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案子說到底都是激情犯罪,現場混亂嫌疑人明確。而像這個製造“血手印”的凶手,那是有相當縝密的作案計劃。碰上這號嫌犯,即便是抓到了,隻有推論並不足以讓檢察院提起公訴,必定要有完整閉合的證據鏈。
然而現場連個指紋都沒有,鞋印倒是提取到了幾枚。根據當時的技術鑒定報告,提示凶手可能在鞋底套了鞋套或者襪子,導致對凶手的身高體重推斷出現大幅偏差。
現在推斷此人是醫生,那一切就都說的通了:了解人體結構,作案時戴手套穿鞋套,離開前清理現場遺留的證據皆為職業素養;通過職業便利,讓受害者的施暴對象對自己袒露心聲,掌握毫無交集的受害者的個人信息。
一邊開著車,唐喆學一邊念叨“這麽聰明的人,幹什麽不好非得去殺人啊?”。
“可能是凶手經歷過類似的事件,並且和他親近的人為此付出代價,以至於造成了心理陰影。”林冬說著輕歎了一口氣,“我之前偵辦過一起案件,妻子殺害丈夫,凶器是把錘子,趁丈夫熟睡捶了對方七十多次……審訊時她跟我說,不殺了那男的她沒活路……孩子才八歲,女孩兒,一直哭著說‘叔叔你們別抓媽媽,爸爸要打我,她是我為了保護我才殺了爸爸的’……”
聞者心酸,唐喆學說不上什麽滋味的“嘖”了一聲,“怪不得我爸當初說死不讓我搞刑偵,這種案子看多了我他媽都得有心理陰影。”
“看多了你就麻木了。”林冬摘下眼鏡,從兜裏拿出塊手帕輕輕擦著,“法理終歸大於情理,這樣的妻子在女子監獄裏不算少數,我寫過一篇相關論文,收集了三百多份證人供詞,這些人裏有城市高知,有農村主婦,年齡跨度從二十出頭到五十過半,她們中尋求過法律幫助的隻有極少數,更多的是選擇忍氣吞聲,直至無法忍耐到最終釀成慘劇。”
“為什麽啊?”唐喆學真想不通。
“有的是為了孩子,有的是受經濟能力限製,有的是根本不知道如何尋求幫助,還有一些是受原生家庭氛圍影響,好像男人打老婆、家長打孩子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我爸可沒打過我。”
“那你小時候夠乖的。”
“不,他隻是沒空搭理我。”唐喆學訕笑,“我媽倒是打過我一次,她以前是打排球的,那手呼屁股蛋子上,媽耶,給我疼的一禮拜隻能把著凳子角坐。”