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 / 3)

喜歡男人其實不是什麼錯,喜歡本身又哪裏有錯了?可是被人知道了就不一樣了。這個孫扉,是H市人氏。H市風景好美人多,可惜的是長在多產美人的H市的孫扉不是美人,他隻是一個普通人。讀高中時,他正好經曆青春期,長了一臉的青春痘。本來就不好看的臉,開始被人嫌棄了。加上性格靦腆,成績又不出色,青蛙之類的稱呼也開始慢慢被用在他的身上,最後竟然成了一個人人都看不起醜男。也是那段日子,他喜歡男人的事情被人給傳揚了出去。這個世界時如此的奇怪,張國榮把同性戀搞得美麗璀璨,人們談到的時候不免多了歎息,少了些鄙夷,而輪到他的時候,他在那一刻仿佛成了一個汙染源,一個吃人的怪獸。男人們談到他就變色,仿佛他就是一個感染源,沾上他就會得絕症立刻死掉一般,這讓孫扉更加的絕望和孤僻。

學校到也負責任,事情鬧到這樣的地步,也沒逼他退學,是他自己受不了那些異樣的,鄙視的目光,主動輟學的。他一個未成年人,一個沒有學曆的孩子能做些什麼?老老實實在家裏呆著,看著年老的奶奶靠著微薄的退休金養他。他倒是個心性高的,又被人攛掇的說是要出去打工。18歲成年的那一天,他留下了一封短短的信去深圳打工去了,這一走就再也沒有回過H市。

他這身子之所以會換了個人,也是因為聽到自己奶奶病重巴巴請了假從深圳往回趕,結果人剛到H市就遇到了車禍,小命沒了,到是便宜了子清。

子清雖然不滿意這幅容貌,卻是真心感謝他獻出這具年輕的身體,一具剛滿20的年青男人的身體。這具身體雖然不像他自己的身體那樣從小就受一些調教,卻勝在天生柔韌性強且還是個不折不扣的處。子清在H市的第三人民醫院呆了一年左右,一開始確實是因為他的胡言亂語。可到了後來卻是他自己不肯離開,在三院裏他哪怕真的是一個傻子瘋子,也會有人照顧他,可到了外麵呢?什麼都不知道的他最好的選擇就是留下,留在三院裏學習這個世界的一些常識,並且把他腦子裏的殘餘記憶給吃透。一台電腦,一台電視機還有一套《十萬個為什麼》足夠讓他騙過醫生了。

一年以後,他出院,正式成為孫扉。也離開了H市這個大市,來到了他現在工作的這個H市市下麵的縣級市,一個離s市隻有一個小時車程(公交)的小城市,開始了他作為孫扉的嶄新人生。

站在吧台裏,孫扉和往常一樣慢慢的擦著一個咖啡杯。這是一個骨瓷的咖啡杯,質地輕、透光性強、易碎、易清洗、保溫性好,在燈光下的時候泛著黃,敲打一下就會有清脆的金屬聲。這是骨瓷的特點。孫扉喜歡骨瓷,因為他覺得自己就像是骨瓷,偽裝成易碎溫和的樣子,不敲擊的話,永遠不會發出金屬般的聲音。

他細心的擦著咖啡杯,不經意的將視線移向玻璃罐裏還沒有煮沸的咖啡,他經常會看著那深色的開始慢慢沸騰的咖啡出神。每天他都可以從鏡子裏看到自己的臉,那是一張和以前截然不同的臉。絕對及不上他以前的美貌,甚至不能稱得上美貌,說好聽點就是清秀,說的難聽就是普通。

他不喜歡這張臉,但是也不討厭。從到這個小城市的那一天起,他就準備好迎接他的新生活。他要過以前那種錦衣玉食的日子,他絕對不能在忍受這樣平淡無趣的小二的生活。他不是想要一個金主,他不想被包養。他要的是一個白馬王子,或者更加通俗一點他要一個多金的小攻,一個不愛他但至少在乎他的男人。不過說起來簡單,做起來難。看看他的同事吧,那些個好年華的女孩兒即使每天上班隻能穿製服也個個打扮的花枝招展,天天的想著白馬王子能從天而降,對著所有年紀在30歲左右的顧客大獻殷勤,哪裏有他這個男人插足的餘地。

不過不是他爭不過,而是他根本不想爭,不屑爭。一來這些所謂的有錢人,多金老板,哪個能入得了他的眼?他要的不隻是一個錢多的男人。更何況,那些傻女孩哪裏懂得如果你一味的殷勤,一味的放低姿態,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塵埃裏去也不一定能得到相應的回報。在以前他還在三院的時候,看到過一個小故事,一個剛會走路的小男孩在午後和他的母親學走路。小男孩一步一步的走向他的母親,忽然轉向母親旁邊的矮牆,口裏念叨著:“花,花。”那矮牆上長著幾多小花,在矮牆下麵的草地上有著同樣美麗的花。年輕的母親說,草地上有,在地上摘就好了。可小男孩一把推開母親手裏從草地上摘來的花,踮起小腳,要去摘比他身高要高一些的牆上的花。連剛會走路的孩子都知道,喜歡高處的花,而不要一低頭就能摘到的地上的花。那些所謂的有錢人,見識過那麼多各色的女人以後還會對這低處的花感興趣?二來,他是一個男人,即使在現在這個世界喜歡男人也不是什麼大眾都能接受的事情。他怎麼能在大庭廣眾之下做出些太過放肆的事情?在還沒遇到目標之前,任何的無結果的獻媚都會給未來留下足夠多的破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