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他對麵的是一個頭也不抬的實習生,身材矮小,一頭淡黃色蜷曲的頭發,臉上長著粉刺,正在看一本裝幀精美的硬皮書,顯然對大家在討論的凶殺案聽而不聞。對造訪的生客也沒有興趣。
正無所適從之際,洞察力敏銳的店主人親自送了杯葡萄酒過來。隨口和他搭訕:“原來你是初次到薄暮之城。”
“您對這兒應該非常熟悉吧?”
“那還用說,但凡有點風吹草動,沒有我不知道的。年輕人,你從哪兒來?”
“薔薇之城。”
“唔,薔薇之城啊,”店主人聳聳肩,“我這輩子都不會有機會去看它一眼,正像我這輩子都不會走出磨坊主一樣,你大老遠來這兒,旅行?還是公幹?要是想進城裏去逛逛什麼的,我倒是樂意找個人給你帶帶路。”
“我想打聽個人。”
年輕人從上衣袋裏小心的拈出一張照片,邊緣微微磨出毛邊,顯然是被經常翻看。照片上有個身著深綠色皮夾克、裹褐色圍巾的少年,躲在酒館的角落裏,避開了四周的喧囂,半躺在一張粗木椅子上,腦袋耷拉在一邊,雙腿翹在鋪著紅布的桌子上,手插在褲袋裏,像是在打瞌睡,背景是深褐色的隔扇門。盡管照片光線暗淡,依然能辨別出少年有著相當精致的外表。
“拿給我照片的人說,這個人來過這裏……”年輕人有點拿捏不定。
“啊,這是我們客店不錯。這個人……”店主人用袖子抹了一下鼻子,頗顯意外,“伊布啊,啊,是的,是的,他到過這兒,沒錯,去年,大概也就是這個時候……”
年輕人興奮的跳起來,簡直懷疑自己莫不是在做夢:“對,就是他,他來過這裏吧,我想打聽他的下落,您知道他現在什麼地方嗎?”
“你要打聽的是伊布嗎?他可是這間城裏的大明星,沒有人不認識他。”
聽到伊布的名字,剛剛還七嘴八舌大放厥詞的人們立刻噤聲,紛紛瞪眼看過來,似乎是在尋找這個話題的始作俑者,停頓了大約一兩秒鍾,人群中爆發出更加熱烈的喧嚷,凶殺案什麼的一下子就給拋諸腦後。
一旁的男人晃了晃腦袋,洋洋得意的說:“那聲音可真叫迷人,從來沒有聽過那麼美妙的歌聲。可也有人說那聲音勾魂奪魄,叫人毛骨悚然。依我看,說這話的人準得有內情。”
“對了,關於那件事,報紙上怎麼說來著,”亮腦門故弄玄虛的翻了翻手上分明沒有那期內容的報紙,神氣活現的念道,“歌聲可以告慰亡靈,即使最隱秘的罪孽掩藏在最暗黑的墓穴裏也將無處遁形。”
“啊啊,是啊,那張臉比魔王的女兒還要美,那聲音比羅蕾萊女妖還要動聽,還有那身材,就算海諾迪亞斯全部的女兒們也比不上他的曼妙多姿,伊布,還真是社交界的寵兒。”
年輕人默默端詳了一陣手中的照片,一本正經的問店主人:“店老板,你跟伊布熟嗎?”
店主人眼睛直勾勾的望著地麵,神態矜持:“啊,不熟,一點也不,他是個形跡詭秘的家夥。不過他第一天進城,來的是我的客店,那時還是個身無分文又傲慢無禮的窮小子。想在我這裏吃白食。跟我打聽哪裏可以弄點錢花花。我問他有沒有什麼特技,他說沒有。我說這可不好辦,沒有一點特長,就隻能上壞傑克去試試運氣了,壞傑克,是這鎮上的一間賭場,運氣好的話能賺上一大筆,當然囉,運氣不好的話……他擺擺手,說就這麼辦吧,因為聽他口氣打算在這裏呆上一陣子,不管住哪裏,沒錢總歸是不成的。我看他沒有本錢,又說借錢給異鄉人不是我們這裏的規矩,他說用不著,一副神氣十足的樣子,出於好奇我就帶他去瞧了瞧。”
“呸,介紹旅行的客人去那種肮裏肮髒、光棍男人們的俱樂部,你從中撈了不少吧。”這時,一個衣著寒磣,帶著幾分酒氣,滿臉浮腫的男人插嘴道。
“整天跟坩鍋打交道,專鑄□□的人好像沒資格說我。”
“得,得,我早就洗手不幹了。”
“當然嘍,找到比這更好賺錢的營生了。”店主人又反唇相譏。
滿臉浮腫的男人訕訕的揮揮手,表情明顯不自然起來,匆匆打斷他:“行了,行了,你接著說下去吧。”
目睹兩人的對話,邊上銀白頭發的年輕人張口結舌,又流露出局促不安的神氣。
“我這輩子都沒有見過比伊布還要靈活又狡猾的混賬小子了。頭一回去壞傑克,就把一群老手給耍了。不瞞你說,那賭場就是某些大佬們操縱的,大多數人進去基本上都沒有勝算,唯獨伊布,一個人贏走了當天晚上最多的籌碼。他們玩的是一種叫洛布斯的撲克,規則很簡單,莊家發牌給玩家,然後按圈押注,底牌大者獲勝。沒什麼技巧,完全就是撞運氣。坐莊的打從伊布進門開始就打定主意要他輸個精光,所以沒有本錢也允許他加入,條件是萬一輸的話,他本人就得留下償還賭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