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要做一個專業的律師…
“這個東西全看你自己決定。”
李晨見他如此堅定也沒有過多和他在繼續糾纏:“隻要你能夠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他是知情的,那就不構成你說的那個罪名。”
就算構不成盜竊,也還有可能涉及到了其他的問題。
中介嘛…
收費還那麼多,又不願意退錢,總能安排上一個罪名。
比如說非法占有,有組織的話…
更加有趣。
能做這麼個業務的,肯定不止一個人…
顯然,這位網友還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隻感覺他還有理。
自己收費公開透明,給錢也是伱情我願,那就肯定沒有問題。
可最大的問題,就是你這個收費,他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堅持不退錢,就是犯罪…
人家事前同意,那是有需求的,事後反悔,是人性。
合理的收費標準,說出來之後就普遍性的不合理了…
很多時候,比較合理的事情,在大眾眼裏就是缺德。
你沒有本事自己貸款,別人幫你貸款收取高額的費用,你既然想借錢就不能拿這個說事。
掛斷連麥,開始連麥新的網友。
詢問的問題則是幫信的問題。
這位網友被別人帶到山上跑分,屬於被強迫的,在山上被斷絕了與外界的聯係,關了三天三夜。
對於他的詢問,李晨也是實話實說。
三個疑惑的點:
第一,作為當事人的網友是否知道上家是做什麼的,並提供不知情的證據。
第二,當事人是否有非自願的證據。
第三,為什麼不在下山後立刻報警,而是過了好幾天才報警。
對於李晨的提問,男網友也說出了自己的答案,但看起來怎麼都像是借口…
他說自己是被騙的,為什麼下山後沒有立刻報警,他的答案是別人報警對方沒有受理,報完警對方人還失聯了。
對於這個說辭,李晨都感覺不可思議。
別人被騙跑分,報個警武協沒有受理也就算了,當事人怎麼還沒了?
好家夥,這還是龍國麼?
當事人報警人沒了,這種事要是在MB他還能信。
更為奇葩的還是下一個網友,他幹出來的事讓李晨懷疑他是不是腦子不好使。
這位網友是個人才,在取保期間再次犯罪,犯的還是同一個罪。
因為涉嫌幫信被取保候審,這哥們中間沒忍住又把自己的銀行卡給了上線去跑分,談起時就說自己不懂法。
詢問的原因嘛…
他想詢問自己能否通過立功來減輕處罰。
他想舉報與他一起跑分的玩家。
不得不說,這個想法是好的,卻很難實現。
想要立功,那就必須協助執法部門抓住他的上線,那叫同案犯。
舉報其他人跑分,人家和你的案子沒有任何的關聯,根本立不上功。
銀行卡的實際擁有人不像他們的上線,他們是最低一層,也是最好抓的人。
實名製嘛,除非跑到國外去…
開播到晚上十點鍾,一大堆的跑分選手過來谘詢問題,讓李晨有些無語。
幹嘛啊這是,我這邊對跑分沒興趣啊,人都被抓了也已經給出了量刑建議,還問啥?
一般情況下,審判院都會按照地檢署的量刑建議去走,尤其是在認罪認罰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