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條經度線,會穿過泰安宮,是欽天監、工部的一致決定。
畢竟連琉球國的王宮,都麵朝皇宮而建,0°經線甚至都不以皇宮的奉天殿為準,而是以朱祁鈺的寢宮泰安殿為準。
這是工部、欽天監的恭順之心,也是大明的禮法。
朱祁鈺對這個非常的讚同。
同樣,吏部尚書王直請求漲大明朝的俸祿,也是吏部的恭順之心。
王直俯首說道:“陛下,不足俸,一定滋生腐敗。”
這是王直在萬言書中,對於大明吏治的一個探索。
大明在洪武四年、洪武十三年、洪武二十年,三次定俸,這三次定俸祿,一次比一次高。
都說朱元璋薄涼寡恩,那這三次定俸祿,為何一次比一次高?
尤其是洪武二十年最後一次定俸,更是被一直執行到了崇禎十六年。
崇禎十七年,大明已經隻剩下最後一口氣了,再也發不出糧鈔了。
在洪武年間,俸祿的發放主要是以實物的米粱為主。
在永樂年間,同樣以實物為主,因為大明無敵艦隊南下西洋,帶回來大量譬如香料、寶石等物,這些香料是當時折俸的主要物品。
到了宣德、正統年間,則開始折鈔了。
這種折鈔的做法一直持續到明末,擦屁股紙都嫌硌屁股的大明寶鈔,戶部發俸的時候,甚至京師京官都沒人去領。
兩百五十年,大明的官員,沒有一次加薪。
洪武年間,舉人以上的縉紳隻是免除勞役。
但是到了嘉靖二十四年,第一出現免田。
大明縉紳、舉人、進士、官員免田畝正賦、丁役正式有了定製。
萬曆三十八年,在《優免新例》中,一品官免田萬畝,進士免田三千三百五十畝,舉人免田一千二百畝,生員稟生免田八十畝。
“但是高薪並不能養廉。”朱祁鈺又強調了一遍。
高薪可以養廉嗎?曆史也證明了並不可以。
如果說洪武年間的三次定俸,俸祿極高有爭議,那麼在雍正年間,俸祿之高,乃是中原王朝兩千年以來最巔峰。
蘇州府長洲縣的縣令,在雍正年間的年俸,高達一千兩雪花銀。
以蘇州米價進行折算,這位縣令在大明朝的俸祿也高達九百兩。
於謙住的九重堂,乃是淇國公府改建,養著不少人,一年要花將近九百兩銀子。
這位雍正年間的蘇州府長洲縣令的年俸,等同於一個於少保一年的花銷。
可是於謙是從一品,那位縣令是正七品。
大明正七品的年俸是九十石米,按京師米價折合為四十五兩。
但是雍正年間的貪腐案,也是層出不窮。
雍正為清朝的官吏們加俸,是因為他在推動火耗歸公。
一直到光緒年間,清朝都是執行的大明的一條鞭法,用的黃冊和魚鱗冊,都是萬曆十五年核定的黃冊和魚鱗冊。
甚至連崇禎末年,為了平遼,征遼三餉都沒停過。
大家的稅法相同,為何雍正就可以給官吏們漲工資呢?
火耗,有的時候,他不是火耗,它是攤派。
大明的火耗和清廷的火耗是不同的,清廷的火耗是額外加征。
雍正就想到了一個絕妙的主意,他把這些攤派的火耗,或者說冰敬、碳敬這些灰色收入,盡數充公,然後作為養廉銀,發給所有官吏。
這一下子讓清廷官吏們的工資漲了十倍到三十倍。
但是雍正悲哀的發現,他的高薪養廉,根本沒奏效,反而是貪者愈貪。
養廉銀,是雍正麵對貪腐橫行的官場的一次嚐試。
雍正晚年的時候,痛罵官僚貪心不足蛇吞象,朝廷明明發了那麼多的錢,一個知縣比明朝一個從一品大員的俸祿還要高!
可是依舊是貪腐無法禁絕。
乾隆皇帝登基之後,先廢士紳一體納糧,再廢養廉銀,最後搞出了議罪銀。
“洪武年間和永樂年間似乎貪官格外的多,太祖太宗,抓也抓不完,殺也殺不完。”朱祁鈺笑著說道。
這個現象很有趣,明清六百年,隻有洪武年間和永樂年間的貪官最多,到了後世就沒有貪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