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時候偷偷回來,潛伏在洛陽城中,當年的禦史楊某也升為了殿中侍禦史,兩兄弟在街上挺刃殺之——也就是將他砍|死了,並將事先寫好的報仇始末,掛在了斧刃上……

兩兄弟被抓住後,百姓們對他們很同情,當時的中書令、右相張九齡也認為這是孝烈之舉,宜免於死罪;

而禮部尚書李林甫和侍中裴耀卿等則認為‘國法不可縱報仇’。

而最後如何判罰,是應百姓之請寬恕特赦二人,還是按照國法懲辦。

最後唐玄宗一錘定音,他認為:‘複仇雖禮法所許,殺|人亦格律具存。孝子之情,義不顧命,國家設法,焉得容此……”(注1)

即報仇是禮法所允許的,但殺|人之罪也是律法所言明和規定的,他們懷著孝子的情感道義,不顧惜生命,我朝設置法律,怎麼容許他們這樣……

後來聽聞民間百姓、士人議論紛雜,玄宗又發了令:國家設置法律,讓它長久實施,是為濟人和阻止殺戮,法在必行,要是人人都可為父報仇,那誰不是孝子呢?

助教給大家講案例的同時。

魏停雲也進入了係統,找出了《唐書》仔細翻閱,因為之前在義塾的時候讀律,記得唐朝這種為父報仇的案子不是一例。

法是社會的產物,社會是法的基礎,所以如果要剖析一個時代的爭議案例,都需要回到那個朝代、那個時代去縱觀。

魏停雲對唐史還算了解。

所以在其他人都開始下筆的時候,魏停雲依然在看資料,中午梁登庫來找他吃飯,魏停雲讓他幫忙從食堂給帶一個窩頭、一份白菜湯。

梁登庫哪裏會虧待他家大姐夫,白菜湯裏赫然多躺了一個四喜丸子。

羅伯玉拎著肉脯從教員室出來,路過教舍,看到屋裏隻有魏停雲一個人,他站在後門口看了一會兒,發現這少年看書的速度極其快。

縱然如此,魏停雲直到下午,找到了唐朝時期,不少與張瑝張琇案同性質的案例。

兩個發生在唐玄宗祖父——唐太宗李世民時期。

一個叫衛無忌的姑娘,六歲時候父親被人害,母親改嫁,也無兄弟姐妹,她長大後終於有一天,用磚擊殺了仇人,後來自首;

另一個叫王君操,隋末的父仇,隔了二十年,終於得報;

這兩個人,都被唐太宗李世民赦免了。

唐高宗李治時期也有兩個。

趙師舉為父報仇案,被赦免;

周智壽、周智爽報仇案,因為兩人都說自己是首謀,三年沒辦法判決,後來智爽伏誅。

武則天時期的徐元慶案,被處決。

唐憲宗李純時期,餘常安案、梁悅案。

餘常安案——刺史元錫奏請從輕處罰,但當時刑部尚書李鄘認為不可,於是抵死;

梁悅案,為稍減了一等流放。

此外,還有唐穆宗時的康買得案——獲得了減刑……

魏停雲讀了這些案例後,張瑝張琇案,似乎也不再是那樣讓人驚歎唏噓了,世間恩怨情仇皆無獨有偶,但卻有殊途同歸的悲劇之路。

羅伯玉給他們留這樣一道題,真的隻是想讓他們就張案發表看法嗎?

黃昏時分,魏停雲抱著書走出教舍和律學小院,聽到隔壁的畫學教員說:“這律學一天都亂哄哄的,那博士是幹什麼吃的!”

另一人說:“那律學的羅伯玉原來可是京城國子監的博士,聽聞景治三年《大昭律》新編,他就參與其中,登縣是他故裏……”

第18章 唐子複父仇議

第19章 一鳴驚人(捉蟲)

九月十五日,是縣學老生員們開學的日子,瞬時比前幾日人多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