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是一九七三年,剛剛經曆完幾次大的自然災害,國家積弱,人民窮苦。

地點應該是東北大興安嶺附近的一個窮苦的山村裏,石家村,不過他們這個縣距離海倒是不遠,所以冬天也不算太冷。

原主機緣天定的也叫楚夕,出生後一直精神有些恍惚,有點癡呆,很少與人說話,獨來獨往,但幹活勤快也利索。

半年前巧合下,正在公社當知青的她救了一個昏迷不醒的男人,可人稱“傻妮”的她根本不懂此時的男女禁忌。

上山撿蘑菇的她發現山溝裏躺著的男人後,直接背回了知青點後院角落裏破敗的小屋裏。

幸好原主天生力氣大,不然估計還背不動那麼大個子的男人,就這也是走到了大半夜才回到了家中。

就這麼照顧小動物般照顧了那個男人三天,被誤闖進來的女知青發現,鬧得沸沸揚揚。

“傻妮,什麼時候養的野男人?”

“這是思春了吧,也不嫌害臊……”

“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好幾天了,真是丟人啊”m.X520xs.Com

被惡毒的長舌婦眾口鑠金的說有了夫妻之實,雖然男人是昏迷了三天剛剛醒來,可沒人相信,人言可畏啊。

不懂也從不理會別人閑言碎語的原主可以不管別人,畢竟她原來也是獨來獨往的,誰讓她聲名在外啊。

可男人是個有情有義的,知道意外毀了別人清白,還救了自己的命。

就很幹脆的不顧父母親人的反對,直接把女孩娶進了家門。

所謂的娶,也隻是找生產隊長做了見證,找了媒婆直接把人領回了家中。

而他當天就因為急於回部隊報到連夜離開了,就這麼把原主扔在了家中。

這個年代的結婚就是這麼簡單,國家提倡節儉不浪費,敢鋪張浪費,估計能給人眼紅的輿論淹沒。

原主的男人倒是良善,肯不介意她的癡呆,救她於輿論水火中,要知道這個時代的言論可是能殺人的。

想想那個男人倒是長的還可以,高大俊朗,劍眉星目,是一名軍人,好像還是一名軍官。

呸呸呸,那是人家的男人,想什麼呢?

現在最重要的是趕緊換身衣服,然後填飽肚子,至於其他的以後再說。

這大冬天的,再這麼凍下去,指定再掛一次。要知道,這個年代,生了病,吃不飽的情況下哪來的錢看病,基本都是硬抗,剩下的基本就可以看天命了。

忍著渾身的疼痛起身去床頭櫃子裏找了身比身上更破舊的棉衣,趕緊換上。

換衣服的時候,才發現身上真是沒有一片完好的地方,全都是青紫色的淤血還有條條傷痕,可以說是傷痕累累啊。

倒是熱降了下去,感冒不那麼嚴重了,挺慶幸的。

特別是明顯是細長鞭子似的東西抽的傷痕,幾乎布滿全身,怪不得末世中自己都能驚醒無數次。

楚夕咬牙切齒的想“傻妮,放心吧,我一定讓你受的罪全部還給那個老虔婆!”

突覺心裏一陣輕鬆,這也是原主的執念嗎?

腳步踉蹌的走出簡陋無比的房子,出門就看到角落裏一隻草花色的母雞“咯咯”的晃悠了出來。

“嗬嗬,先來個蛋花湯吧!”楚夕笑容滿麵的迎著母雞走了過去……

沒有喪屍、沒有異獸、沒有神出鬼沒的變異植物,楚夕心情無比的放鬆。

至於那個惡毒的老虔婆和兩個見風使舵、見利忘義、愛占便宜、愛聽八卦、市儈小人的哥嫂,那就不叫事!噢,還有一個好吃懶做、自視甚高、高不成低不就的小姑子,獨得兩個老人恩寵。

快步走向雞窩,居然有三個雞蛋,“不錯!”

要知道這個時代是不讓多養家禽的,而雞蛋更是金貴,這個靠勞動掙工分的年代,全家就靠著雞蛋來換些油鹽針線,俗稱“雞屁股銀行”。

拿回去兩個,她還記得她被窩裏還有個小崽崽的,如果全吃完,估計那個老虔婆會找她拚命。

至於老虔婆的秋後算賬,她也沒太放在心上。

經曆末世多年的鍛煉,楚夕也有著一個二十多歲成年人的心智,特別是那種天天危險相伴的情況下。

來到七零這個和平的年代,楚夕本著“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則,她已經有些放鬆自我、快意恩仇和隨遇而安的心態了。

“不管是誰,隻要再敢伸爪子,我一定會一隻一隻的剁下來!”楚夕有些陰惻惻的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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