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小九(1 / 3)

我二十三歲,生日11月1日。血型A型。

我是個沒什麼太大個性的,喜歡在陰暗潮濕地帶生長的生物。也許從屬傘菌目,是一種新品種的蘑菇。如果通風適度,曬太陽就能采收了。我有著和傳統主角不同的生活習慣,隻愛抱著吉它待在別人不注意的角落裏唱歌。

又或者,我是不該有簡單這樣耀眼的朋友的,因為我的模樣雖然完全稱不上驚豔,可也不至於叫人受到驚嚇,而有了簡單的比較,我隻得認命做一隻蘑菇。

簡單和她的名字很不相符。她有複雜的個性,複雜的思維,喜歡用複雜的服飾來裝扮她複雜的美麗。如果女人都能比做花,簡單一定是“花氣熏人欲破禪”的桃花。我剛來到這座南方城市的時候簡單在一家酒店做前廳經理,現在她已經成了那家星級酒店商場和客房兩個重要部門的主管。三個月前她們酒店餐飲部的PUB重新裝修,我多了份歌手的兼職。

和光相處,就要有當影子的自覺。這些年來我一直安分地守著我的自覺彈著我的吉它哼著我的歌。我生活著我自己的生活。每天下午去琴房教吉它,晚上九點在酒吧唱歌。很幸運,我的工作是我的愛好。

我在酒吧唱21點場,剛好從琴房回來吃了飯就去唱歌,唱完了就回家睡覺。簡單解釋為什麼要鼓勵我去唱這個時段:21點場的客人通常不像下午場的那麼閑,不會有太多要求,好應付;也不像零點場的那麼瘋狂,不會有太多威脅,很安全。“21點場總是爆滿,最有成就感,我要是能把鴨子數利索我肯定唱21點場。”她總是喜歡將簡單問題複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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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見到林冽,他讓我唱王菲的紅豆。

我穿著肥大的黑色T恤兒,裹著牛仔頭巾,抱著我的老吉它靠在吧台邊上懶懶地翻著歌譜選今天的開場曲。“嗨~”有人走過來坐在離我最近的位置上問,“可以點歌嗎?”

不等我抬頭看清來人,調酒的宵宵已經回答:“當然了,您還不知道嗎?”

對方說很少在這個時間來。

“你很久沒過來了。”宵宵說著,把一杯檸檬水樣的東西裝在玻璃杯裏推到他麵前。

我奇怪是什麼人讓向來對人冷淡的宵宵主動搭話,還是一口很客氣的普通話。讓我失望的是眼前這個男人很普通,二十四五歲,端正的長相,沒有多麼英俊,穿著也不搶眼。唯獨那雙狹長的眼,在酒吧昏暗的燈光下,有深邃的西方味道。

見我抬頭看他,他問:“會不會□□豆?王菲的。”

“小九什麼都會唱,我們全難不倒她。”

我忍住想翻白眼的衝動,宵宵的表現太奇怪了,她一向都對酒比對人熱情的。

“你叫小九?”

這回宵宵沒開口,我也沒有什麼好回答的,隻點了點頭。

他對我笑,讓本來不怎麼出眾的五官瞬間生動起來。

“你好我是林冽。”

我又點點頭,要不是我正以一個歌手的身份坐在這兒,他也許會疑惑我是不是隻會點頭和搖頭的啞巴。可是他問的這些話,要回答的台詞的全叫宵宵搶去了,沒搶走的兩句話隻用點頭就能回答。

“就唱這首聽聽吧。”他淡淡的語氣中有著不易覺察的命令成份。

我喜歡王菲的嗓子喜歡她的歌,那種純淨如天使的聲音不含一絲雜質,是極純粹的音樂。向往,卻不敢輕易模仿。當她的每一個音符以一種妖嬈的姿態存活於我的指間,跳動在我的喉嚨時,眼前的一切我都看不到。

最後一個音符結束,宵宵居然第一個鼓掌,林冽說唱得不錯,我回了他一個微笑。這還是我第一次在酒吧唱王菲的歌,其實也沒什麼,我隻是怕唱不好。

林冽在我唱第二首歌時就離開座位,並對我頷首而笑,我在唱歌,隻能又對他點頭。

這個晚上,我對一個男人點三次頭,唱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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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點場的歌手阿楚來了,我背著吉它離開。我和簡單的家離這裏步行半個小時左右,我通常都是走路回去,簡單說我可以用她的摩托車,我覺得那隻會讓我有了一樣被人搶劫的資本。像現在這樣走在路上,又高又晃的我背著吉它的模樣像一個流浪小子,沒人會打我的主意。

我嘴裏吃著宵宵調酒剩下的水果,鼻子裏哼著紅豆的旋律,不知為什麼快樂得想跳舞。身邊突然傳來刹車的聲音,反射性地停住腳步回頭。車窗搖下,是林冽生動的笑臉。

“一個人走路怕不怕?送你?”

就隻有他這樣的人會嚇我一跳。

“是不是覺得上我的車比一個人走還要可怕?”

我被猜中心思,咧開嘴失笑。

“你這個小姑娘,敢一個人半夜在馬路上晃蕩還有什麼好怕的?”

被他熟悉的口音吸引,我忍不住問:“你是北方人嗎?”

他狹長的眼中閃過一抹精光。“你們唱歌的連人老家都能聽出來?”

我想說因為自己也是北方人的關係,嘴巴張開又合上,人家沒有問我我多什麼話。

他一推門從車上走下來。“我看起來不安全?”

