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原身的丫鬟,叫春菊,跟著原身從娘家嫁到高家,負責伺候原身的日常起居。
賊人闖入高家時,春菊正和原身待在屋裏。
所以案發當晚,高家到底發生了些什麼事,春菊定十分清楚。
沈清默默記住春菊的臉。
“肅靜!”驚堂木拍擊案桌,嘈雜的公堂門口靜了下來。
沈清回頭看向案桌。
縣官是個老男人,一臉迂腐的神色。
就是他把原身活活打死!
“升堂!”縣官居高臨下地瞧著跪在地上的沈清,“高沈氏,你可認罪?”
沈清沒應聲,內心權衡著——
這是她最後的機會。
如果今日無法從這裏離開,之後等待她的必然是砍頭!
所以不管這狗官扣給原身什麼罪名,她今日都必須全部推翻!
許是見她一聲不吭,眼神堅定,絲毫沒有之前的畏畏縮縮,縣官狐疑地看了一眼師爺。
師爺心領神會,朝簾後走去,很快又回來,在縣官耳邊傳達著什麼。
仿佛那簾子後,有個對此案擁有決定權的話事人,斷案的縣官需要聽他的。
沈清將這一切看在眼裏。
她鎮定地瞅著縣官,冷聲反問:“本人何罪之有?”
縣官聞言,渾濁的雙眼一瞪,氣得胡子都要吹起來了,大聲喝道:“大膽刁婦!欠債還錢乃天經地義!你不僅欠債不還,還要謀殺債主!你說你何罪之有?”
欠債不還、謀殺債主。
即便沈清從現代穿越而來,也清楚“謀殺”二字的嚴重性。
這是足以讓她被砍頭的重罪!
記憶中,原身就是個軟包子,哪有膽子去謀殺一個人。
且原身自嫁入高家,吃高家的住高家的,每月還能從公公手裏領到例銀,日子滋潤得很,壓根沒有外債,怎麼可能去謀殺所謂的“債主”?
這“謀殺罪”首先就缺乏了動機,“欠債不還”也經不起推敲。
所以這幫人費盡心思整死一個弱女子的原因是什麼?
沈清百思不得其解。
忽然一道白光衝進她腦中,光消失後,多出了一些記憶片段。
原身的丈夫曾經對原身說過——有人要買高家的宅子,但高家在此宅發家,斷不可將宅子易主,否則高家便會從此落敗。
之後,高家便一連串的怪事出現——先是原身的丈夫外出談生意,被山賊殺害;之後公公又因為失獨而精神恍惚,某日清晨被人發現死在兒子墓前。
回想到這裏,沈清脊背一陣發涼。
似乎高家所有的災禍,都指向同一個東西——高家的宅子。
高家如今就隻剩原身和婆婆,原身死了,年邁的婆婆走不能走、跑不能跑、大字不識一個,隨便嚇唬一記估計都能立馬歸西。
那高家的宅子,不就順理成章落入這個所謂的“債主”囊中嗎?
好一個吃絕戶的套路啊!
萬千頭緒叫沈清給捋順了。
“就算是古代,對謀殺罪的界定,也有著極其嚴謹的司法邏輯。它首先必須滿足有計劃、有預謀這兩個前提條件,並非說傷了人、殺了人,就是謀殺罪。”
父親的聲音,仿佛穿越了時空,出現在沈清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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