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離軍回鄉(1 / 2)

中軍大帳中,臉色鐵青,五花大綁,垂頭喪氣的順天王是一萬個不服,對於這幫陰險的官軍,他實在是不能再說什麼,自從那些軍力強悍的十三營大頭目,張獻忠、李自成、羅汝成等又分散到西北、西南去了之後,自己的日子就越發不好過了,他手下人馬沒有那些大頭目精悍,又被史可法等地方官軍給盯上了。這一個月以來是窮追猛打,吃盡了苦頭。

按照以前的經驗,官軍對於那些膽敢侵犯他們地盤的流賊才會主動出擊打退,從沒聽說過輾轉數州府,追著不放的。但是他順天王就愣是遇到這麼不講理的官軍,結果還被抓了回來。

看著一言不吭的順天王,史可法當然也沒什麼好臉色給他看,依照大明律法,這種賊首都是要押赴京城獻俘的,命令手下幾個精幹兵丁把他壓了下去,順天王手下的那數百位賊兵則強令就地解散,願意歸農的就回去繼續種地,不願意的就當場編入官軍,聽從指揮,棄暗投明。

雷厲風行地處理了這些事之後,史可法又命沈複修捷報給兵部、寫稟帖給閣臣溫體仁,彙報當地和剿賊的情況,總之混亂過後現在是可以消停一下的時候了。

同時對軍中也論功行賞,他的副將及手下地方將官們紛紛加俸一級,同時戰中得來的財物與將士們平分,史可法自己卻分文不取,就連沈複和鐵劍也分到了一份,當然在他的再三推辭之下,還是讓給了其他士兵,自己可不是為了錢物而來協助史可法的。明代士子官吏們最看重的就是“義”“利”,這是評判君子、小人之分的最重要原則,他可不能在史可法麵前失了身份。

果然得知此事的史可法欣慰異常,至少,沈複和那些隻為了錢財而奔波的俗吏還是有區別的嘛。

鑒於沈複還是白身,史可法主動修書一封給沈複本籍江陰縣正堂,命其給予沈複縣學稟生之身份,也就是說,沈複可以跳過童聲的進學考試,直接進入縣學,同時也擁有了參與鄉試的權利。

這一點對他而言才是真正的好處,對於史大人這一份提攜,沈複無以言表,隻能通過自己的勤奮協助他處理公務回報。

時光荏苒,又是數月過去了,東南稍稍安定之後,史可法又馬不停蹄地回江北處理他的公務,沈複作為他的幕僚,自然是跟著他四處奔波,因為明末的巡撫還沒有像後代那樣成為省級的正式長官,有可能巡撫所轄的隻是幾個府城,比如史可法就是。

但即使是這幾個府城事情也是千頭萬緒,煩亂無比,要知道,這時候是明末,各地的農民起義風起雲湧,三餉頻催,同時又是天災頻仍,各地的各種災情、兵難都是不絕如縷。

作為地方最高長官的史可法處處彌封,力圖做到地方清靜,政體有序,通過他的努力,安慶、廬州、太平、池州四府總算沒有鬧出什麼大的亂子,趕走了流寇之後,各地都開始招徠流民,墾荒種地,同時史可法上報朝廷,揀選清廉的能吏為地方官,基本上在他的轄區內行成了一個初步安定的局麵。

但就是作出了這麼多功績的情況下,史可法仍然沒有得到朝廷的重視,反而因為沒有做到崇禎帝指定的期限一年以內剿滅東南流寇任務,而被申斥,責令他繼續剿匪,不得有誤。

沈複初讀詔書之時,心裏五味雜陳,這就是我們大明的皇帝,不分賢愚,隻求表麵的效果,不看長期的穩定,對人的辨別崇禎帝當然是曆史上有名的無能,但是在自己參與到史可法府中,親自見到有著皇帝之寶印章的詔書,對於史可法的種種責難時,他還是感到憤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