆史上,有很多與相當,甚至更加殘忍的做法。區別隻是曾經的人類是為了複仇,樹立權威,製造恐懼,獻祭等等。而卡戎似乎隻是為了快感。
林森經常問自己:這算是人類的進步嗎?
坦普瑞博士打斷了林森的思辨:“林博士,你確定沒有遺失任何一塊骨頭嗎?”
“我非常確定,整個過程中沒有任何失誤。他和其受害者一樣,沒有鐙骨。這塊骨頭被取走了。”
“是卡戎。”
幾分鍾後,坦普瑞博士在報告上簽上了名字。這具屍體正式加入了卡戎的“作品集”。並且被送入坦普瑞博士專用的驗骨室。
鐙骨, 是聽小骨的一個,附著於耳蝸的卵圓窗,功能是轉化音波為可聽的聲音。在人體中它是最小和最輕的骨。
卡戎每次作案的手法,目標,地點等等條件都不盡相同,最終將這些去鏈接起來的就是這塊人體最小最輕的骨頭。
九成得連環殺手都會從被害人身上取走紀念品。卡戎也在這九成裏麵。但他取走的是最不起眼,最容易被忽視的那塊。
即使在專業的法醫學實驗室裏,也無法保證每具屍體都不會遺失鐙骨。它太小,太容易被忽視。
卡戎是一個天才的殺手,智商極高邏輯清晰偏偏又極端自律,關於他的側寫足足有一百多頁。
每一次作案都會用不同的手法,目標類型也幾乎無規律可循。這是典型的自我挑戰也是最直接的炫耀。
這種人高智商變態是最讓FBI頭疼的類型。因為他們聰明到可以自學絕大部分網絡上能夠找到的專業知識。而網絡,尤其是暗網上連簡易核彈製作都有教程。
而習慣了背景篩查的方式圈定嫌疑人的FBI,根本不可能從擁有醫療背景,精神病史記錄,服役記錄,犯罪記錄中找到這個空白人。
所以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他都是不存在的。直到大家注意到了這枚小小的鐙骨。
用弗林的話說,這是一個驕傲的婊子養的混蛋。
變態殺手喜歡搜集戰利品,卻很少有把骨頭作為目標的。頭發指甲眼睛皮膚性器官都是常見的選擇,僅有不到一成會選擇骨頭。
而通常這些人都會被很快發現並抓獲。骨頭能夠留下的痕跡太多也太久,容易腐爛的軟組織才是最理智的選擇。除非你認為自己比所有執法者都要聰明。
真正驕傲的人是不屑於向全世界炫耀的。隻有他們認可的聰明人,才有資格作為他的分母。
當然,這也是坦普瑞為什麼對卡戎如此執著的原因。無論是智慧還是智商,她都不認為自己會是分母中的一個。
坦普瑞博士在遇到難題的時候 ,都喜歡一個人安靜的待在自己的驗骨室裏。
雖然林森也是這個實驗室的實習生,但他並沒有留下來和其他人一起研究這幅骨頭。而是跟著弗林一起來到了街角的咖啡店。
因為林森已經“看到”了那個地下室裏發生的事情。但同時也一直都有一個疑問,關於那台電腦和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