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裏又一百裏,載我遠去
……
被穆淮章抓著喂了水的柴扉在自己的那張雙人床上好夢正酣,他的嘴角微微上揚。
夢裏回響的是這首《Five hundred Miles 》,一首歐美的民謠小調,一個他旅遊的時候聽同住的白人小夥子唱的。
說起來沒什麼特別,但又有點特別。
因為那時候他們幾個留學生一起畢業,分道揚鑣之前,約在了學校外的小酒館,本來一直唱的都是李叔同的那首《芳草碧連天》。
但是那晚柴扉喝高興了,借了店家的吉他唱了這首從那個白人小夥子嘴裏聽來的歌。
他就坐在離他們那桌不遠的演唱台上,一束藍色而過於夢幻的燈光打在他肩頭,他的腳墊著琴,手在自己的腿上打了幾個拍子,開始起調,自彈自唱。
Not a shirt on my back
如今我衣衫襤褸
Not a penny to my name,
依舊是一文不名
Lord, I can''''t go back home this ole way
我該怎麼回家去…
一個不算應景,但又對他分外應景的詞,把他唱笑了。
那時的他是什麼心境其實他已忘了,倒是在眼下這個似真似幻的夢裏,他的目光投向了自己那一桌—
他們一行六個都是有點小錢的人,但有人是為了出來鍍金,所以他們帶了女伴,在互相調笑著,你來我往,好不喧囂;
而有人確實為了更多知識,他們不善社交,形單影隻,一文不名,隻顧著低頭自酌,好不寂寥……
而有一個人卻向後靠在椅子上,跟著柴扉的曲子替他打著拍子,雖然總是掉拍,但仍認真的聽著。
直到柴扉唱完了回來,他還毫不吝嗇地誇獎,
“好聽。”他給柴扉拉開了位置,讓柴扉坐下,“就是不知道下次再聽是啥時候了。”
“你喜歡?那等你讀完回國吧。”
“等我回國,生日宴隻請你。”那個人吊兒郎當地開著玩笑,倒是把柴扉逗樂了。
柴扉笑得仰到座位上:“你這話,我在別墅聽你給別人說過了,不新穎了…程海風,你不如找幾個帥哥開宴的時候,再叫我。”
“行。”那人的手指在座位扶手上點了點,“我春假回去,帶你認認人。”
就那之後,在程海風這人的領路下,柴扉才全腳邁進了這座城的富二代圈子。
那時的他性子裏愛玩,長發,愛搞點藝術的東西,看著放浪不羈,和那群人耍得很開,就是唯一一點不一樣,他隻愛酒,不愛女人。
程海風不一樣,每次都是白天西裝革履的,夜裏卻是左擁右抱,男女通吃,愛刺激,甚至帶柴扉去跟那些人夜裏賽車。
“哇哦~刺激嗎?”
柴扉抹了把頭發:“爽。”
就是這樣兩個脾性不太相同的人,竟然還稱兄道弟起來。
不過後來程海風沒有回國工作,隻在每年秋天回來休息兩個月,當跑美其名曰的休息而已。
柴扉在他每年回國聚會的之前都會和他喝幾杯,除了今年。
不過每年喝幾杯的時候他都會選個小酒館,因為柴扉喝高興了,總會上台唱一兩首,他之前說過,覺得柴扉在台上唱歌的時候,最賞心悅目。
“我是一個喜歡欣賞美的人。”柴扉記得他是這麼辯解的。
“止於欣賞就好,畢竟我不是很欣賞律師。”柴扉也這麼回絕過。
所以兩人之間,都這麼心照不宣地止於欣賞。
除此之外呢柴扉倒是很少在人前獻唱了。唯一兩次,一次是他們聚會的時候,他弟弟當人麵要求的,還有一次就是買馬,du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