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夫妻本是同林鳥(1 / 2)

“十四弟,你到底想說什麼?”

駱紅纓的目光漸漸變得無比冷肅,但她嘴角依舊在笑。

她的笑容,像灰色瓦簷上的寒霜,又像掛在枝頭上的今冬第一場雪。

陳寶祥從未見過濟南的哪一個美人,能趕得上駱紅纓的十分之一。

她太美了,也太豔了。

披雪尤白,經霜尤豔。

陳寶祥甚至覺得,整個濟南城的一年四季好風景加起來,都比不過駱紅纓的淡然一笑。

“九姐,你要救人,就得聽我的,我們慢慢來,從長計議,萬萬不可憑著一腔熱血,做出傻事來!”

於書童已經表明了自己的態度,那就是——救人可以,不能冒險。

陳寶祥想起遍布濟南的日本人的指揮部、公館、碉堡、工事、哨卡……

救人很難,也一定會有犧牲。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如果駱紅纓強行救人,未必是好事。

“十四弟,我跟四哥拜堂成親之時就說過,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他死在濟南斜馬路,我也絕不會活著出城。”

“你這——”

於書童急躁地跺了跺腳,長歎一聲。

“鬼子算什麼?一群劃船渡海而來的野人,當年被戚繼光將軍殺得屁滾尿流,隻能自稱為倭奴。我們神槍會是當年老帥親自撥款、挑人、撥槍組建,為的就是殺鬼子,保江山。現在,我們身在濟南城,這裏沒有別的,就是有鬼子……”

陳寶祥聽著駱紅纓的話,胸口猛然間熱血翻滾。

老帥的口碑褒貶不一,但他從未對日本人低頭,這才有了皇姑屯一炸。

“殺鬼子——隻要殺鬼子的隊伍,就是好隊伍!”

這就是陳寶祥的底限,堂堂中華男兒,如果怕了小鬼子,那就是大姑娘養的私孩子。

“十四弟,你說,四哥待你怎樣?”

於書童點點頭:“把我當好兄弟,一手帶大,沒得說。”

“好,十四弟,現在咱們說定了,你隻負責找人、找槍、找門路,真正到了動手的時候,我駱紅纓不需要任何人幫忙——奔雷虎是我駱紅纓的男人,我舍生冒死救他,是我的本分。其他人,絕不強求!”

陳寶祥內心激蕩,為了駱紅纓這番慷慨激昂的血性誓言,恨不得擊節稱讚。

不過,他還是強自忍住。

他是客,而於書童、駱紅纓是主。

主人還未決定下一步的行動,他最好是隱忍不發。

“九姐,我不是貪生怕死之輩——”

駱紅纓決絕地搖頭:“十四弟,神槍會可以沒有我駱紅纓,但不能沒有奔雷虎和你十四弟。事情就這麼定了,你做鋪墊,救人的事,我自己來。”

於書童垂下頭,沉默了一陣,猛地抬頭,端起酒杯,一飲而盡。

“去吧!”

駱紅纓向外指了指,於書童就無言地站起來,下樓離去。

“陳老板,你是個有門道的人。四根金條是定金,把斜馬路救人的路數幫我找出來,剩餘十六根小黃魚,都是你的。”

駱紅纓落落大方,收起了手槍。

陳寶祥點頭,沒有任何花言巧語,把四根金條裝進口袋。

這是定金,江湖規矩,如果受人所托,完不成任務,就要雙倍返還。

再者,他收了定金,駱紅纓才能放心。

“陳老板,我們都是綠林人,醜話說在前頭。為了救我男人,我命都不要了。所以,不管有意無意,都請別壞了我的好事。否則,你一家五口人的命,全都賠上,也不夠!”

駱紅纓笑著,似乎在說笑話,但嘴裏說出來的每一個字,都殺氣騰騰。

“濟南綠林道上規矩,禍不及家人——”

“奔雷虎是我男人,你說,怎麼才算禍不及家人?”

陳寶祥無語,想了想,苦笑一聲:“大家應該感到慶幸,人關在斜馬路梅花公館,而不是西門大街濼源公館。這兩個地方,有天壤之別。”

駱紅纓點了點頭:“沒錯,如果關在濼源公館,那我就隻能等著給四哥收屍了。”

陳寶祥告辭,他知道,再待下去也沒有意思。

駱紅纓請客,請的是幫忙救人的高手,不是聊閑天的廢物。

拿了對方的金條,就得趕緊幹活。

駱紅纓一直把他送出門,然後二次問計。

“司馬光砸缸吧,怎麼樣?”

陳寶祥內心的計劃並不完備,但還是說了出來。

他看得出,駱紅纓是表麵嬌弱動人、實則剛烈如火的奇女子。

這樣的人,值得深交,也值得男人豁出性命去嗬護。

“人困缸中,營救困難,一塊石頭敲下去,缸爛了,人就得救了。”

陳寶祥笑著解釋,然後快步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