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節(3 / 3)

這地方我一直知道,但卻是第一次來。接待我的是一個看起來年紀不大的姑娘,叫小莫,是工作室新招來的助理。

她在得知我的身份和來意後,很遺憾地跟我說,“林老師出國演出了,這個星期可能都回不來了。”

我有些失望地歎了口氣,嘴上說著上周開學課業太忙了所以一直住校,一個星期沒見到我哥了挺想他的,特意做了他愛吃的菜想來跟他一道吃個午飯來著。怪不得他連電話都沒接原來是出國了。﹌﹌

低下頭我心裏想得卻是,林染笙已經三天沒回家了,衣櫥裏的行李箱,書桌抽屜裏的護照和身份證件都不見了,我他媽當然猜到他是出國了。

不然我會蠢到跑來碰釘子?——不對,是釘子已經吃夠了,爺身上沒地兒給他戳了。

我看著麵前的餐盒托起了腮,自言自語地開始念叨:“做了一個上午了,難道還要再拿回去嗎?可家裏隻有我一個人,這麼多也吃不完啊。”

我衝小莫眨了下眼,輕聲問道:“小莫姐,你吃飯了嗎?要不……你陪我吃點?”

她一開始自然是有些推辭的,但在我可憐巴巴的哀求之下,終究還是坐在了桌子邊。

當我把保溫箱裏的飯菜一個一個拿出來擺在桌子上的時候,我猜我應該是從她閃閃發光的眼神裏看到了那種類似於小星星的東西。

——開玩笑,為了取悅林染笙那麼個精貴的玩意兒,老子他媽的下了多少功夫在這上麵。別說唬你個春心蕩漾的小姑娘,這一桌子菜就是擺在那幫跳廣場舞的大媽麵前,我都不帶慫的。

吃飯的間隙,我知道了她是音樂學院剛畢業的學生,出於對林染笙的仰慕之情所以才來這邊實習的,但因為還不是很熟悉工作流程所以一直沒有機會跟去隨行演出。

我也講了一些我在大學的趣事,雖然我的大學生活隻有一個上午而且基本都用來遛狗和鏟屎了,但這也完全沒有限製到我的發揮。

自然而然的,我加到了她的微信,理由是下次來之前要是聯係不上我哥就先問問她。

她本來就是林染笙的助理,手裏握有他的所有行程安排,麵對我這個和藹可親的弟弟自然也沒有什麼推辭的必要。

倒是在送我出門的時候她臉蛋一直紅紅的,最後還在我的懇求下跟我保證了不會告訴我哥我倆一起吃了頓飯還偷偷加了微信的事情。

我猜她興許是多想了些什麼,確實也是我故意讓她多想的,可我也不忍心告訴她其實加她微信的理由就是剛剛說的那個,連帶請她吃的這一桌子菜都隻是為了那個。天地可鑒,老子是一丁點別的意思都沒有。

要是知道來這邊碰到的會是這麼個單純又好說話的人,我甚至連做飯送飯吃飯這個流程都不用折騰了。

一個星期後,我約了唐曉婉到家裏吃飯。

剛巧這天林染笙又到外地演出了,算算時間等他下了飛機最快也要晚上8點多才能到家。

——剛巧這個情況在三天前我就知道了。

我提前一天就給唐曉婉發了微信,這微信還是我和她在舞會上第一次見麵時加上的。

她當然沒有拒絕我,畢竟,當了林染笙幾個月的女朋友還沒進過家門,這對她來說恐怕也是件挺尷尬的事情吧。

至於她要怎麼通知林染笙,那就是她的事情了。

——不說,更好。

作者有話說:

《回家的誘惑》之落品如閃亮登場,來~掌聲鼓勵一下我們即將支楞起來的崽子吧!

第39章 不染

“哇!你在做飯嗎?好香呀!” 唐曉婉穿了一件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