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黃帝時期,馬就已經被我國先民馴化並成為日常生產生活中的重要勞動力。周朝時,馬也被廣泛地運用於當時的社會生活中,馬的使用與車一樣是有著嚴格的使用製度的,不同場合使用不同品種的馬匹,以及馬的裝飾用品,都體現著周代的禮製要求。
《逸禮·王度記》中曾經記載,天子車駕的馬匹數量是六匹,諸侯五匹,卿是四匹,大夫三匹,士人二匹,庶人隻有一匹。
當然,這裏的馬匹數量指的是能夠同時駕禦的馬匹上限,一旦超過這個數量就是違背禮法的。但在日常生活中並不是每一級貴族都有能力按照這個標準駕禦,一些自身條件比較貧困的卿或大夫就會選擇減少馬匹數量以減輕經濟負擔。
不過即便是如此,也可見古代的車馬駕禦製度確實極其嚴格。
然而除了不同等級貴族之間有駕禦等級的區別外,同一等級的貴族之間有時也會出現巨大的不同。以周朝的諸侯這一等級為例,周朝的諸侯大概分為四等,分別是:上公,三公,侯伯,子男。上公的地位最高,僅次於周王,所以上公的車馬也是最豪華的。
禮法不可逾越,這句話就是荀子說的。他把將儒家的禮引向了法家,使其具有了法典化的客觀規則的色彩,從而呈現出儒法合流、禮法合用的特點,但荀子仍屬於儒家,而非“儒法家”或法家,因為其禮法思想並沒有改變儒家禮學思想的底色。
大體說來,荀子言說的禮法,其所不同於法家所謂法者,在於從社會政治秩序建構的客觀視野來論禮,並通過以法注禮,強化了禮作為製度規範建構的意義,使禮成為了一種秩序建構的客觀規則。
兩晉以來,沒有諸侯,沒有分封,但李世民還是仔細的詢問了孔穎達,最後敲定按照功勳和世襲爵位的等級,劃分馬匹駕車的數量。
然而,孔穎達對著李世民就是一頓破口大罵,說李世民就是個事逼兒……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當然了,很有可能,就是李世民壓根沒打算真的效仿周禮,借坡下驢罷了。
但是呢,皇室宗親的車駕卻一直都是效仿周禮,孔穎達親自擬定的文書,一直沿用。
到了南宋的時候,禮樂崩壞,也就沒有什麼禮樂正統了。
輕輕掀開車窗,秦長發看著馬路兩側避讓的行人,心中狠狠歎了一口氣:萬惡的舊社會啊,真特麼好……
這幾個人相約而來,很自然就是幫著秦長青撐場子的。說白了,秦長青在京兆府如魚得水,那是因為李世民安排的全都是自己人,但三省六部就不一樣了,哪個階層的人都有,哪方勢力的人都在,就不像在京兆府那麼遊刃有餘了。
更何況,按照秦長青的脾氣,他們也怕秦長青上任第一天,就搞出來什麼事端。
有了李福的帶頭兵部所有官員,也全都過去赴宴,說白了還是想好好的結交結交這些位高權重的人。
馬車一路前行,李福笑眯眯的看著秦長青,“柳奭,那個人你要注意一下。”
“為何?”
李福抿抿嘴,“我問你一個很簡單的數學題,六加一等於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