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為了減輕百姓的負擔,還是為了提高人口數量,這算賦和口錢都必須要好好地改一改了。
因為算賦和口錢牽扯的關係實在太大了,所以不可能一次全部減免掉。
所以劉賀在詔令中規定,算賦和口錢繼續征收,但征收單位從口變成了戶。
一戶人家不管人口有多少,一年人頭稅都隻收一百二十錢。
如此一來,百姓在生養後代的時候,就可以少一道顧慮了。
其實這也就是半成品的“攤丁入畝”。
算賦和口錢減了,少府和大司農的錢也少了,這是劉賀絕不願意看到的“惡果”。
於是他的視線自然就轉到了世家大族的身上,要把這筆錢從他們的身上刮回來。
於是就在財產稅之外,再向他們征收一筆奴隸稅:每占有一個奴婢,一年就要交三千六百錢。
一份奴隸稅可以頂三十個良家的算賦和口錢,而大漢的奴婢起碼有百萬之多,恰好可以將算賦和口錢的缺額補上。
這樣的一筆生意,非常合算。
但是,對於巨室富戶而言,其實不算太重,他們能出得起這筆錢,所以也不會反對的。
就算反對其實也沒有用,那訓練出來的幾萬新軍可不是吃素的。
給世家大族加稅就像卡脖子,既要他們難受,又不至於把他們卡死。
除了以上的這三大舉措之外,劉賀對其他的一些雜稅也進行了改革。
總的原則就兩條:一是“農為主,商為輔”,二是“打擊巨室,扶助寒門”。
另外,劉賀還在朝堂上增設了一個新的衙署——稅務寺,其長官為品秩為兩千石的大稅長。
長安城有了稅務寺,郡國縣道也就相應新建了新的稅衙——縣道一級的稅衛和郡國一級的稅室。
這些稅衛和稅室要同時接受地方郡守府和長安稅務寺的管轄,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貪墨和腐敗。
收到的賦稅也不再直接由地方府衙或大司農保管,而是由各地的水衡錢莊和水衡都尉直接管轄。
改製完成前,從征稅到保管再到調度和使用,由地方府衙和大司農(少府)一手掌管,缺少製衡。
但現在不同了。
征稅由稅官負責,保管由水衡錢莊和水衡都尉府衙管轄,具體使用才輪到地方府衙和大司農經手。
三方各有一本賬,年底再來核對比較,哪裏出了問題,自然能一目了然。
這套簡單的財務稅務體係和後世相比還非常原始,甚至會有不少的漏洞。
但這卻是一個好的開始,至少比現在的成製要高明多了。
劉賀仍然堅持自己的原則,他隻給一個最初的推動力,而後就要依靠天下臣民的智慧,來不斷完善這些製度。
稅務改革是劉賀第三輪改革新政的重頭戲,需要調動的物力人力極大,更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
九月到十一月,劉賀和整個內閣幾乎都圍繞此事忙碌。
但是,縱使沒有人阻礙搗亂,仍然耗費了許多的經曆。
而這兩個月恰恰又是長安城最繁忙的時候。
不僅要像往年一樣對郡國的上計之事進行考核,還要按照舊法征收今年的賦稅,科舉製度的第一次國試也如火如荼地舉行了。
除了這些事之外,朝堂還要不斷地向出征的漢軍提供軍需糧草,所以,整個長安城乃至整個大漢都進入到了忙碌和混亂當中。
這種忙碌和混亂是大漢從未有過的,上上下下的官員們忙得顧不上回家休湯沐價,甚至還有人直接病猝在府衙裏。
但是卻也展現出一種欣欣向榮的景象。
站在最高處的劉賀將這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感到格外欣慰和愜意,這才是他心中變法革新的樣子。
有了這份成就感,之前與朝中反對派們的所有鬥爭也就值得了。
一連好幾輪新政,許多事情暫時方興未艾,就向這稅製改革,要明年才能見到成效。
但是,幾個月前最早推行的那些新政,已經給大漢帶來了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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