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六十節 政策法規(1 / 2)

接著,這幹部又開始解說民法中和大戶們關係較為密切的部分。

最重要的是關於奴婢。大戶們幾乎無一例外都帶來了大量的奴婢。明代本來蓄奴之風就甚盛――一個舉人出門,隨行家奴就有二十多人――明末戰亂災荒頻繁,大量人口流離失所,蓄奴成本極低。

元老院是不歡迎私人蓄奴的。特別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奴婢,絕大多數都是用於家庭服役,除了消耗社會財富之外毫無產出可言。而且蓄奴還使得大戶直接控製了大量的人口,這對元老院來說更是難以忍受的。

因而在元老院在法律層麵上是限製蓄奴的。不僅完全禁止奴隸買賣,對原有的奴婢也有各種限製。凡是在元老院治理下蓄養奴婢的,必須繳納一次性的“奴仆注冊費”才能繼續保有奴婢,然後每年還要按照人頭繳納“奴仆使用稅”。

這一條立刻引起了下麵嗡嗡的議論聲。這算哪門子王法?自家買得奴婢,用著還得向官府繳稅?而且是每年都要繳!

慢著,這還不算完:按照元老院的法律,每戶的蓄奴數量是有指標的,如果“超指標蓄奴”,在奴仆使用稅的征收上就要按照累進製征收。也就是蓄養越多,繳納的稅率就越高。m.X520xs.Com

這個政策不僅是為了減少蓄奴數量,同時也迫使大戶人家進行分戶的法律手段之一。為了少繳稅,原來的幾代同堂的大家族勢必會考慮通過分戶來增加奴仆占用指標來避稅。

眼看著周圍眾人一個個都露出不忿之色,卓一航卻暗暗點頭。他雖然自己也是官宦人家出身,家中同樣呼奴使婢。但是對蓄養大量奴婢盤剝奴役並不讚成。

髡賊這一手,雖然不明說禁止蓄奴,實際卻是大大提高了蓄奴的負擔,變相的限製了蓄奴。堪稱仁政――隻是這仁政也未免太銅臭氣了。他的心中即佩服又鄙夷。

這幹部又說了許多在臨高生活的注意點,前後大約半個時辰。雖然時間不長,但講得很是透徹明白。講完話,卓一凡見他又和李孝朋說了幾句話,便見他從公文包裏取出一頁紙來交給他,李孝朋蓋了章,撕下一半交還給他。這幹部才去了。

卓一凡暗暗納悶:若是給個“人事”倒是明白,這又蓋章又撕紙的算是怎麼一回事?

原來這“宣講政策”並非免費。為財主專門上普法課可不是民政科的工作範圍,元老院的移民政策是“打開大門”,從大明土地上過來的百姓,誰來都歡迎,並不特別優待某一類人。所以照例要收費。費用自然是瓊安客棧支付。李孝朋蓋了章,單子就是交款憑證。

接下來,就是李孝朋的宣講時間了。他談得,是老財們最關係的事情:購房置地。

購房自不必說,不論是全家移民還是“狡兔三窟”,都得有個長久的住處。為了繼續維持全家錦衣玉食的傳統生活外加老婆少爺小姐豔羨的“澳洲式生活”,少不得還得置下土地產業來才行。

不過李孝朋的話又一次給他們潑了冷水。臨高這裏的土地政策十分複雜。和大明不同。大明隻要土地所有人同意出售,不管買之前是什麼土地,買下了基本上你願意幹什麼就幹什麼,造房子、蓋作坊、養豬、種菜還是作墓地。一般都不會有人來過問,更別說城管市容之類的來幹涉了。這種放任自流的體係的殘餘一直維持到1949年。那時候堂堂的北京城裏居民區裏堂而皇之的還有各種牲口圈、家禽棚,豬羊牛雞鴨鵝應有盡有,殺豬宰羊也是直接在城市裏的街道上公開進行的。至於城裏有墓地這種事對當時的任何城市來說都是不值一提的。

臨高這裏,土地卻是分出各種用途的。按照另一個時空的土地規劃的做法,全縣土地劃分為住宅、工業、文教和農業等等不同用途。跑到一個地方看著這裏風水好就買下了做墓地,那裏景色秀麗買下了蓋別墅――在元老院治下,想自己蓋房子隻能買住宅用地。私人買墓地蓋墳院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臨高的住宅用地很不幸又特別的緊張。一方麵是工農業生產擴張的需求,另一方麵是大量外來人口湧入,加劇了這種緊張。為了給移民們提供更多的住宅,緩解房荒,執委會對購買私人住宅用地的審批是從緊的,為得就是留出足夠的住宅用地用來建造公寓樓和宿舍來出售和出租。

當然,有心要買地的人也可以從私人手中購買其所有得住宅用地,不過擁有私人住宅用地的土著是極少的,畢竟原本整個臨高的人口還不到四萬人。他們擁有的宅基地相對於攥取了本縣全部官地和荒地的元老院來說隻是極小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