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打贏官司,你得有足夠的證據(1 / 2)

第151章 打贏官司,你得有足夠的證據

李晨真沒想到,這幫網友對於張三的執念竟然如此之深。

看了一眼時間,時間不到十點鍾,還是可以再講一講。

“既然大家都想聽張三的故事,那我就把這個問題在跟大家講一講。”

李晨打算將案例加長。

“我們來重新梳理一下張三與銀行之間的情感糾紛。

首先,我們先站在銀行的角度來分析這起事故。

在張三存款的當天,銀行的驗鈔機出現了事故,導致工作人員誤判他存款了五萬元。

直到交錢當天,他們才發現了錢數不對。

而銀行的證據,就是監控設備下,員工並沒有動錢。

而張三這邊,也有兩種的反駁方案,不同的反駁方案帶來的結果也會不同。

第一種,就是同樣的方式回饋於銀行。”

說到這裏,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鏡,換了一種說話的語氣:“沒錯,那七千塊就在老子這裏,但是老子就是不還給你們,離櫃概不負責,你們說的嘛!”

“在這裏,張三承認了自己實際的存款金額,在銀行要求退還的時候態度惡劣,很有可能會構成不當得利。

因為銀行所貼的離櫃概不負責,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隻是一張紙而已。

那麼這種情況下,張三的行為,就構成了犯罪,很有可能會被判刑。”

“第二種情況,張三拒不承認,一口咬定他存的就是五萬塊,執法部門在他的家裏麵搜到了七千塊,他卻說這是自己預留的錢。”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鏡:“這個點很重要,你需要解釋這筆錢的合法來源,解釋清來源,那就證明這筆錢的確是預留的。

那麼在這裏,我們就假設張三已經解釋清了。

而在這種情況下,從張三的視角下,他的存款就是五萬元。

因為監控下,驗鈔機所顯示的金額,就是五萬元。

至於所謂的壞了,伱得拿出當時壞了的證據。

這就像我之前講的那個鞭炮的案例一樣。

張三的實際數額,是一個未知的,他可能是存了五萬塊,也可能不是,到他的實際存款金額,在驗鈔機的驗證下已經得到了結論。

至於所謂的壞了,隻能證明驗鈔機壞了,無法證明張三存錢時就壞了。

而無法證明張三的罪行,又怎麼可能去給他定罪?”

李晨麵帶笑容:“而在審判院開庭前,張三又反手起訴銀行,要求他們賠償自己的名譽損失費加精神賠償,還要賠禮道歉。”

“老子明明五萬塊,你卻誣告我少存了七千塊,現在整個小區都知道了這件事,說我沒有良心,對我的生活造成了嚴重的困擾。”

“合理索求,審判院應予采納。”

李晨一邊講解自己的案例一邊在搜索相關的審判判決。

直播間內,網友也談起了自己的看法:

“這根本就不可能好吧,還反手起訴銀行,開什麼玩笑?(閉嘴)是三哥啊,那沒事了…”

“我表哥之前就遇到過這樣的事,因為銀行自己的原因,多打了兩個零,最後以掩飾隱瞞被判了一年。”

“普通人還跟銀行鬥?想想吧。”

“也就隻有三哥了,現實中百分百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