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一個隱約記事的工友說,他雖然不知道梁有康有沒有離開工地,但第二天他起來的時候,梁有康確實已經換了件衣服。

其他的工友們醉宿一晚,都沒來得及換。

因酒後身上會殘留很大的味道,所以梁有康換了衣服這件事合情合理,警方上一次來調查的時候,他就把這件事忽略了。⊕本⊕作⊕品⊕由⊕思⊕兔⊕在⊕線⊕閱⊕讀⊕網⊕友⊕整⊕理⊕上⊕傳⊕

這人記得,梁有康早上換了的衣服的確和監控裏模糊的人影所穿的外套很像。

同樣是大衣,同樣是淺咖色。

而後警方又派人去了梁永康租住的房子裏地毯式搜查,找到了那件淺咖色的外套。

梁有康邋遢又懶惰,平時在家根本不洗衣做飯,自己一個人住更是如此。

那件衣服他穿過之後根本就沒有洗,鞋子也是。

最後警方雖然沒有在大衣上找到有用的生物痕跡,卻在他其中一雙鞋底的縫隙中提取到了絲絲血痂。

經過檢驗科處理,查證,就是劉純欣的血。

有了這樣一個怎麼狡辯都解釋不清楚的實錘,梁有康的氣焰徹底熄滅了。

他坐在警局的凳子上沉默良久,最後才慢吞吞地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終於塵埃落定,忙了一晚上的警員們都鬆了口氣。

有位年輕的女警實在無法理解,忍不住問道:“你到底是怎麼想的,有錯的根本就不是你老婆,她是受害者!你明明都看到了那些證據,為什麼反而和那些禽獸一起隱瞞,行凶?!”

直到這時梁有康都隻是撇撇嘴,仍不覺得自己是錯的,嘴裏含糊不清地嘟嘟囔囔。

在審訊室外麵看著的仡遼蟬麵帶怒意:“真是不知悔改。”

顧之桑聲音冷淡:“和這種畜生是沒法講人的道理的,他自私自利,膽小懦弱又自卑自負,心裏愛的人隻有自己。”

''搜魂’的時候,顧之桑還看到梁有康在兒子的麵前辱罵妻子的場麵。

他甚至懷疑兒子不是自己的,取了兒子的頭發去做親子鑒定。

就算最後確認了孩子的身份正常,他也並沒有對孩子多好。

嘴上說著怕給初三的孩子轉學,會影響他的學習環境和心態,實際上他根本是懶得管孩子的死活,直接把對方扔在了寄宿學校裏。

這兩個多月的時間裏,他就隻在第一個的時候給兒子發了800塊錢。

後續就拿著妻子的‘賣命錢’在外花天酒地,醉生夢死,早就忘了學校裏還有個讀書的小孩。

稍微動腦子想想都知道,家裏出了這樣的事情肯定會傳遍附近,他兒子在學校裏也會被部分學生指指點點,盡快給他轉學才是最正常關心孩子的家長會做的事。

在梁有康招供之後,警方重新提審了混混趙某。

看著種種證據趙某知道自己嘴硬也沒什麼用了,終於承認了自己為他人頂罪的事實,至此第三名——也是強迫劉純欣的主使,終於浮出了水麵。

拿到此人的身份後,警署的警員們都非常的震驚。

“竟然是他?!”

趙某供出來的人,正是一周之前溺水身亡,屍體沉入‘神女湖’中消失不見的男孩兒的父親!

根據檔案上的信息可知,此人姓文名力生,家庭背景確實算得上殷實。

文力生本人44歲,在湘省某出了名的清閑,工資也不錯的部門當副科長,妻子家是在本市做生意的。

他本人能力平平也並沒有晉升太高的職位,但親弟弟頗為厲害,比他小兩歲還比他的職位高兩階,未來發展前景可觀。

除此之外文力生的父親雖然早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