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不用。”周安離開了這個世界。
第12章 棄子的複仇(一)
周安這次穿的是一個舉人之子。原主的父親叫周正海,多年苦讀,也算是天道酬勤吧,在周安十歲那年,周正海終於中了舉。本來這是合家歡慶的大好事兒,隻是,沒想到,人家周正海中舉不是一個人回來的,人家還帶回了當年的青梅竹馬,後來另嫁他人的劉梅。周正海回來後直接說要跟老婆和離,無論周安他娘怎麼哭求,人家是郎心似鐵,就是要和離。周安的外家肯定不幹了,我們家姑娘自從嫁到你周家,有什麼失禮的地方嗎?對上孝敬公婆,對下照顧孩子,中間還要伺候你周正海。就連你能繼續讀書,也是拿我們家姑娘的嫁妝讀的,這些年來,筆墨紙硯,束脩,還有趕考的路費食宿費,哪一樣不要錢?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把你供出來就鬧這個,這不是過河拆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