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氛再旖旎曖昧,宋黎也不會這個時候拉著他去滾床單。
他有夜盲症,估計沒認出她,宋黎怕他那性子,她還沒開始爽就有可能先死在床上。
嶽風帶著人離開後,她從窗簾出來,脫下浴巾又泡回來浴缸。
水已經涼了,但她不怕冷。
“剛剛那個人進來了嗎?”
她雪白的皮膚上有不少紅印子,都是許辭掐的。
他下手還是和以前一樣重,不管是想要她還是推開她,隻要那雙手碰到她的皮膚,就從來都不知道溫柔兩個字怎麽寫。
宋黎點頭,“嗯。”
“是警察?”陳雨繁看到窗戶被打開的痕跡,“他是從這裏翻進來的。”
這可是三樓,那個男人看起來體力和身手還不錯,冷峻的外表下,原來是匹狼。
“不是警察。”
黑暗中她可是把他看得一清二楚,甚至沒有錯過他動情時濃烈的眼神。
宋黎舉起手裏的那枚金色檢徽,“是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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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許辭的那一年,宋黎14歲。
那時她還不知道許辭叫許辭。
路燈昏暗的巷子裏,少年穿著白襯衫、灰長褲,應該是剛從補習班下課路過,肩上背著包。
但突兀又和諧的是,他還抱著一隻白貓。
麵對突然闖進巷子中的人,他清冷的麵容看向她時,算不上友善。
宋黎當時剛從姑父家跑出來,她沒有照鏡子,不知道自己有多狼狽,但可以肯定的是,形象不會好到哪裏去。
否則,他不會像嗬護懷裏的那條流浪貓一樣,還那麽好心地蹲下來幫她的腳擦藥。
之後再見到他的每一個晚上,她腳上都帶傷,但也從來都不穿鞋。
跑了幾公裏的路,粉嫩的腳底被磨出水泡,又破開,血跡和碎石子混雜一起。
一雙本來很漂亮的腳,被磨得血肉模糊。
他肩上的挎包中帶的藥也越來越齊全,其實從一開始,他的包裏隻有課本、喂貓的火腿腸和棉簽、碘伏。
“你下次不能穿鞋再出門嗎?”許辭幫她包好腳,麵色不悅地擰眉。
她其實告訴過他的名字,但是他覺得狐狸精這個名字太不正經。
那時父母在打離婚官司,她寄宿在姑姑家,姑父經常趁姑姑值夜班時騷擾她,敲她房間的門,摸她的腳,說下流的話。
鄰居和姑父都說過她是狐狸精。
宋黎說不行啊,“我的腳太漂亮了,穿鞋擋住了別人怎麽看?”
許辭繃著臉看她。
宋黎知道他生氣了,心想明天晚上又這樣的話,他可能就不會過來了,但是沒想到,第二天晚上十點,他拿了更多的藥來。
“你的腳下次再不穿鞋,就走不了路了。”
“走不了路你背我唄。”
其實許辭不是每天晚上都來,剛見麵那會兒宋黎很怕他,但是後麵發現他在弱光下好像看不見,宋黎的膽子就大了些。
一點點的溫暖,開始讓她希望他每天都能來。實際上許辭確實如此,一邊警告她再不愛護自己的腳下次他就不來了,但是他每天都來。
宋黎覺得他長大以後肯定會成為一名很負責任的醫生,但是沒想到十三年過去,許辭棄醫從法,成為了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