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咋地?”
那印象可深刻的很。
啟事上有照片,雖說是模糊的,還打了碼,可那屍體發脹,就跟泡發的海參似的。
“我知道那女孩是誰。”
方雅說。
我愣住:“你知道?”
仔細回憶,當時在火車站廣場時,方雅的表現就有點奇怪。
她讓我記住那張告示,我當時還想,好端端地我記它幹嘛呀?怪晦氣的。
其實現在想想,我也是可笑。
成天跟鬼打交道,還怕啥晦氣?
想到方雅讓我去看她奶奶,再想到她奶現如今的樣子,我心又軟了。
“嗯,她是跟我一起在白玫瑰賣酒的女孩。”
“白玫瑰?”
“一個酒吧,和你朋友的酒吧不一樣,那個酒吧烏煙瘴氣的。”
“然後咧?你想讓我去找她家人?”
方雅嗤笑搖頭:“別自作聰明好嗎?我隻知道她外號丫頭,家住在哪我並不清楚,但我知道,她不是淹死的。”
“不是淹死的?!”
“嗯,她是被人活活扔到水裏的。”
“也就是說,謀殺?”
“對!可因為她的屍檢結果是溺亡,所以沒有被定性為謀殺。”
“我去!這事兒我管不了,得警察管。”
謀殺就是橫死,那十有八九是冤魂厲鬼。
我見識過陳希明,再也不想見第二回。
嗚嗚!
方雅裹著陰風直接把我撲倒,吧唧,又給我來一濕吻,這回連氣氛都不渲染了。
我快氣哭了,爬起來指著她罵:“我知道自己長得帥,可姑娘你能不能矜持點?我還是黃花大小子呢!”
“切!”方雅冷笑,“給你警告,再說不管,下次……”
她開始瞄我全身。
我抱緊身體:“你敢這樣,我跳樓。”
啪!
一隻拖鞋從樓上砸下來,正打在我後腦勺上。
趙綾的聲音遠遠傳來:“閉嘴,鬧騰什麼?要跳早點跳!”
我日!
家裏有個這樣的女人還不夠,再來個這樣的女鬼?
算了,都惹不起。
還好是棉拖,打到我的也是棉的那一麵。
女人的拖鞋和我的不一樣,沒腳臭味。
我不管拖鞋了,悻悻然到沙發前坐下,準備抽根煙。
嘩啦!
剛點上煙,一杯水從我頭上澆下來。
我抬頭看,方雅正操控著一隻空杯子,衝我壞壞地笑。
“你想幹嘛!”
“我要你找到一個叫黃毛的人。”
“黃毛是誰?”
“害死我,害死丫頭的家夥。”
“日!”我罵了句,“大姐,你是嫌我命太長了對吧?讓我去找個殺人犯?不能讓警察辦這件事嗎?”
“警察在辦,太慢,而且沒找到關鍵性證據。你知道拿到證據,就能定他的罪。現在警方懸賞三萬元,關於案件證據的。”
“你不是說丫頭被定性為溺亡,不是他殺嗎?”
方雅飄來飄去,很暴躁的樣子。
“不止她一個,在我和她之前,還有好多個女孩,都是被黃毛殺死的。”
我一腦門冷汗。
如果方雅說的是真的,那這個叫黃毛的家夥,簡直比陳希明還可怕。
我其實有點奇怪,那丫頭為啥沒來找我。
後來我想明白了,能有機會保存陽世記憶,還能在人間遊蕩的鬼魂,都是幸運兒。
大部分的人死後,是渾渾噩噩被鬼差帶走的。
漏網之魚,也大部分都是渾渾噩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