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六十節 政策法規(2 / 2)

臨高的房荒不僅造成目前的住宅用地價格極高,而且縣內唯一的建築單位:臨高建築總公司的任務也完全排滿了,想要自己買下土地自己起房子,在臨高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李孫乾的房屋買賣才會這麼興隆。可以說本縣境內能提供符合這些大戶需求,還能保證在一年之內交房的,隻有他家開設的這家房產公司了。

住宅的問題還好說,畢竟有李家的房產公司來解決,無非是花錢多少的問題。但是這“置業”就遠比“買房”來得困難了。

按照財主們的思路,購買田地收租自然是最穩妥的方法。在中國的古代社會,土地始終是保值能力最強的財產,不需要複雜的知識,也不需要花費很多精力,收入卻是相當穩定的。遇到戰亂,把地契藏好走,隻要世道恢複太平,拿出地契,不管有沒有改朝換代,官府都會認賬,佃戶死光了不要緊,再招佃就是。

因而不僅鄉村地主如此考慮,就是經營工商業發家的商人和朝廷官員莫不如此。弄到錢之後就大規模的買地收租。即使海上商業霸主鄭氏家族,也購入了大量土地,成為福建最大的地主。

財主們跑到臨高,自然也存著如此的想法。不過在在這個宣講會上,他們很快發現此路不通。

元老院並沒有從法律上禁止租佃製,所以過去的租佃製依舊可以按照舊有的習慣運作。但是,從法律和經濟層麵上,元老院頒布了的多個法律文件都對租佃製進行了諸多限製和打壓。

在稅製改革之後,地主所慣用的隱瞞土地逃稅、轉嫁稅收負擔的做法已經行不通,嚴格執行的累進製農業稅使得租佃地主的負擔變得十分沉重。最讓他們難以承受的是元老院對勞動力的釜底抽薪。國營和私有的集約化農場、蓬勃發展的工商業企業都使得原本的佃戶們改投他處。

進入臨高的移民很多,但是分配權全在澳洲人手裏。自由移民有太多的就業選擇,根本不願意當地主的佃戶。

結果就是租佃製地主發覺很難維持住土地上的佃戶,佃戶的流失率很高。地主有再多的土地,無人耕種也是徒勞。要留住佃戶,就不得不提供更好的分成比率和招佃條件。土地收益直線下降――天地會現在已經開始有意識的不為租佃地主提供農業服務,農業技術進步上的好處,他們是完全享受不到的。

最終本地的地主要麼賣掉土地去經營工商業,要麼就請天地會這個臨高最大的“佃戶”來經營自家土地,繼續保持租佃體製的地主已經所剩無幾。特別是中小地主,幾乎無一幸免。

新來得財主們想在本地買田地倒不算太困難,雖然已開發的熟地比較少,但是“待開發農業用荒地”卻多得是。難得是如何經營,想靠招募幾家佃戶就能解決一切顯然是行不通的。

所以李孝朋提出了一攬子的投資解決方案。

不追求收益的,不想動腦子的,購入田地或者“待開發農業用荒地”都可以,然後直接找天地會全包或者半包……

“請問李大爺,這全包何解,半包又何解呢?”聽李孝朋說到這裏,有人便問道。財主們對置產的事情是非常重視的――這可關係著自家未來在臨高的生存和發展問題。

李孝朋解釋說所謂全包,即將土地全權委托給天地會經營,地主什麼也不用管。到時候按照租約收取分成就是。亦不用投入一文錢,即使稅負也由天地會代辦繳納。但是這樣的話,地主的所得是相當少得。

在全包經營裏,天地會首先要收取服務費,然後開發荒地、改良水土、購買種子肥料、長工和農業機械的花銷……一直到最後的繳稅,經營土地所花費的一切開銷都要從土地收成中預先扣除。剩下的純收入才和地主進行分成。地主大致可以獲得純收入的三成。

如果田地比較貧瘠或者幹脆就是荒地,初始投入很大,那麼開始幾年地主很可能完全沒有分成。(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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