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立國之後,悉尼和墨爾本兩個城市都希望成為澳洲首府,鷸蚌相爭結果卻讓地處兩城之間的布萊登漁翁得利,澳洲政府把布萊登改稱為堪培拉,隻是當地人更喜歡用布萊登這個老名字。
也許有一天,堪培拉會讓世界銘記,而布萊登則隨著時光的流逝被世人淡忘。
臥龍崗,我同樣很是熟悉,沿著山脊南行,過了謝爾哈伯便是大狼山了。臥龍崗上有許多鬆茸,這是極難得食材,在城市的豪華飯店裏,一份鬆茸可以賣到天價,隻可惜,這些鬆茸在采摘下來之後,不到一天便會壞掉。這裏距離悉尼近120公裏,而距離布萊登也有有80公裏,無論哪個城市,我和尼莫的腿卻不可能跑進城去給那些高檔飯店送貨,所以更多的時候,我隻能支起鍋灶自作自受,吃不了的索性扔進山穀。倘若皇冠酒店的大金牙得知,一定會心疼得吐血。
智子和佐佐木用田中先生的車把我送到了這裏和我做了一些約定便急急忙忙地趕回去了。
這裏山高木密,是極佳的伏擊地點,而我要做的便是在這裏拖住哈米德一天的時間,讓他們上不了船,離不開澳洲。哈米德走不了,便帶不走皮優,而我便有更加充分的時間去帶走皮優。
我坐在城外的高崗上擦拭著槍支。這支步槍是一支英國的李-恩菲爾德步槍,它是李氏步槍的升級版,因為采用雙排彈匣供彈,所以彈容量高達10發,比大部分槍械多了足足一倍,以射速快、火力猛而聞名。我在軍營一起練習射擊時,我使用的就是這種步槍,很是順手。聽說現在有的槍支上配備了準鏡,可以讓人鎖定五百米之外的目標,優秀的射手甚至可以勾去八百米外的魂魄,我曾經無數次向往,倘若真的有那麼一把帶準鏡的槍,該多好,隻可惜澳洲沒有,所有人仍舊在使用普通的步槍。
不過,這支步槍對於我這個隻使用過獵槍的人來說,卻是恰到好處,我還不太習慣用準鏡,任何一個射手都不可能做到未經訓練便可以列入虛發,倘若有的話那不是天才,那是天神了。
日頭已經偏西,暑氣已經消散,風也變得清涼,我攜帶著槍支走進了臥龍崗,我在叢林中穿插奔跑,熟記每一座山,每一條溪穀,每一個洞穴,甚至每一棵樹,每一塊石。沉重的槍械、奮力的奔跑,讓我汗流浹背,但我卻不能停下腳步,因為屬於我支配的時間並不多。明天上午哈米德便會帶著皮優從山下路過,成敗在此一舉。
我找了一處山洞棲身,智子給我準備了一些牛肉幹,這些肉幹可以隨時為我提供能量。我點燃了一堆篝火,在洞口設置了串鈴,防備那些深夜襲人的野獸。我在火堆旁邊鋪了一些幹草,然後抱著槍草草的睡去。
第二天清晨,鳥雀的鳴叫將我喚醒,深吸一口山中的空氣,我精神大振,然後草草的吃了些肉幹,便來到設伏的地點。
我伏在一塊巨石的後麵,那條公路便在山腳之下。在這裏伸頭可以俯瞰平野上的一舉一動,而蜷起身子又可以稍事休整,實在是一處偵查的好所在。我的背後便是莽莽叢林,他們如同一隻大口,等待著爬到嘴邊的獵物。
我拔了一些草,抓斷樹枝,不斷給自己的身上添加偽裝,我不是變色龍,不能自動變化身上的顏色,所以隻能靠自己根據周邊的環境變換身上偽裝。
父親告訴我,在以命相搏的戰場,任何一點的差錯都可能斷送性命。
他在教授我槍法的時候,告訴過我大自然中的這種變化無時無刻的在進行,隻是許多人沒有那份耐心,他便整天讓我趴在灌木叢中,白天趴著,黑夜趴著,觀察大自然中的變化,日出日落,月升月降,風急風緩,雲聚雲散,這些變化會悄然影響著每一個生靈,包括那些花花草草。重視這些變化,就能夠發現戰機,忽視這些變化,便隻有死。
父親的教授是嚴格的,更是管用的,他甚至潛入水中,讓我去在水麵通過觀察去找到他,那一次,我用了半天的時間也沒有找到他,曾經一度懷疑父親潛到其他地方之後上岸回家了。正當我準備放棄的時候,我發現在水麵上起舞的蜻蜓,它們此起彼伏,在岸邊的蘆葦上落下又飛起。
這時,一隻執著的蜻蜓引起我的注意,它希望落到一根殘破的葦稈上,但每次落下總是立刻飛開,始終無法成功落到上麵。開始我覺得有趣,突然間恍然大悟,是葦稈中的氣流幹擾了這隻可愛的小家夥。
父親潛入水中不可能永遠不呼吸,便借用這隻葦稈維持,偏偏那隻蜻蜓揭開了父親的偽裝,當時年少的我童心大起,悄悄過去突然拔掉了葦稈,不一會兒,父親嘩啦啦冒出水麵來。他聽我訴說了經過,讚許的點頭說,我的考核通過了,自此我對父親越發的敬仰!再次拿起獵槍的我終於可以縱橫荒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