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了,可是□□在陽光下行走,對於周越澤來說也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有時候走著走著,太陽太烈了,靈魂都有種燒灼的痛苦。打傘也沒有什麼效果。
可是……他日複一日、年複一年的找。
從來沒有間斷過。
他一個陰魂,逢廟拜神,逢寺拜佛。
日日積善。
找了他整整五百年。
直到,遇到了那一尊饕餮,那尊遠古凶獸。即便隻是幼崽,可是靈魂交融,都沒死,都還有意識。便開始出岔子了。
他見到人,想吃。在見到鬼魂的時候,也想吃。
他不敢再到陽間來,也不敢再在鬼魂眾多的地方呆。於是早就要升職的他自動申請去了第十八層地獄,當了牢頭。
他因為饕餮的影響,在“巡查第十八層地獄(偷喰惡鬼)”的時候,尋找到了一些遺留的遠古時期的骨,知道了天地文字的書寫、奧義。由此法力一日千裏的加深。
同時也束縛住了饕餮時常要吞噬的(欲)望。
這之後,便是他揚名一戰。
事關吳遊。
事情要從方信身上說起。作為唯一一隻洪荒時期的鳳凰,是一名古神。雖然鳳凰號稱不死鳥,是可以涅槃重生的。但是,有生有死,才是世間法則。
想要長久於世,必須要應劫。
度過天劫,才有那一線生機。
倘若沒能度過,自然就煙消雲散。
方信和吳遊的認識,並不轟轟烈烈。吳遊是條小蛇,生了靈智。在不老山上修煉。
方信第N次應劫差點點就翻車了。當然,如果沒有吳遊,他應該早就翻車了。
方信涅槃的時候,隻成功了三分,沒能從鳳凰火裏全然新生。
因為靈氣越來越稀薄,而且缺了至陽至剛的真火助力。
他跟團火球一樣的砸在了吳遊的眼前。
那時候吳遊看著燒的跟碳一樣的方信,第一個想法就是:好像不好吃的樣子~~
想是這麼想,救還是得救一救。
養了差不多十幾年吧,方信恢複了三五分。問吳遊:“你想要什麼報答?”
作為一名古神,什麼法寶啊法器啊靈丹妙藥啊,還是有很多的。
吳遊一條蛇尾巴給晃來晃去晃得跟狗子一樣了,他還麵色故作淡定。
他說:“你要走啦?”
方信沒眼看那尾巴。
“嗯。”他應一聲。
都十幾年了,每年□□期他都不出去找母蛇~~他又不傻。
打從他恢複人身之後,吳遊看他的時候眼睛從來沒移開過。
絕對是看他第一眼就見(色)起意。沒別的!
“那…那你有時間回來看看我好了。”
不老山是魔域的一座活火山。
吳遊是條黑色的岩漿蛇。
方信麵無表情。“好。”
於是他真的要走了。
飛走了。
飛出魔域了。
後邊想想,覺得好像還有什麼話沒跟吳遊說,他又回去了。
魔域寬廣。
飛出去花了他三天時間。
回去又花了三天時間。
而六天的時間,他踏上不老山的時候,吳遊那傻子還抱著他都鳥窩哭得慘兮兮的!
他都不知道他這麼能哭!!
吳遊看到他回來,方信還沒說話,他哭的直打哭嗝,水汪汪的眼睛盯著他:“你……你要把窩也拿走嗎?”
方信在求心裏陰影麵積!
神他媽的誰要這麼個窩!醜不拉幾的!
偏偏吳遊自己腦補,還腦補得特別傷心。
“窩、窩也要拿走嗎?”
方信:“……”
方信覺得他好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