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浩宇微微眯眼,幾乎一眼便看到了那個多日不見的女孩身上,瞬間所有的好心情蕩然無存,哪個男人忘得了第一個女人?加上完全沒有美好回憶可言,更是記憶深刻,想不通當時怎麼就和這麼一個蕩婦發生關係了?
莎莎依偎在盧冰的懷裏早已睡去,雙手環抱著男人的鍵腰,嘴角透著幸福,這一幕再次令邱浩宇無比的厭惡,果然還是在正常人家長大的女孩比較值得人憐愛,該死的,她就不知道羞恥嗎?長這麼大,就沒見過這麼下賤的女人。
更憎恨自己,怎麼就和這種終日盼望著被千人騎的女人發生了關係,一想到對方在無數個男人身下嬌喘,胃裏便泛酸,更可惡的是,多次在夢中驚醒,每次都會夢遺,主角卻是這個……可惡!
程七哪裏知道還有外人在?腦袋醉醺醺的,敏銳的感官也失去了能力,樂道:“真不騙人,那個男孩長得……嘖嘖嘖,非常的漂亮,眼睛跟個綠寶石一樣,閃閃發光的那種,隻可惜是個瞎子,什麼都看不見!”
這下,別說駱炎行了,連邱浩宇都知道她說的就是身邊這位主!
駱炎行勾唇,以前身邊的人說他好看,他全當恭維,看來外表上,確實無人能及呢,大手摸向下顎,算她識相,其實能言善辯也挺好的。
“這……這也太玄了吧?”麻子不相信。
“我騙你幹什麼?還記得我那時候才九歲,他也有個十來歲了吧,我從來就沒見過那麼漂亮的孩子,頭發黑得跟刷了油漆一樣,亮得晃眼,小嘴唇紅豔豔的,那種看了就想啃一口,鼻子,耳朵……”百般誇讚後,也就在某男被誇得微微麵紅耳赤時……
“可惜了,整個一白癡,我跟你們說,其實當時我真不想救他,我這人,打小就怕麻煩,不過那孩子穿的,嘖嘖嘖,阿瑪尼名牌小西裝,戴的是百達翡麗的名表,連胸針都他媽是純金的,小皮鞋一摸就知道價值不菲,可以說,那身名貴的穿著救了他!否則估計當天就得失血過多而死了!”
如此大的轉折點,令駱炎行形同被潑了一盆冷水,淋得心都拔涼拔涼的。
麻子一頭霧水:“您發現他時,他受傷了?”
程七認真的點點頭:“全身是傷,也不知道哪個缺德貨這麼狠,對一個孩子下這麼重的手,本想扒光他任他自生自滅的,又怕萬一被街坊看到送到警察局,他醒來發現東西不見了,還不得來殺了我?隻能給扛回去,想起這事就後悔得腸子都青了,這就叫一步錯,步步錯,醒來後就不肯走了,說什麼敢轟他,就去告我,說是我把他砍成那樣的,我當時不懂法律,害怕啊,隻能當祖宗一樣供奉著他,好在後來把那一身給賣了不少錢,天啊,三萬塊啊,你們知道那時候的三萬塊對我來說是多少錢嗎?現在的三千個億啊!”想起當時拿著三捆錢的情景,至今都忍不住口水直流。
“哇!那您不是發大了?”全體仰慕,那個時候,他們並不認識她,越加好奇了,都可以去寫自傳了。
“他就不生氣嗎?”
程七搖頭:“都說是傻子了,我隨口說說,發現他時,他就這幅鬼樣子,什麼都沒有,他丁點都不懷疑,太好騙了,就是個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大少爺,要求賊多,飯要吃西餐的,洗澡必須要香皂,特別難伺候,趕又趕不走,我他媽一年才洗一次澡,他倒好,天天都要洗,後來我實在受不了就讓他滾蛋,他又來嚇唬我,你說氣不氣人?”
“那後來是怎麼讓他走的?”麻子雙眼冒紅心,她怎麼就遇不到這種傻帽帥哥?一定好好圈養起來。
某女一臉的無奈,長長歎息:“說起來,真跟打遊擊戰一樣,裝窮,裝可憐唄,每次大魚大肉完了,回去就買個肉包子,我說為了給他搶包子,被打得腿都差點折了,他還真信了,感動得眼淚嘩嘩的,內疚是有的,可我自身難保,哪有本事來養他?還是個瞎子,什麼都不會做,就知道吃,沒得辦法,我隻能送走他,你們會不會覺得我很無恥?”
大夥倒抽冷氣,何止是無恥?簡直是滅絕人性了,七姐小時候這麼可惡呢?
“我知道你們鄙視我,可你們想過沒有,他是個有錢人家的大少爺,回了家,吃香喝辣,總比跟著我強吧?而且他的家人也一定很著急,兒子在外被人差點搞死,下落不明,我隻是在做好事,希望他過得好一點對不對?有錯嗎?沒錯吧?”尼瑪的,為什麼就沒人理解她?
全體挑眉,心裏格外鄙夷,分明就是在為您自己好不好?
程七見沒人讚同,隻得抓抓頭發,扯開話題:“拿出三千多塊給他把病看好了,給他洗澡,床都給我霸占了,看在錢的份上,我讓著他,可也不能一直這樣吧?實在沒招時,無意間看到大街上好多尋人啟事,於是他就被接走了!”
“是啊,回到家裏,總比在您這邊吃苦受累強,七姐,您做的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