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霍禹的罪證要交給皇帝(4k)(1 / 3)

第276章 霍禹的罪證要交給皇帝(4k)

當李章走馬上任,出任報室令的時候,在長安北城郭那間名為“鹹亨”的酒肆裏,兩個老頭正在對著一個傳信筒坐立不安,他們不識字,自然不知道傳信筒上蓋著的那個印是什麼字。

但是他們記得,他們答應過一個叫做王獻的使君,要替他做一件事情。

和長安城別處的酒肆一樣,鹹亨酒肆不隻賣酒,而且賣豆飯和羊肉一類的吃食。

而鹹亨酒肆也與別的酒肆在布置上有一些不同。

當街就是一個曲尺形的大台櫃,櫃裏麵的灶上熱著一釡的水,可以隨時溫酒。

不管是穿短衣的販夫走卒,還是穿袍服的使君和府君,想要買酒,都要在這大台櫃外麵排成縱列,乖乖地等候。

販夫走卒身上的錢不多,幾日攢下來的錢,也隻能買一小碗宣酒,往往站在台麵上喝完。

而穿袍服的使君們,則可以多花幾十錢,買上一些鹽煮筍,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加到百錢,甚至可以買到一盤葷菜——左不過是鹵的豬腸或者豬頭肉。

這類吃食,原本肯定是不被長安城裏的達官貴人瞧得上的,但是自從有人傳說是宮裏的膳夫傳出來的菜單,更是縣官的心愛之物後,居然也成了一種風尚。

以至於這數月以來,長安城北城郭那些肉肆上的肉都便宜了一些,反而是這些低賤的下水貴了不少。

因為在鹹亨酒肆裏來來往往的人很龐雜,許多事情都可以在這裏聽到風聲,因此此處除了是酒肆之外,還是戴宗手下的那些昌邑孤兒打探消息的地方。

行人令戴宗每隔三天也定要來查訪一次,與掌管這酒肆的關二及張三攀談一番,看看有沒有什麼值得留意的奇聞異事。

沒錯,關二和張三本來是昌邑國的漆工,在昌邑宮做活的時候,還和昌邑王一起飲過酒。

數個月之前,這兩個人拖家帶口,跟著戴宗一路來到了長安,投奔賞給他們酒喝的昌邑王——也就是當今的天子。

兩人在考工下轄的漆器坊裏做了幾天活路之後,就被點名來掌管這家酒肆了。

他們以前也經營過小的漆器坊,算是買賣人,而平時又愛喝酒,加之年齡也大了,所以二話不說就答應了下來。

更何況,這是天子的口諭,答應下來也是一件臉上有光的事情。

操持了一個多月,鹹亨酒肆也就上了正軌,不僅活路輕省,而且還能飲酒,自然是樂在其中。

平日裏,有一個叫做王獻的使君常來肆中飲酒,因為脾氣相投,又都是愛酒之人,還不會輕看老哥倆,一來二去,三人就成了酒友。

不管有酒還是沒酒,王使君常常會拎著一兩個葷菜來酒肆中“打平夥”。

關二和張三曉不得王使君當的是什麼官,而對方平日裏也很少說起自己在哪個衙署上差。

三個身份懸殊的人,隻是一邊飲酒一邊罵一罵家中不爭氣的幾個豎子,再抱怨抱怨脾氣古怪的拙荊。

大約十日之前,是王使君最後一次來酒肆,那一日,他將一個蓋有印泥的傳信筒交給老哥倆,讓他們替自己保管。

“兩位兄長,此物是愚弟一件要緊的東西,不宜放在身上,希望幫我保管一段時間,若是我一連十日不來飲酒,也不來取回此物,那麼就求二位兄長幫我把此物交給縣官。”

這就是王獻留下的後手。

沒想到,霍山下手太快,王獻根本沒機會亮出這後手來保自己一條命——動手太快太利落,有時候也不見得是一件好事。

可能,王獻在將此事交代給關二和張三的時候,自己也沒有意識到是在囑托後事了吧。

當時三人正喝得酒酣耳熱,關二和張三也沒有多想,當即就拍著胸脯答應了下來。

關二借著酒勁兒,還一個勁兒地說自己和縣官有多熟絡,甚至大言不慚地說縣官給自己倒過酒,他們也替縣官出過頭。

原以為,這件事情,本來應該輕輕揭過,成為酒友之間的一段酒話:過幾日,王使君再來將傳信筒取走,此事就了了。

沒成想,這王使君一連十日就真的再也沒有來過酒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