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節(2 / 3)

金芳珍想著:你是什麼絕世傻|逼?不努力做個混子很驕傲麼?瞧瞧你的窩囊樣,你連你喜歡的女人被人偷走了藏起來了都不知道。你這麼弱小可憐又無助,回到故鄉會幸福嗎?你這輩子注定要活在你哥哥的光輝下。你在你老子眼裏就是個廢物,就你這樣的,婚嫁也沒法自己做主……瞧你模樣不錯,等著被當做公主送去和有權有勢的女人家聯姻去吧!

自己怎麼想的那是一句也不能說出來,金芳珍惋惜道:“村川君還沒找到誌村小姐吧?您這樣回到故鄉,安心嗎?”

“找不到便找不到了,我們之間是真實存在過的,她永遠在我心中。”

島國人說話拐彎抹角的,金芳珍砸吧好一會兒,才明白村川的意思:我們滾過床單,我滿足了,不虧,我愛她,但是我還得生活。

有那麼一瞬間,金芳珍想扇死這個男的。

什麼癡情男兒……誌村失蹤時,村川從沒親自去找過她。倒是感情從不外露的聶冰儀找得盡心盡力。

想想也是,村川談戀愛,都是聶冰儀幫他談的。誰喜歡誌村、誌村喜歡誰,顯而易見。

這傻子沒救了。金芳珍有點懷疑,村川有沒有過聰明的時候。

金芳珍頓覺無趣,稍晚的時候,她與村川道別,離開村川家。

男人都是畜生——這是金芳珍少女時代悟出的真理。她阿瑪是一個、初戀情人是一個、養父是一個、村川是一個、宇佐美也是一個。

宇佐美是藤原大公看中的學生,藤原大公本想把自己唯一的女兒笹子嫁給他,可惜,造化弄人,笹子出了意外。

如果說誌村小姐被村川禍害了,金芳珍還有些惋惜,那麼笹子被胡子擄進山寨,她就有些幸災樂禍了。

那是金芳珍見過的最猖獗的“胡子”。就在去年初春,宇佐美與藤原笹子舉行新婚典禮前數日,那群悍匪劫走了笹子。等笹子被軍隊找到時,胡子早就跑了。而笹子,隻穿著單薄的衣衫,被人丟進冰窖。

冰窖裏除了笹子,還有一具死胎。笹子經曆了什麼,不言而喻。

宇佐美不願意娶這樣的女子為妻,藤原大公無比憤怒。大公憐惜女兒,靠著自己的權勢罷黜宇佐美。滿身凍傷疤痕、甚至麵部肌肉壞死的笹子,精神也變得不正常了。藤原大公本想把女兒送回本土,卻是被笹子拒絕了。

笹子少有清醒的時候,她一旦醒過來,滿心隻有複仇。

金芳珍想著自己貴為滿清格格,被身為島國浪人的養父糟蹋,而笹子身為公爵的女兒,被滿洲的山匪禍害,她沒有同病相憐的感覺,反而覺得爽快。

毓殊死了,長得像毓殊的笹子瘋了,這些個被父母疼愛的女孩子被殘忍的世道撕裂,金芳珍無比暢快。

唯有聶冰儀對笹子還不錯,偶爾會帶著慰問品去探望笹子。金芳珍想起來,當初她與笹子、聶冰儀相處並不愉快,而笹子總是去找聶冰儀喝茶的。

晚上,金芳珍駕車路過藤原笹子的住處。她見公館還亮著燈,索性前去拜訪。她與衛兵說明來意、證實身份,衛兵報與管家,管家又去說與主人家。最終管家一臉歉意地告知金芳珍,鳩山醫生正在為大小姐聽診,今日大小姐心情不佳,不能接待來客。

心情不佳?看樣子又是發瘋了。金芳珍點點頭,道:“藤原小姐近日別的可還好?是否有了胃口?”

“勞金司令關心,我家大小姐不喜別的,故鄉的菜還是能吃兩口的,晚上喝了小半碗魚翅羹。身體……也還算好。”

才小半碗羹湯,也就是說笹子沒什麼食欲,管家支支吾吾地說“也還算好”,那就是不好,金芳珍心裏有了譜,也就告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