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姑姑做紅娘(1 / 2)

冠蘭的文具櫃台麵前有幾個青年人隔三差五的經常光顧,她姑姑看出了眉目,女孩大了,該談對象了。一朵鮮花開著,總有蜜蜂過來采蜜的。

算算她的年齡,18歲高中畢業,加上4年高考,22周歲了,在農村算虛的是23歲了,象她這樣大的女孩基本上都結婚了,她中學班上的女生,好多做了媽,有的孩子都三四歲了。婚姻法盡管規定女的20周歲結婚,但山裏的習俗一般女孩17、18歲就要出嫁的,有的更小,這種現象司空見慣。

也許,有人會問,難道新的婚姻法沒有普及?不是這碼子事,鄉裏有關的工作人員再宣傳,再教育法定婚姻年齡的重要性也阻止不了這種事實婚姻。不過宣傳教育還是有一定作用的,這些年有的到了法定年齡知道自覺的去補辦婚姻法律手續,有點象阿根廷等國家樣的,生了一、兩個兒女才去正式注冊結婚。這種山裏人的特性,或者說陋俗的改變要有一個過程。這樣一說,讓人明白,哦,原來是這麼回事。

冠蘭爹娘為她的出閣心急如焚,可女兒桀驁的性格,他們不敢開口,請姑姑出山解決。

她姑姑開導:“蘭兒呀,年齡不小啦,要是有合適的小夥子,你就談朋友吧。”她頭搖似撥浪鼓。期間,鄉政府的、信用社的還有醫院的小夥子整天圍著她轉,可她始終緊閉著自己的心扉。

農校畢業分配在鄉政府的小夥子,追逐她,為了表白對愛情的堅貞,隻要沒下村,連續幾個月來風裏來雨裏去接送她,可她依然堅固如磐。小夥子絕望了,甚至懷疑她是石女。

兩年以後,讀高中的妹妹考上了大學,冠蘭家庭的經濟負擔更重,大弟弟大學未畢業,妹妹又要入大學校門。她在供銷社幫姑姑買文具一個月工資一百多元,全部拿給家裏也是杯水車薪,好在姑姑買布匹,贏利蠻多,時常接濟她家,日子勉勉強強,但畢竟不是長久之際。再說她年齡過了24,在農村屬於剩女,鄉裏追逐她不成的小夥子說:“你以為你是皇帝的女兒?不就是人長的漂亮一點,還有點文化,又不是國家幹部,有什麼時候了不起的,你不理我,老子才不稀罕你呢!”

冠蘭錯過了婚姻戀愛的最佳時期,原追求她無望的小夥子紛紛另擇其花,鄉裏已經沒有了符合她年齡段的小夥子。山裏人還有一個陋習,家庭困難的,如果有女兒到了17、18歲,一般趕緊找個好婆家,多要點彩禮,或指望親家幫忙救濟。冠蘭爹娘斷然沒有這種把女兒作商品交換的念頭,就是有這種想法也不敢提出來,可她的姑姑卻開始四處為她張羅了。

一天,她和姑姑到新華書店進貨,她在倉庫裏挑選書籍年畫掛曆品種,姑姑與業務員閑聊,談到當今小孩子的戀愛與婚姻問題時,業務員歎氣,說自己的兒子至今未找對象,她姑姑問你兒多大,在哪裏上班,回答:“25,在電影院。”

姑姑心想有正式工作,年齡與冠蘭正好匹配,再說這個業務員的老公在文化廣播電視局當副局長,我冠蘭要是嫁到這種人家不僅享福,她爹娘弟妹都跟著沾光。姑姑接上話題:“我有個侄女,長得如何如何,人品如何如何,高考差幾分,剛剛考取在職的廣播電視大學,沒有談過戀愛,現在就在倉庫進貨,你先看一下,如配得上,咱們約個時間讓他們倆見個麵,怎樣?”

“好呀。”

“蘭兒,過來一下。”

冠蘭來到業務員麵前。

“是她呀,去年還是全縣優秀農村圖書發行員,參加了我們召開的表彰大會。哎呀,我怎麼沒注意這麼漂亮的女孩子呢?”

“你們街上人,怎麼看得起我們鄉下人唦。”姑姑說。

“別那麼說,我回去問下我家老頭子,確定下來,打電話給你。”

“那我等你電話。”

返回的路上,姑姑一個勁的嘮叨,嫁給這家人好,進了城,說不定還能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