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節 激辯(下)(2 / 2)

其實朱元璋分立軍戶的時候,並不像兩晉南北朝那樣視軍戶為賤籍,軍戶除了軍役負擔和受衛所管理之外,與民戶並無不同。並無特殊的歧視性政策。明代許多官員都是軍戶出身,最有名的便是張居正。

但是軍戶製度在長期的運作之下,因為壓迫重,負擔大,大量逃亡隱匿,朝廷或勾取罪人入軍,或強迫民戶入籍,漸漸地,軍戶的社會地位每況愈下,民人不願與之婚姻來往,說是良人,往往與賤民無異。

何吾騶聞言神情微變。李孫宸是他同鄉,任南京禮部尚書之後,在原公有的軍戶葬地大軍山,築圍牆,裝潢其門曰“尚書始祖山莊”,以示與眾軍戶有別,隻是在每年清明至墓閉期間,才開放任軍戶各姓後人入內拜掃,正是由於軍戶地位低下,李氏急不可待地想抹去其出身痕跡。

更要命的是何吾騶也是軍戶出身,在場的人都明白劉大霖沒有當麵挑明而說李孫宸,算是給何吾騶這個同年兄弟留了麵子。

“確有其事。”何吾騶擦了擦額頭,答道。

劉大霖繼續說道:“伏波軍中官兵平等,軍官不得折辱士兵,否則有士兵委員會檢舉。軍婚受法律保護,如有浪蕩子勾引士卒之婦,元老院亦予以嚴懲。士兵月餉兩元,不經長官之手,當麵發餉,絕不克扣,餐食皆由軍中供應,每年發夏、冬軍服各兩套,軍中特設軍醫免費治病,皆有妙手回春之能。生有所養,病有所倚,死入翠崗。孫子曰: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

這群士大夫又何嚐不知,明朝衛所製度早已破壞殆盡,不得不轉向召募,但士卒入伍、退役又沒有成熟的製度。更何況軍人社會地位低下,過著刀口舔血的日子,大明軍隊裏欠餉乃是常事,士卒不肯賣命,時有逃亡,有的幹脆在這支軍隊領了餉之後就投奔另一支軍隊重複領餉。俗話說“好鐵不打釘,好男不當兵”,良家子是決計不會去當大頭兵的,罪犯、窮鬼、無賴、盜匪、流民應征入伍成為常態,兵匪不分。

但陳子壯也不得不承認“大明國情”和髡賊完全不同,即使知道澳洲人的兵製有其過人之處,卻是無論如何也不能效仿。

他隨即說道:“澳宋雖有君,然曰虛君。虛者,不實也。權柄皆歸元老院,豈非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澳洲人所謂人人平等之法,乃三千年未有之劇變,不啻於春秋戰國禮崩樂壞。父與子可平等耶?孝乃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無上,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

姚鈿也讚同陳子壯的意見,道:“我聞臨高百姓,多逆人理,不知族屬,苟有忿怨,不能自勝,則執棒恣相毆擊,豈擇尊長也?其百姓,不明禮義,生雖同胞,情同胡越,居雖同室,跡尤路人,以至計分毫之利而棄絕至恩,豈知兄弟之義哉?此皆風俗薄惡,人倫之深害。澳洲人自稱宋裔,‘拗相公’變法,高呼‘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宋神宗實錄》評新黨‘假名繼述,公肆詆欺,盡虛美熙寧變更之臣’。後世皆以為宋之亡,柄用小人之過也。小人者,何也?丁謂、蔡卞、章惇、王安石之流。祖先者,我身之所自出也,定於有生之初而不易者。尊祖,則謹守祖宗遺訓。立宗子,明世係,使人人各知來處。置族田,設義莊,族中鰥寡貧弱皆有所倚,所以收族也。此乃千年傳承之宗法。澳洲人今行惡法,欲毀我宗族,散我族人,以夷變夏,其心可誅!”

話雖說得冠冕堂皇,但他們心裏都敞亮,澳洲人之所以視宗族為眼中釘,是因為臥榻之下豈容他人酣睡。澳洲人想建立的是像秦始皇一樣法令直達基層的製度,不容許治下存在龐大的地方勢力,

自古帝王之學核心便是外儒內法。澳洲人的作為,其實對讀書人來說並無稀罕。然而秦固然最後一統六國,卻也留下了“二世而亡”的曆史教訓,漢代明麵上“獨尊儒術”實則“外儒內法”,本質就是對秦代政治的修正。

。您提供大神臨高啟明的文德嗣蕭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