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恪看了他一會兒,這麽多年他已經可以很清楚地分辨,哪些是魏知知的想法,哪些是屬於琮之的。
這是琮之想要的。
他說:“那是演員。”
魏知知對自己莫名其妙說出口的話已經習以為常,他麵不改色地圓回來:“我喜歡唱歌跳舞,我可以選秀出道,以後再當演員。”
琮之不會唱歌。
他們都沒有說話,魏知知習慣了他的沉默,他總覺得秦叔叔在透過他看別人。
秦叔叔身上偶爾會有一種憂鬱感,過了一會兒,他才問:“我媽媽不同意,秦叔叔,你可以幫我嗎?”
秦恪頷首,魏知知如願以償地進了一家娛樂公司參加選秀節目。
和他同住的幾個舍友都知道,魏知知有一個對他很好的叔叔。
秦恪最後一次去墓園的時候,隻有他自己。
他沒有帶司機,湯圓也離開了,現在就在段琮之身邊,那是唯一一次,秦恪打開墓碑去確認。
琮之還在。
湯圓是段琮之十六歲的時候養的,那個時候他說:“家裏那麽大一片草地不養點什麽太可惜了。”
思考了幾天之後段琮之說要養羊駝。
秦家當然不會養這種吐臭口水的生物,段琮之就改了口:“那就養牧羊犬吧。”
不知道牧羊犬跟羊駝有什麽關係,反正秦恪點頭之後不久,湯圓到家了。
段琮之一開始想的是邊牧,但是後來一眼看中了湯圓把它帶回秦家。
湯圓到家那天,家裏在煮湯圓。
小狗狗是從媽媽那裏吃飽了來的,雖然長得有點土,但是肚皮圓滾滾的,很可愛,於是就叫湯圓了。
湯圓還真的很喜歡吃湯圓,家裏每次煮湯圓都會準備一份基本不加調料的肉餡湯圓。
如果琮之還在,現在也該三十出頭了。
湯圓走時候年紀已經很大,胃口大不如從前,牙也掉了幾顆,運動量大大降低,很少再玩飛盤,但秦恪每周來墓園它還是會跟上。
最後一次來的時候,它費力地上車,下車的時候一個趔趄,秦恪想要抱它過去,湯圓輕聲叫了一下,催促他。
秦恪從花束中抽出一支給它。
湯圓銜著花,它的腳步不太穩了,進入墓園之後,像是從前的每一次,把秦恪給它的花,放在段琮之的墓前。
它像從前那樣蹭了蹭墓碑,圍著墓地慢慢地轉了一圈,最後回到原地趴下,尾巴慢悠悠地晃了晃。
但是這一次,秦恪走的時候它沒有站起來。
秦恪預感到了什麽,回過頭看他,湯圓已經靜靜閉上了眼。秦恪把湯圓安置在段琮之身邊。
當年段琮之留下的那幾片小小的刀片,盡管精心養護,最後一片也已經變得很鈍。
秦恪的手腕上一道道新舊的傷痕交錯著,那一本日記上,所有的字跡都是紅色的。他可以用創口更小的采血方式,但他怕自己忘了。
他怕有一天,他忘了寫日記的初衷,忘了自己為什麽要記住段琮之。刻骨銘心的愛,不是文字可以記錄的。
這一次,他帶的是一把彎刀,是他當年送給段琮之的禮物。
魏知知被喊出去拿了一個快遞,他總覺得自己似乎是忘了什麽,到底是忘了什麽呢?
他的隊友問他:“你叔叔又給你送禮物了?”
魏知知愣了一下,對哦,叔叔,秦叔叔,魏知知摸了摸心髒,一想到秦叔叔就悸動的心,現在無比平靜。
他有點疑惑,之前為什麽會覺得自己喜歡秦叔叔,明明大家都怕秦恪,但他好像從小就很喜歡秦恪。
莫名其妙的情感,就像那些莫名其妙的片段記憶,像是有什麽在推著他,向秦恪靠近。
而現在,一切都消失了。
他甚至沒有第一時間拆開秦恪寄給他的東西,而是隨手放下跟朋友們一起去吃飯。
一個文件袋,或許是什麽信吧。
秦恪貼著墓碑坐下,就像曾經的湯圓。湯圓的生命隻有十幾年,但人的生命太過漫長,他等不了了。
他已經安排好了一切,不想再等下去。
不管是真是假,不管是世界遺忘了段琮之,還是段琮之本身就隻存在於他的臆想之中,
結束吧。
鮮血在他腳下蜿蜒,秦恪感受到自己的體溫在流失,像是琮之離他而去的時候,他的臉貼著段琮之的照片,輕輕閉上了眼。
“湯圓!”段琮之喊了一聲,而後被自己驚醒。
他睜開眼,眼神茫然沒有焦距,幾秒種後,段琮之眨了眨眼,漸漸看清了眼前的景象。
天花板,嗯,一看就很富貴的天花板。
他揉了揉額角,富貴什麽,這是他從十二歲開始,每天早上醒來就能看見的天花板。
這是他的臥室。
段琮之坐起身,環視一周,又走到窗前拉開窗簾,樓下草地上湯圓在撒歡地跑。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