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1 / 2)

第二十一章 石出(一)

傅雲憲那一巴掌沒折了他的大麵子,反倒是浴室那一幕讓他心裏翻江倒海,連著幾宿都睡不好。

許蘇煩透了所裏那些別有深意的目光,更煩自己沒出息,越抵抗越易淪陷,越淪陷越想抵抗,簡直是惡性循環。思前想後,索性請了幾天年假,跟著韓健去辦案。

這個案子,許蘇是真的傾盡所學,比韓健與龐聖楠都樂意賣力氣。窩在韓健那棟破出租屋裏,他研究從法院拷貝出來的卷宗與視頻資料,反反復複看了幾宿,一個細節不敢遺漏。直到某天天光大亮,他忽然一拍大腿,功夫不負有心人,他發現了一處被控辯雙方都忽視的關鍵:目擊者之一的那個推嬰兒車的女人,她出電梯時嬰兒車卡了一下,不得不轉身背對電梯門,才將嬰兒車拉了出去。隨後女人開始驚慌,奔跑,作出尖叫姿態並離開監視畫麵,可監視器上的時間顯示,那個時間點鄒傑的老婆極有可能已經墜樓了。

傅雲憲曾對他說過,40%的證人證詞與事實存在一定偏差,當庭質證很容易扭轉局麵。許蘇大三在君漢實習那會兒曾跟過一起故意傷害的案子,就跟瞿淩案的情況相似。當時街頭探頭沒拍到被告人行兇的過程,卻拍到了一個正在街邊洗車的目擊證人,法庭上,傅雲憲刻意擯棄法言法語,以最直接甚至有些粗魯的語言質問證人“背後長沒長眼睛”,雖被法官敲響法槌提醒注意措辭,然而效果卻十分顯著,證人當庭翻供,被告人最後無罪釋放。

第二天,一宿沒合眼睛的許蘇又讓韓健開車帶他去案發社區,經過上回冒充電視臺人員,他已經對這社區熟門熟路。在一棟與案發地點構造完全相同的大樓裏,韓健依許蘇吩咐,在上下樓梯之間來回跑了二十遍之後,許蘇滿意地點點頭,你現在的狀態差不多是個七十歲的老太太,可以計時了。

韓健雖是老實人,但對這一遍遍跑樓梯的無用功仍有微詞,許蘇就呼他一巴掌:“人蠢就得勤快點,你的案子你不跑,難不成我跑嗎?!”

許蘇大學那會兒不這樣,也就是這些年在君漢、在傅雲憲身邊,變得愈發驕縱、蠻橫、不講理,他自己也清楚,但偏就不樂意改,小爺就這德行,你們愛誰誰。

於是韓健又跑了第二十一回 ,花了相當長的時間,累得跟狗似的。

許蘇滿意地掐了表,繼續說:“八點整電視劇結束,八點零二分瞿淩已經報警110,根據那目擊者自己的口供,你想想,一個年近七旬的老太有沒有可能在短短一分多鍾內從自己居住的樓層來到案發地點,目睹整個行兇過程?推人下樓致死與別的殺人手段不同,殺人行為隻有一瞬間,現有證據無法確定鄒傑老婆墜樓身亡的確切時間,但證人證言明顯與常情常理相悖,所以不能排除是公安人員先入為主地對此案進行了定性,並且刻意誤導證人作供。”

類似的案子許蘇也跟過。一個女人在家中遭割喉而亡,丈夫手持尖刀渾身是血,原本證據確實充分的案子二審完全翻盤,關鍵點之一就是鄰居證詞與案發時間出現衝突,被傅雲憲辯成了女子自殺身亡、丈夫搶奪利器未果。

傅雲憲的每個案子許蘇都記憶猶新。

庭上的傅雲憲太帥了,旁聽席上的許蘇每每心潮澎湃,恨不能拿小本子記下他的每一句話。

爬二十回樓梯折半條命,韓健好容易喘過氣來,向許蘇坦言,那天去君漢所之前,他跟龐聖楠壓根沒想過無罪辯護,仍然想辯酒後激情犯罪,強調瞿淩主觀惡意小,請求法官網開一麵。

許蘇睨著眼睛看他,滿臉不屑:“拉倒吧,生理性醉酒是自限性行為,刑法明確規定,這類醉酒犯罪應負刑事責任,一句話就被檢方駁倒了。”

“你小子可以啊,當年學的東西還沒忘記。”韓健憨厚一笑,老話重提,“我真是不懂,那天老龐也沒說錯,你幹嘛不回去重讀本科呢,你要當律師,早晚超過傅雲憲。”

韓健這驢腦袋就夠煩人的,不為瞿淩一條命,誰樂意跟他朝夕相對這麼多天?許蘇帶他出了社區,望著道旁柳絮,風中飄飄無所依,愈覺心煩意亂:“你管得著麼?!管好你自己手上的案子吧,還有什麼困難,說給哥哥聽聽?”

“就是被害人家屬那邊鬧得太厲害,記者都被他們招來了。”韓健想了想說,“這點對我們辯方相當不利,我幹律師這兩年也明白了,說什麼司法不受輿論幹預,那都是願景,輿論壓力大了,很容易影響案子的最終判決。特別是一審判下的故意殺人,二審改判無罪,壓力可想而知。老龐倒是想了一個主意,他想著私下去跟那些鬧事的溝通一下,這麼多人十之七八不是親屬,趨利而來的人最容易打發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