他突然這樣問,害我不知道怎麼回答。

“你知不知道你這種女人這種時間在馬路上走會增加城市犯罪率?”

這是恭維?算是吧。我為自己的小心思發笑。

“不相信?”他的眉頭自然地形成一個鬱結的角度,語氣中大有他可以做到讓我相信為止的意思。我連連搖頭。

他伸出一隻手將我圈在他身體和車子的中間,健康溫暖的氣息籠罩住我,在夜涼如水的午夜讓我微微打了個冷顫。他低頭看我,用路西法引誘天使墮落的方式講話

“別老是點頭和搖頭,跟我說話,我喜歡聽你的聲音。”

我也喜歡林冽的聲音,我在心裏這麼想。然而說不出口。

人和狗有很多區別,比方說狗見了喜歡的異性一定會毫不掩飾地吠出聲,人卻不能,像我這麼有自知的人更不能。

我僵硬著身體僵硬著聲音說:“你嚇到我了。”他哭笑不得地放開我。一走出他的氣息範圍我馬上可以輕鬆地笑。“謝謝你讓我搭你的車,可我是不能坐的。那麼好的車子,是會坐上癮的。”說完我擺擺手繼續自己的路,臉上的溫度足以煎熟一粒雞蛋。呐,簡單,我這樣算不算是勾引他?

走了好一會兒,林冽的聲音騰地串起。“那就天天坐好了。”

看來他比我更懂得什麼叫勾引。

回到家簡單已經睡了,但還是記得給我留盞壁燈。

洗過了澡躺在床上卻沒了睡意,牆上有王菲造型妖冶的海報,那個眼神貓一樣慵懶又銳利的女子有著世人鍾愛的聲音。林冽狹長的黑眸和生動的笑容如一支不知名的老歌緩緩從心底飄出,忽然將我繞住。

剛剛,要是我搭了他的車回來,又會是什麼心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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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簡單蓬著頭發從臥室裏走出來看見拿著鏟子煎蛋唱歌的我,馬上愣在衛生間門口。我大聲說早安。簡單一言不發地洗完臉後出來瞪著我叫:小九!

破碎的雞蛋顏色詭異地躺在盤子裏,卻是她同居三年的我首次做熟的東西,所以簡單很賣力地吃著。我把叉子倒過過輕敲著桌麵。“你知道嗎簡,我真是太喜歡唱歌了。”

她看我的目光很迷茫,就好象我被一個精神分裂的鬼上了身。“這個我知道,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呢?”

我抽了張紙巾擦嘴。“你今天這套衣服顏色還挺好看的。”

“這是睡衣。”美女簡單少見的凶惡語氣。

是嗎?我沒注意。我悠然地笑著起身打算去睡個回籠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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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去上班,再次見到跟陸經理聊得正歡的林冽。他也看見我,不動聲色地向我擺擺手。宵宵湊過來不冷不熱地說:“昨天晚上眼都沒合一下噻?”

她為什麼會知道?這麼暗的燈光下也能讓人看出我一夜未眠,臉色有差到那種程度嗎?活了二十幾年好像還是第一次在乎起自己的這張臉來。

林冽沒等到我唱歌就離開了,突然想知道他去幹什麼了。

阿楚來時我正在唱《城裏的月光》,順便跟我和了個弦,唱完謝場換班時他大聲抗議:“你今天拍子這麼亂,害我跟得吃力,故意耍人呐?”啊?這首歌看我彈了幾十次還跟得吃力,爛泥扶不上牆。

謹慎地背著吉它走在路上,不時地回頭看林冽是不是就開車跟在後麵。每一個刹車聲都讓我有半秒鍾的駐足,我開始隱隱覺得自己要失去一些東西。

回到家連澡都沒洗就將自己丟在床裏,然後久久地看著牆上的貓眼女子發呆。

第二天早上起床煎雞蛋,簡單咬了一口吐出來。“鹽放太多了!”她指控。

是嗎?我放鹽了嗎?我抱歉地笑著回房間睡覺。

琴房新來了個學生,我一遍遍糾正他的指法。那個比我小不了幾歲的女孩子彈了半天說老師我又忘了哪個是嗦。我看看他又看看吉它,我說我也忘了。

連著幾個晚上沒見到林冽了,我意識到自己真是傻透腔。酒吧這種場所,即使他跟陸經理熟到談天說地也沒道理成天泡在這兒。這樣想著,卻還是有點悵然若失,竟然連唱歌的興致也淡了,前所未有!我給阿楚打了電話,說不舒服讓他打個連班。半小時後他趕來,一邊幫我裝吉它,一邊低聲抱怨:“你下次不想唱提前說,都來了又跑回去不嫌麻煩!”我對他的速度很滿意,表示隨便哪天他想休假了我都可以代班。

我愛上了那個笑容生動的男人。一出酒吧,腦子裏突然閃過這樣一個信息,令我措手不及,險些踉蹌。甩頭深吸了一口氣,在我緩緩調整情緒的時候,有人從後麵快速地跑過來拍上我的肩膀。心髒一個急停,回頭看到阿楚關切的臉。他欲言又止地說:“你看起來很糟,好好照顧自己。”我給他一個笑容做保證。

到了樓下我望著家裏燈火通明的窗口,麻煩來了。我要怎麼跟簡單解釋我的早歸?在原地不停地搓著手轉來轉去,仿佛這樣就能搓出一個燈巨人來解決我不知怎麼麵對的情況。一頭短發被自己揉得亂七八糟,手也搓熱了。迪斯尼牌的綠妖精沒出現,我決定實話實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