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
容辭頷首,抬腳去正院。到了母親的院子,見睿王妃坐在那看賬冊。
“母親。”他上前行禮:“母親喊兒子來有何事?”
“你坐。”睿王妃放下東西,歎氣:“這些日辛苦你了!”
“我知外頭的事艱難,你勒令府上不許談一個字,興許有你自己的把握,我們插手不得。但有一件事,我想跟你商量一二。”
“母親請說。”
睿王妃道:“前兩日我生辰時,你宋姨來府上吃茶,事後我們談了關於你跟阿黎的婚事。”
容辭停下,緩緩放下茶盞。
“阿黎及笄也有半年了,過了明年就十六。”睿王妃道:“雖說宋家不著急嫁女,可你年紀不小,在旁人家這個年紀早就該成親了。”
“我跟你宋姨合計了下,打算讓你們明年成親。所幸你們從小就定了親,這些年嫁妝聘禮都籌備得齊全,明年成婚也不算趕。”
“你意下如何?”睿王妃問兒子。
“母親,”默了默,容辭道:“此事不急。”
“我知現如今事多紛亂,不過成婚定在明年,想必屆時事情都已經過去了,不算緊湊。”
“反正你們早晚要成婚,而且阿黎明年初就從書院結業了,正好娶回來與我作伴。”睿王妃笑道。
還有一點睿王妃沒提,那就是他們兩人都長大了,兒子又是血氣方剛的年紀,若是遲遲不把人娶進門,萬一鬧出點旁的事不好聽。
當然,她相信自己的兒子不是那種人,這些年從未見他身邊有過什麼女人,在□□上向來把持得住。
可近來,她問伺候的小廝,得知他常常夢遺。估計是到了年紀,開始想那種事了。若再不成親,別說兒子難耐,她當娘的也不想兒子受那樣的罪。
況且,早娶早好,她也想抱孫子。
她欣慰地望著兒子,再次問:“你覺得如何?”
容辭沉默,也不知在思忖什麼。
良久,開口道:“母親,此事過些日子再議如何?”
睿王妃點頭:“罷了,想必你現在也沒心思談這個,那就再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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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初六,離鎮國大將軍斬首不到兩日。
這天,有人擂起了登聞鼓。
登聞鼓曆代王朝皆有,懸於朝堂之外,百姓若有重大冤情,可擊鼓鳴冤。官府聞聲必上奏,狀紙直達皇帝或欽差大臣。
彼時早朝上,姚升平正在同兵部的人打嘴仗,忽聞鼓聲,皆停下來。
“這是......登聞鼓的聲音?”一位約莫五十年紀的官員道。
“臣已經快三十多年沒聽見這鼓聲了,上一次還是......”說到這,他倏地停下來。
上一次還是睿王當東宮太子時,被人構陷圈禁,後來慶安大長公主為胞弟擂鼓伸冤。
有人仔細聽了會,驚訝道:“就是登聞鼓!何人如此大膽?不知擂此鼓要受五十杖刑嗎?”
曆代皆有登聞鼓製度,前朝擊鼓之人需受五十杖刑,再加三十鞭刑,但此規矩嚴苛,往往擊鼓者還未訴冤便死在了這刑罰上。是以先帝將鞭刑祛除,擊鼓者隻需受五十杖刑,且不論庶民皇室。
二十多年前,慶安大長公主擊鼓鳴冤,也生生受了五十杖刑,為此一生不能受孕,臀骨至今留有殘疾,差點都挨不過去。
不曾想,二十多年後的今天又有人擊鼓了。
明惠帝坐在龍椅上,也聽到了,他眼皮一直跳,麵色陰沉。
“快著人去看看!是誰人擊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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