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軍隊及編製(1 / 1)

宋朝武裝力量主要由禁軍、廂軍、鄉兵、蕃兵構成,此外,還有土軍和弓手。禁軍是中央軍。包括皇帝宿衛軍和征戰戊守部隊,分別隸屬三衙。其任務是衛皇宮、守京師、備征戰和屯戍邊郡、要地。有步軍印馬軍兩個兵種,水軍和炮軍附屬於步軍。

其編製為廂、軍、營(指揮)、都4級。廂轄1o軍,軍轄5營,營轄5都。每都1oo人。

各級統兵官分別為:廂都指揮使;軍都指揮使、軍都虞候,指揮使、副指揮使;都頭(馬軍稱軍使)、副部頭(馬軍稱副兵馬使)。~~ e t~~ 網 ~~

指揮(營)是禁軍基本的建製單位,調動、屯戍和作戰,常以此計算兵力。

為防止武將叛亂,禁軍在兵力部署上,大致一半守京畿,一半戊諸郡,京城與畿輔兵力亦大致平衡,以便內外相製。同時實行“更戊法”,畿輔與諸州禁軍定期更換駐地,以使兵不識將,將無專兵。~~ (網手打) ~~

廂軍屬地方軍。名為常備軍,實是各州府和某些中央機構的雜役兵。受州府和某些中央機關統管,總隸於侍衛馬罕司、侍衛步車司。主要任務是築城、製作兵器、修路建橋、運糧墾荒以及官員的侍衛、迎送等.一般無訓練、作戰任務。有步軍和馬軍兩個兵種,編製分軍、指揮、都3級,統兵官與禁軍同。

鄉兵也稱民兵。是按戶籍丁壯比例抽選或募集土人組成的地方民眾武裝。平時不脫離生產,農閑集結訓練。擔負修城、運糧、捕盜或協同禁軍守邊等任務。各地鄉兵名目很多,編製亦不統一,或按指揮、都,或按甲、隊,或按都保、大保、保的序列編成,最多之時,陝西、河北、河東諳路總數達42萬餘人。

蕃兵是北宋西北部邊防軍。由陝西、河東與西夏接壤地區的羌人熟戶部族軍組成。諸部族領被封軍職.率部族軍戍守邊境。其編製因族而異,或按部族、性、族,或按族、標、隊,至神宗時才統一采用指揮、都的編製。

土軍和弓手屬地方治安部隊。由巡檢相縣尉統轄。土軍為神宗時所設,隸屬各地巡檢司;原為吏役,輪差民丁充當,後改為雇募民丁,隸屬於各地縣尉司。土軍和弓手人數不多,通常采用都一級編製。

從上麵可以看出,禁軍實際上是宋朝的正規軍。宋太祖時選練禁軍,作為正規軍,開寶時(968~976)有禁軍十九萬三千人,廂軍十八萬五千人。宋仁宗時,為對西夏用兵和加強對內鎮壓,各路廣募兵士,禁軍激增至八十多萬人。

皇佑元年(1o49),總計達一百四十萬人,為宋代的最高數字。宋朝用來養兵的費用,竟達全國財政收入總數的十分之七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