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一個證人而已好吧…
接下來,就是離婚案了。
這玩意的答辯稿,李晨不打算認真寫,隨便應付一下就OK。
第一個原因,負責審理的法官態度,會直接影響到案件的公平性。
當法律的天平已經傾斜,一切的準備都是徒勞。
伱律師說的再好,法官不聽有啥用?
當然了,隻不過因為雙方口頭約定,對方還沒有付錢又沒有開庭得到結果,無法進行舉報。
第二,原委托人已經死亡,那這起離婚案子在爭下去也沒有什麼意義。
最好的辦法,就是將被告人送進去,這樣就沒有人過來爭財產了對吧…
次日早上九點鍾。
魔都市審判院門口。
李晨與她的委托人張玲玲碰麵後便是開口詢問:“你是按照我說的進行起訴麼?”
不應該吧。
如果對方真是按照自己的原因進行訴訟,沒有理由不予立案才對。
張玲玲跟李晨打電話的時候,人不在魔都,回來的時候又到了下午。
李晨決定先搞定自己的案子,約好了第二天在法院門口碰麵。
“我就是按照你說的啊…”
張玲玲聽言便是把李晨教給他的話簡單複述了一遍。
法院的立案法官是張玲玲找關係找到的,就是為了確保自己的起訴的成功性。
李晨聞言點了點頭:“嗯,我知道了,一起進去吧。”
兩人一同進入法院,在會議室裏見到了那個負責案件的法官。
“我想問一下,咱們法院為什麼不立案,隻是因為證據不足?”
李晨看向負責案件的法官開口問道。
“沒錯。”
“雖然起訴的理由十分充分,但如果隻有手機上的證據來言,是十分單一的。”
“想要起訴對方,就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是收到了通知沒有做出相對應的行動,即使我這邊給你立案,到了審判這塊也很容易被推翻。”
一件案件想要立案,不能隻講道理,還得看證據。
如果你的證據過硬,也不用去講太多的道理。
李晨聞言點了點頭:“那我申請調查令。”
“這個可以。”
法官聞言點了點頭:“申請書帶來了吧?”
“帶來了。”
說完,李晨從自己的公文包李拿出自己早就準備好的調查令申請書交給對方。
“這麼多場所?”
法官看了一眼申請的具體場所,忍不住皺起眉頭。
“這些都是被告人有可能出入的場所,沒有問題的。”
李晨說要調查的地點,都是係統給出的場所:
超市購物中心、酒店、服裝店、首飾店加上被告人為小三提供的別墅等五家固定場所。
“你確定在這些場所會有關於被告人的證據?”
作為法官,他還從未見這麼具體的場所。
“肯定會有。”
李晨聞言十分認真的點了點頭。
隻要調取這些場所的監控錄像,就能夠證明這家夥有不作為犯罪。
當然還有最重要的一環,那就是被告人和小三的聊天記錄。
那裏麵具體描述了,被告是知道他的老婆有自殺的行為…
很多人想要一件案子有始有終,不然會感覺很亂。
如果你們抱著這樣的想法,我可以滿足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