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堂之上,郡長早已正襟危坐,示意眾人開始。
這公審沒有訟師,況且張浩自然也沒有機會請,而府衙方麵則是安排一名文吏代訟師唱罪狀。
“罪一,勾結他人毀滅證據,蓄意掩蓋殺人真相………”
“罪二,潛伏府衙,圖謀不軌……”
“罪三,殺害公職捕快……”
一條條罪狀說下來,張浩聽得十分煩躁。
直入主題,看來這是要把他直接按死,不得翻身。
從重罪,到死罪,不用想,張浩都很清楚,接下來肯定是斬立決。
不過,卻讓張浩有些意外。
坐在正堂之上的郡長,朝文吏點了點頭,示意繼續。
而這文吏並沒有直接宣讀判決,卻走到眾多百姓的麵前,舉著兩張畫押的證詞說道。
“眾位百姓,這是杏花村村長提供的證詞,已經畫押。”
“這是杏花村客棧掌櫃,對於這鄭濤有謀害齊冒可能的證詞,也已經畫押。”
這麼做倒也符合流程,本來張浩還以為這些人要省略這流程的,直接把他問斬。
如此一來,剛剛他誤以為這些人都是方信山安排的事情,也未必是實情了。
至少堂上的郡長,並沒有著急要斬立決的態度,流程都很齊全。
因為接下來,文吏又說道。
“因為擔心這子還有同黨,所以還有幾位證人就不透露了。”
“不過,有兩位捕頭甘願冒著風險,當麵指證罪人鄭濤殺害捕快齊冒!”
隨即,果然有兩名捕頭,走了出來,拱手朝郡長說了事情的經過。
眾百姓聽著過程,也都紛紛再度口吐芬芳,朝張浩叫罵著。
什麼喪盡天良,什麼不得好死,什麼罪有應得,全都來了。
一時間吵吵嚷嚷,好不熱鬧。
郡長聽著,眉頭也隨之皺了起來。
聽到最後,甚至一拍驚堂木,大聲怒斥。
“賊子鄭濤!你好大的膽子!你可知罪?”
他的這聲拍案驚呼,除了對張浩惡行的氣憤之外,還是想讓百姓靜一靜。
果然,效果不錯,百姓不再吵鬧,等待著宣判。
張浩既然看出這郡長是秉公辦案,那他說什麼也不能認罪,哪怕被用再重的刑,也不能認。
“大人!我不知罪!”
“不僅不知罪,還要喊一聲冤枉。”
既然沒被堵住嘴,張浩就不準備放棄最後為自己辯解的機會,當即大聲喊著,而且堅決不能停。
連喘氣,也得等等再說。
“說我勾結他人,我怎麼勾結了?當晚黑衣人,一人被我擊殺,一人被我抓捕,難道我故意這麼做,留下把柄麼?那我豈不是太傻了?”
“我剛入職捕快到今天才四天而已,難道潛伏四天就自己暴露?四天時間,我能有什麼圖謀?”
“最後,你們說親眼見我殺害齊冒,我想問問你們,我為什麼殺他?總該有原因吧?”
“這些罪狀,不過是找我來頂罪的,我就是替罪羊!”
張浩是一口氣,把問題說完,字字鏗鏘,清晰無比,即便很多人不願意聽,也無法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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