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栩正在撓她的頸窩,聞言無辜地眨了眨眼,“我知道,我在為晚上做鋪墊。”

阮林春:……Θ本Θ作Θ品Θ由Θ思Θ兔Θ在Θ線Θ閱Θ讀Θ網Θ友Θ整Θ理Θ上Θ傳Θ

兩人稍稍溫存了一番,方才理好衣裳出來,算是正式開葷之前的小點心。阮林春臉頰紅紅,還不斷小聲訓斥,“你往那邊走,被賓客們瞧見,還當我倆如何不檢點呢!”

事實就是不檢點啊,程栩想笑,好歹還是忍住了,板著臉戳了戳她掌心,“你瞧。”

阮林春循著他視線看去,隻見不遠處的葡萄架下,阮誌胤滿頭大汗,兩手作揖,正軟語哀求些什麼,而坐在秋千上的許怡人麵目冷峻,本來握拳的手卻漸漸鬆懈下來,悄悄拽了拽阮誌胤的衣裳。

他們和好了。

程栩笑道:“看來,也有人得請我喝一杯謝媒酒了。”

阮林春白他一眼,“明明是我做的媒,你來邀什麼功?”

不是都一樣麼?程栩摸了摸鼻子,覺得為夫之路真是任重道遠。眼看阮林春笑語寒暄上前招呼,他也急忙跟了過去——阮誌胤也成親,以後秀恩愛的機會可不多了,得好好把握呀!

第91章 番外

隻有自己當了娘, 才知道為娘的辛苦。阮林春此生沒有栽過跟頭,連婆媳關係都融融恰恰,唯獨育兒方麵遇上了瓶頸。

她所生的兩個小白團子, 一個太不活潑, 一個太過活潑——都不是可以讓人省心的個性。

程杳四歲開蒙, 六歲就能咿咿呀呀跟著他爹背論語, 還看完了半本孟子, 阮林春怎麼想都不覺得這是一個正常兒童該有的行為,難不成也是穿的?

可是從日常瑣事來看,也沒有過分特別——除了記憶力格外的卓越。阮林春因為自己略微“粗俗”了些, 立誌要把女兒培養成一個完美的大家閨秀,於是在阿羽八歲那年, 特意從宮中請了一位繡娘來傳授綉技,結果阿羽沒學會,阿杳旁觀了幾次, 生辰時便送了她一副雙麵繡為賀禮——兩隻惟妙惟肖的綠頭鴨在山澗清溪遨遊, 連身上的羽毛都纖毫畢現。

阮林春捧著手絹啼笑皆非, “他倆換一換倒挺好。”

不會是在胎裏生錯性別了吧?

程栩倒是想得很開,“小孩子愛玩鬧而已, 長大些便好了。”

阮林春可沒覺得不務正業, 隻是單純為兒子的繡工驚歎罷了——不像她,現在仍是橫針不拈豎線不動的,連個鴨腳都繡不出來, 慚愧呀慚愧。

事實上阿杳也沒把刺繡當成一件正經差事,他對詩書的興趣遠遠比這個濃厚,之所以學些針線,純粹是為了給妹妹補衣裳——阿羽成天翻-牆上樹地折騰, 每每將一身新衣鉤破,又怕母親發現責罰,隻好央求他來幫助縫補,長此以往,阿杳倒是練出了一套好手藝。

當然再如何精巧的繡工也掩蓋不了劃痕,阮林春其實是知道的,隻是不說,免得破壞孩子們單純的友誼,而在如何教導女兒方麵,她也著實頭疼——阿羽打小便是個人來瘋,比起阿杳過分的“獨”,阿羽則是相當善於交際,從她剛會說話開始,她就成了附近一條街上的小霸王,加之相貌格外精致秀氣,人人愛她敬她,反而生出些懼怕來。

隨著她漸漸長成,也表現得對琴棋書畫這些女兒家的玩意毫無興趣,師傅來了一撥又走一撥,倒是讓阿杳又多了幾門手藝,阿羽這下更有理由讓哥哥代她獻藝了。

與之相對的,阿羽尤其熱衷於舞刀弄杖這類外家橫練功夫,不像程栩學的都是巧勁,因了這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