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這裏雖然是世界最大的翡翠集散地,但競爭也是相當的慘烈。
而老板坤原本是這一片最大的翡翠礦主,與曼德在當地的地位有得一比,差不多有十來年了。
不過,隨著年齡不斷增大,雄心已經不如從前了,一些後起秀不斷的窺視著他的翡翠礦和地位,原本五處礦產,現在手裏隻剩下三處了。搶去坤兩座翡翠礦的,就是在當地最近年突然崛起的一位名叫哥丹的年輕人,年齡也李哲差不多,也就是三十來歲。
說起來,這家夥還有些華夏的血統呢,據說他的爺爺輩,是一位當年躲到這裏的華夏老兵,娶了當地的女子。
可能是遺傳了爺爺的血統,哥丹從小就喜歡舞槍弄棒,十六歲的時候,就跑到一個武裝組織去當了雇傭兵,大約是是在二、三年前,丟了一條胳膊的哥丹突然回來。
因為參加過槍戰,殺過人(他自己說的),又丟了一條胳膊,所以,這家夥很快就在當地成了年輕人追隨的對象。
那時候李哲還在當保鏢呢。說起來,兩個人有過一次交集:倒不是因為紛爭,而是當地每年一次的槍法比賽。
槍法比賽是這裏近十年來興起的一種類似於華夏古代的比武大會。因為這裏的武裝組織多如牛毛,不下幾十家,所以,每年在當地的點燈節上,各家都會選出拿得出手的槍手參加比賽。
當然了,這種比賽到沒有什麼特定的章法,有的立個靶子,有的直接以遠處樹上的果子為目標,不過,比到最後,因為剩下的人越來越少了,所以,一般的時候會以活物,如猴子了或者更小的鳥為目標。
如李哲這種職業保鏢或者叫殺手的,一般是不會參加這種比賽的,但也有特殊的時候,應該是李哲到這裏給坤當保鏢的第二年,那時候坤的老大地位還沒有受到衝擊呢,為了顯示自己的實力,坤特意請李哲代表自己的一方出戰,當時的價碼還真的不低,花紅相當於華夏幣二十萬。
而哥丹也是剛回來不久。
雖然隻剩下一條胳膊,不過,槍法還是不錯的,這也是為什麼很受當地年輕追隨的一個主要原因。
經過三天的比拚,最後隻剩下二個人。
沒出意外,剩下的兩個人就是——李哲和哥丹。
最後一場比賽是在第三天的傍晚。
二個人在大家的簇擁下,來到小鎮外的小河旁。
小河到是不寬,水也不是很深,剛過腳麵子。
不過,小河的對麵,就是片樹林,長的非常茂盛,附近的鳥兒,晚上就息息在這片樹林中
此時已經是殘陽西下,一聽說這是最後一場比槍法了,幾乎所有的武裝組織,不管以前有多大的矛盾,此時也不在意了,全都圍了過來。
雖然人是不少,但大家都很守規矩,幾乎沒有說話的。
負責比賽的當地大佬把李哲和哥丹二個人帶到小河邊兒。
這裏離著小河對麵的那片樹林差不多有六、七十米。
“好了,你們二位就站在這裏把。看到小河對麵樹林邊上的麻雀了嗎,你們二位準備好了,聽我的口令,一齊開槍,誰把麻雀打下來就是第一名。”大佬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