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要做一個專業的律師(1 / 2)

第213章 要做一個專業的律師…

“這個東西全看你自己決定。”

李晨見他如此堅定也沒有過多和他在繼續糾纏:“隻要你能夠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他是知情的,那就不構成你說的那個罪名。”

就算構不成盜竊,也還有可能涉及到了其他的問題。

中介嘛…

收費還那麼多,又不願意退錢,總能安排上一個罪名。

比如說非法占有,有組織的話…

更加有趣。

能做這麼個業務的,肯定不止一個人…

顯然,這位網友還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隻感覺他還有理。

自己收費公開透明,給錢也是伱情我願,那就肯定沒有問題。

可最大的問題,就是你這個收費,他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堅持不退錢,就是犯罪…

人家事前同意,那是有需求的,事後反悔,是人性。

合理的收費標準,說出來之後就普遍性的不合理了…

很多時候,比較合理的事情,在大眾眼裏就是缺德。

你沒有本事自己貸款,別人幫你貸款收取高額的費用,你既然想借錢就不能拿這個說事。

掛斷連麥,開始連麥新的網友。

詢問的問題則是幫信的問題。

這位網友被別人帶到山上跑分,屬於被強迫的,在山上被斷絕了與外界的聯係,關了三天三夜。

對於他的詢問,李晨也是實話實說。

三個疑惑的點:

第一,作為當事人的網友是否知道上家是做什麼的,並提供不知情的證據。

第二,當事人是否有非自願的證據。

第三,為什麼不在下山後立刻報警,而是過了好幾天才報警。

對於李晨的提問,男網友也說出了自己的答案,但看起來怎麼都像是借口…

他說自己是被騙的,為什麼下山後沒有立刻報警,他的答案是別人報警對方沒有受理,報完警對方人還失聯了。

對於這個說辭,李晨都感覺不可思議。

別人被騙跑分,報個警武協沒有受理也就算了,當事人怎麼還沒了?

好家夥,這還是龍國麼?

當事人報警人沒了,這種事要是在MB他還能信。

更為奇葩的還是下一個網友,他幹出來的事讓李晨懷疑他是不是腦子不好使。

這位網友是個人才,在取保期間再次犯罪,犯的還是同一個罪。

因為涉嫌幫信被取保候審,這哥們中間沒忍住又把自己的銀行卡給了上線去跑分,談起時就說自己不懂法。

詢問的原因嘛…

他想詢問自己能否通過立功來減輕處罰。

他想舉報與他一起跑分的玩家。

不得不說,這個想法是好的,卻很難實現。

想要立功,那就必須協助執法部門抓住他的上線,那叫同案犯。

舉報其他人跑分,人家和你的案子沒有任何的關聯,根本立不上功。

銀行卡的實際擁有人不像他們的上線,他們是最低一層,也是最好抓的人。

實名製嘛,除非跑到國外去…

開播到晚上十點鍾,一大堆的跑分選手過來谘詢問題,讓李晨有些無語。

幹嘛啊這是,我這邊對跑分沒興趣啊,人都被抓了也已經給出了量刑建議,還問啥?

一般情況下,審判院都會按照地檢署的量刑建議去走,尤其是在認罪認罰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