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的用途(上)(2 / 2)

(八)

書既然可以刮起涼爽的風,當然也可以燃起火熱,將書撕下幾張用以引火,是古以有之,秦皇帝就喜歡用書來引火。

當熊熊大火燃燒,比看什麼七香八葷還要豔情還要具體的存在。

是誰最先創下的發明,讓人明白書是用來燒的。那人真是個東西,愣是讓表麵高貴的書變成家務中必備的一筐廢紙,這事兒放在誰那裏都不服不行。

(九)

雖然書不會說話,但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是個對與錯的見證物。

到了現代誰都在侃大山,能者侃得天昏地暗、暗無天日、日落千丈、萬丈深崖、啥也不是。我奇怪喜馬拉雅山怎麼會沒被砍平呢?

可有時說跑了馬嘴,露出了蹄子,讓人抓住馬尾巴,怎麼辦?

好說呀,就說:“什麼書上哪份報紙上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絕對是這麼一回事兒絕不是瞎掰不信哪天約你拿來(這個哪天是明年的明天的意思)”通常對方一聽說是書上的明文記載,都會倒抽一口涼氣,趕緊承認對方正確英明見識廣博而自己是見識低淺孤陋寡聞。

所以當侃大山侃得事露,隻管來上一句:“書上寫的。”就準能迷惑敵嘴證明你是無辜的,這才叫做啥也不是。

(十)

某國賣一種非常真實形象的書籍牆壁紙,從大不列顛百科到兒童讀物,那上麵是應有盡有無所不備,其作用是讓來訪者望書生畏,驚歎主人的才學。

我曾經的一個老師已退休,一日心血來潮,將一生積攢下來(中有不少是逃過十年浩劫)的書裝了幾十個麻袋,全賣給了收購站。可是讀書人不能家中無書,於是又買了一大套廿四史(且是簡明半價),放在空蕩蕩的書框一角。

其實好多家都是這樣,別管書的好壞,看不看得懂,用不用得上,都擺在外麵,這樣那些缺心少肺的自然也就五髒俱全了。我家就有幾本我看不懂的放在外麵。

書作為擺設布置房間的裝飾在現代家庭中是不可缺少的必備之物。

(十一)

書也是化妝品,顯示人格品位高低的化妝品。

試想一位女子穿著時尚,長得如花似玉,走起路來像古人說的步出朵朵蓮花一樣,手中卻拿了一本豔情凶殺秘史等等色彩繽紛的手冊,可想而知她會約人什麼樣的超級反應,恐怕外表的一切美麗都會一下推到無底深崖。

總記得學生時代,那些女生,她們捧著個夾子和一本書走在街上約人一種自然而然的豆蔻風情,難以忘懷。

當必須手中有書出現在公共場合,就應該考慮到書皮的顏色跟服裝的對襯,書的內容與工作辦事內容的對應,有時書的名字也要和性格相補,難怪有人問買書隻是為了同衣服搭配。

(十二)

書作為禮物贈送似乎古已有之,隻是到了現代有些退化。

此純粹為個人觀點,因為在我接觸的圈子裏,沒發生過幾次送書事件,就連我這好書如命的家夥也不過碰上三四次,送過去看完後再取回來的事倒是幹過許多。

書在我,等於半生的時間,故珍惜不願輕易甩手他人,而且辦這種事很麻煩的。即要讓對方喜歡,又得提防看見對方把書閑置在一旁,如果知道沒半年那書就煙消雲散,再也不見,自家的心情更是難受。

所以有書送給我,我高興;我送書,大可不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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