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周易的數學原理》(2 / 3)

稱為集合A_1,A_2,…,A_n、的笛卡兒積,記作:

D=A_1*A_2*...*A_n。

特殊情況:若A_1=A_2=…=A_n=A時,則稱D為A的n重笛卡兒積。

A_1*A_2*...*A_n的一個子集R,稱為集合A_1,A_2,…,A_n的一個關係。

易學研究中的許多概念與集合的關係這一概念有密切的關係,

我們隨便舉一個例子,相信各位風水師必然是十分了解。

這裏應該是例題2.2.1了。

古書《係辭》說:‘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又說:‘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

這些話有何哲學的義理,我們暫且不去管它。

但從集合論的觀點看,易卦集可以看成另外一些集合的笛卡兒積。例如:

設A={1,0}是“兩儀”的集合,作A的二重笛卡兒積:

B=A*A={(1,1),(1,0),(0,1),(0,0)}

如此,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四象’的集合。

作A的三重笛卡兒積:

C=A*A*A={(1,1,1)(1,1,0)(1,0,1)(0,1,1)(1,0,0)(0,1,0)(0,0,1)(0,0,0)}

就會得到一個‘八卦’集合。

接著如果我們再作A的6重笛卡爾積,就可以得到易卦集。

這裏的過程較為簡單且單一,建議讀者自信證明。”

周易留了一道作業,畢竟要做這個方向的鼻祖,不留作業怎麼行呢?

讓這群玄學帶師體驗一下數學係學生的痛苦。

證明題的痛苦。

周易喝了一口水,潤了潤喉嚨,繼續說道:

“如果從“四象”的集合B出發,作B的三重笛卡爾積,同樣我們也能得到一個易卦集。

D=B*B*B。

同樣,我們還可以從‘八卦’的集合C出發,作C與C的笛卡爾積,也能得到一個易卦集,

這裏由於時間有限,且步驟較為簡單,留作一個習題。

緊接著,我們進行進一步分析,易卦集D還可以看做另外一些形式的笛卡爾積。

但是時間有限,且過程較為簡單,留作一個習題給廣大的易學愛好者。”

每一個章節,周易把《周易》或者其餘古書之中的例子拿出來當成例題或者習題,

給這群易學愛好者,到時候這群人做不出來,還不得乖乖求自己。

又懂易學又懂數學的人,有多少呢?

就算這些人做出來了之後,還能有自己的權威?

都得來求自己。

周易都已經算好了,到時候整個玄學界大多數都得來求自己。

寫完了第二章周易與集合論的關係,周易開始了寫第三章,

周易與布爾代數的關係。

每一大章之前,周易都要先寫涉及到的數學知識與《周易》易學的關係,

不然是無法吸引這群孜孜不倦研究玄學的人的。

“布爾代數最初是在對邏輯思維法則的研究中出現的。

英國哲學家布爾(G.Boole,1815~1864)利用數學方法研究了集合與集合之間的關係的法則,他的研究工作後來發展成為一門獨立的數學分支。

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布爾代數在自動化技術和電子計算機技術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

布爾向量是由0和1兩個數碼按一定順序排列的數組,它被廣泛地采用為描述具有若幹因素,而每種因素都有兩種對立狀態的事物的數學模型。

我們將看到,易卦集的每一個卦都是一個布爾向量,而易卦集本身則是一個布爾代數。

因此,在本章中我要介紹有關布爾向量與布爾代數的初步知識,

介紹布爾向量與布爾代數與易學的關係,在介紹這兩個概念之前,先介紹運算的概念。”

這一章,內容也不少,三個小節,周易再次留下了大量的習題。

不留下習題侮辱他們的智商,周易這口惡氣是無法出的。

隻有留下習題才能讓他們知道什麼是差距,周易靈光一閃,是不是有種更好的方法讓他們求自己呢?

但是一時間想不出來,便開始了後麵的內筒。

緊接著,周易開始了第四章的撰寫。

周易與群論的關係。

首先還是寫的群論與《周易》的聯係。

“群是現代數學中一個極為重要的概念,它是19世紀法國青年數學家伽羅華(Galois)在研究5次以上代數方程的解法時,於1832年引進的。

群在數學的各個分支中,在許多理論科學和技術科學中都有十分重要的應用。

如相對論中的洛倫茲群,量子力學中的李群,都是現代科學中常識性的工具,今天群論發展成了一門艱深的數學分支。

我們將看到,在適當地定義了易卦集A的運算之後,易卦集A就成為一個交換群,它與模2加群同構。

因此,理所當然地可以把群的基本知識應用到易學研究中。

本章先介紹群的基本概念,然後證明易卦集A是一個群並討論易卦群的一些性質及其在易學研究中的應用。”

周易繼續說道:

“定理4.1.2:

設H是群G的非空子集,H是G的子群的充分必要條件是:對於H的任意兩個元素a,b,都有ab^(-1)∈H。

證明過程這裏略過,因為前麵已經講解了不少群論的數學基礎,

相信以各位大師的水平,已然了然於心熟能生巧,這種簡單的證明應該是輕而易舉。

下麵我們看幾個例子。

例4.1.1:...。

例...

...

例4.1.3:

因為易卦群的元素a的逆元就是a本身,a^、=a。

所以,根據定理4.1.2,要驗證易卦群A的某一子集H是否A的子群時,隻要驗證當a,b∈H時,ab^(-1)=ab∈H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